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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大党章的浓厚国际色彩及其原因探析

2016-03-28莫庆红唐正芒

中州学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共产国际党章决议

莫庆红 唐正芒



中共六大党章的浓厚国际色彩及其原因探析

莫庆红唐正芒

摘要:中共六大党章的浓厚国际色彩,在中共历次修改并通过的党章中是独一无二的。其形成原因主要有:共产国际的组织原则;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并由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因而受共产国际的影响最大;共产国际政策的全面“左”倾;共产国际对大革命失败原因的错误分析;八七会议后,中共领导人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认识的分歧。中共六大党章的浓厚国际色彩给中国革命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乃至重大损失。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国际色彩

党章既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体现全党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法规,也是需要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法和纲领性文件,党章无疑具有最大效力和最高权威。一部党章的制订和修改,不仅能够反映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要求,而且能够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反映党的政治、思想、理论等状况。作为唯一一部在国外制定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中共六大党章)不仅反映了当时国内斗争的特殊性及党内政治生态的复杂性,而且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革命认识过程的曲折性。本文在梳理中共六大党章浓厚的共产国际色彩的基础上,试图对其形成原因作些初步分析探讨。

一、中共六大党章浓厚的共产国际色彩

中共六大党章中先后17处提到共产国际,这在中共历次修改并通过的党章中是绝无仅有、独一无二的,反映出当时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

其一,在党的名称中突出共产国际。中共六大党章在原有党章的“党员”一章前面增加(党的)“名称”一章作为第一章。内容是“(一)定名: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支部。”①这是第一次以党章的形式公开声明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支部,即以党章的形式正式承认共产国际是中共的上级。作为共产国际下面的一个支部,中国共产党必须接受和服从其直接领导。

其二,在党员条件中突出共产国际。关于党员条件,中共六大党章要求:“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②而此前的党章中关于入党资格并无这样的明确要求,如中共五大党章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③这里并没有强调必须承认共产国际的党纲及党章和必须服从共产国际的决议。

其三,在党的组织原则方面突出共产国际。中共六大党章在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强调要严格执行共产国际的决议:“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切实的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应无条件的执行,即或某一部分的党员或几个地方组织不同意于该项决议时,亦应无条件的执行。”④甚至各级机关对于地方问题的执行权,也被缩小到了只有在共产国际和党的决议范围内,才有对于地方问题的自由处决权。即“党的组织在共产国际和党的决议范围内,对于地方问题有自由处决权。”⑤此前和此后的党章对于地方党部的权限都没有作如此规定。这就把共产国际摆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可以说,共产国际的决议就是圣旨,中共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只有执行的义务,没有怀疑的权力。

其四,在“党的全国大会”有关规定中突出共产国际。中共六大党章虽然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但必须“由中央委员会得共产国际之同意后召集之”⑥,甚至连党的全国大会的临时大会也要求“或由中央委员会自动决定,或由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创议,或由出席最后一次的全国大会的代表,代表党员半数以上的组织之要求,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之。但党的全国大会的临时大会之召集,必须经过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之批准”⑦。不仅大会的召集要经过共产国际批准,而且大会的选举也要“由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决议”⑧。中共六大党章还规定,大会代表“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之下,得共产国际委员会之同意,则代表可由省委员会派遣之。党的全国大会,如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之同意,可以党的临时全国大会代替之”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或党的全国大会的临时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党的党纲、政治策略、组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负有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审查委员会等重大职责。中共六大党章规定都必须由共产国际同意才能召开,这就更加方便共产国际左右中共的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掌控中共的组织、人事等各项重大事务。

其五,在党的纪律规定中突出共产国际。中共六大党章在党的纪律方面作出许多严格规定,并要求对于“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全国大会、中央委员会及其他上级机关的决议,都应当迅速而正确的执行”⑩。对不执行者即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于团体是:指责,指定临时委员会,解散组织和党员重新登记。对于党员个人是:各种形式的警告,公开的指责,临时取消其党的重要工作,开除党籍或予以相当时间的察看。”对不执行共产国际的决议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党纪处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突显了共产国际的权威和地位。

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只有一处提到“共产国际”,即“联合第三国际”。虽然自中共二大起中国共产党就正式加入共产国际而成为其一个支部,但中共二大、三大、四大党章均只在第一章中一次提到“共产国际”。中共五大党章总共也只在第一章中两次提到“共产国际”。到中共七大时,由于共产国际已于1943年解散,因此七大及其以后的党章均未提共产国际。而中共六大党章先后有17处提到“共产国际”。这不仅在中共党章史上独一无二,而且在国际共运史上也是一个特例。以联(俄)共(布)为例,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俄共(布)党章,对于同年3月刚刚成立的共产国际只字未提。1922年8月俄共(布)第十二大通过的党章、1925年12月联共(布)第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均只在党章标题下面括号注明共产国际支部。1934年联共(布)十七大通过的党章、1939年联共(布)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也仅在党章开头处提到该党“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从中共六大党章的共产国际色彩,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国际的依赖程度以及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的控制程度。

