“产”“管”并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6-03-28
“产”“管”并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章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前、产中、产后管理并重,依法监管、疏堵结合、社会共治,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稳步提升。
健全了组织保障体系。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农口、商务、财政等部门以及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也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二是出台了系列规范。2012年以来,连续出台了关于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投入品监管、市场清理整治,以及国家级、省级安全示范区和安全县创建等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系列文件,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开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崭新局面。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建立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村居直接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首要责任、市场经营者经营责任等5个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同时,建立了100名基层协管员队伍,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努力确保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四是实施了考核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强对各镇街、有关部门的责任考核。
理顺了市场监管体系。一是经营行为规范化。摸清了全市586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业户底数,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示范一批”的原则,开展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取缔违法违规经营业户41家,创建济南市农资经营示范店18家,全市农药经营业户在经营条件、人员素质、仓储设施、营销台账等方面的经营行为得到完善和规范,违法违规经营和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二是农药经营连锁化。以10家起市场主导作用的农药经营大户为主供货商,将全市586家农药经营业户全部纳入连锁经营,并制定了联营章程、协议、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联营分布、组织结构、连营范围等全面公开,初步建立起行业内部横向携手合作、纵向连锁配送、覆盖全市城乡的农药市场连锁经营新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执法检查经常化。投资20万元,购买了执法车辆,成立了110执法队伍,每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3·15农业投入品打假”等行动,每月普遍开展一次不少于10天的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准入备案、实名登记、禁限用高毒农药禁销等四项制度,农药业户未经农业部门公示,工商部门不予注册发证。
加强了生产控制体系。一是编制完成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依据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编制完成章丘大葱、刁镇韭菜、龙山小米、明水香稻等14项省、市地方标准规程,以及畜牧、水产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基本涵盖了章丘市主要优势农产品,把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纳入了标准管理的轨道。二是狠抓重点基地标准化生产控制。在52家济南市现代农业园区,严格按照市场质量标准选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大力推广使用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防虫网、测土配方施肥等50多种绿色植保新技术和新方法。全市建设国家、省、市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30多处,“三品一标”农产品常年稳定在200多个,认证农产品比重达到65%,章丘大葱品牌价值达到32.1亿元。
完善了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加强质量监测体系。在重点镇街、基地园区、农贸市场建设农残检测室43处,并更新、充实了速测仪、条码扫描器和监控等设备。先后投入近300万元购进气相质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离子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监测力量和监测能力大大提升,通过了山东省质监局、省农业厅“双认证”,并承担省市检测任务。每年组织基层专职检测员集中培训4次、速测样品10000余个,各类农产品例行监测5次、检测样品2000余个,农作物种子、肥料、土壤样品2300余个。二是加强质量标识体系。积极推行放心农产品标识、“百脉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并制定了管理办法,依法授权、严格使用,有效维护了章丘市名优农产品声誉,推进了名优农产品与北京全聚德、上海菜管家、阿里巴巴等全国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三是加强质量监控体系。积极争取投资500万元,建设以监控中心为龙头,以五级监管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三级检测体系、安全追溯体系、投入品执法体系等为基础的“一个中心、五大体系”,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提升章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安全责任、投入品经营、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等5个方面的可追溯管理。
(山东省农业厅质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