二、中共六大党章具有浓厚国际色彩的主要原因

中共六大党章之所以特别突出强调共产国际的指导地位,并具有浓厚的国际色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共产国际强调高度集中的纪律。这是中共六大强化共产国际指导的组织前提。共产国际是“由各国共产党联合组成的世界政党”。共产国际在成立伊始就强调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1920 年7月至8月,在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和列宁起草的《加入共产国际条件》都明确规定:“共产国际事实上必须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世界性的共产党。在各国进行工作的党只是它的独立支部而已。”文件赋予共产国际执委会在共产国际代表大会休会期间指导共产国际的全部工作,并可以用共产国际的名义发表任何必要的呼吁书,发表对所有参加共产国际的政党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的指示。文件还规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不仅有权开除违反共产国际纪律的团体和个人,而且有权将违反共产国际代表决定的政党从共产国际中开除出去。1922年11月共产国际四大通过的《关于改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及其今后工作的决议》,又明确规定各国共产党出席共产国际代表大会的人数要由执委会确定;执委会有权向各支部派遣最广泛权力的特派代表;各支部的中央委员会必须将一切会议记录按时送交执委会;各支部的代表大会要在共产国际大会结束之后召开,以便更好地传达贯彻共产国际的指示。1924年7月共产国际五大通过了共产国际章程,进一步强化集中制和扩大执委会的权力,强调执委会的指示是“强制性”的,必须“立即执行”,共产国际执委会有权“撤销或修改各支部中央机构和代表大会的决定,并做出各中央机构必须予以执行的决定”。各党的纲领都得由共产国际执委会批准,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要由国际执委会同意后才能举行。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指出:“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决议的加入条件二十一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

其二,中共六大是在共产国际直接领导和操控下于莫斯科召开的。这是与共产国际关系最为密切的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国内斗争环境险恶,难以找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开会。加上部分中国共产党代表将分别出席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赤色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少共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所以,共产国际同意了中共中央关于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的请求。1928年5月,共产国际工作人员与陆续到达莫斯科的中共代表组成中共六大决议起草小组。沃林、约尔克、塔尔汉诺夫、弗列耶协助瞿秋白、李立三、向忠发起草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决议;加伦、马迈耶夫协助周恩来、杨殷起草军事工作决议。共产国际东方部负责人、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米夫参加了组织问题决议案,并积极参加了中共大会的组织工作。斯大林在中共六大召开前几天,专门找瞿秋白、周恩来、李立三、邓中夏、苏兆征等中共领导人谈话,帮助中共领导人认清了当前革命形势、革命性质等问题,统一了中共领导人的认识。几天后,斯大林又委托共产国际负责人布哈林召开了一个由21人参加的政治谈话会。这次会议要求参加者就当前的形势、过去的经验教训、今后的方针任务等三个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进一步交流思想和统一认识。这次谈话会实际上是中共六大召开前的一次小范围预备会。6月14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决定,“为指导中共代表大会工作,成立由布哈林、安贝尔·德罗、库西宁、艾尔科里和米夫组成的委员会”。据有关当事人回忆:“这次大会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下举行,布哈林等人并不经常来参加,但担任中国部长的米夫,率领着土地问题专家沃林等人,却是每次会议都在座。米夫甚至以共产国际的名义,在那里施用压力。”布哈林在大会第二天作了《中国革命与中共任务》的长篇政治报告和政治报告的结论,对大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米夫在大会发言中就如何修改党章问题作出明确指示:“很清楚,党不能原封不动地沿用自己的章程,应当以共产国际章程为范例予以修改。”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保持与共产国际章程一致。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决议方案》《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职工运动决议案》和《军事工作决议案》,就是瞿秋白等人以共产国际执委第九次全会《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为基础起草并经布哈林、米夫修改而成。根据斯大林的指示和布哈林的报告,中共六大讨论通过了与共产国际要求几乎完全一致的政治方针,并表示:“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大会完全接受共产国际第九次扩大会议对于中国问题决议案,而且是本决议案的基础,这两议决案应同时为这一时期决定一切政策的方针。”

其三,共产国际通过修改中共六大党章加强对中共的控制。这与当时共产国际政策的全面“左”倾不无关系。1927年12月,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政治报告中,对当时的国际革命形势作了过高的估计。他认为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和贸易,以及工业技术的稳定虽然都已达到和超过战前水平,但不能因此说明资本主义的稳定是持久的,巩固的。恰恰相反,正是从这种情况中产生着最深刻最尖锐稳定的世界资本主义危机。这种危机孕育着新战争和威胁着任何稳定的存在。特别是他根据帝国主义不断策划反苏事件这一事实,以为新战争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反苏战争,因而断言欧洲显然正在进入新的革命高潮时期。这一理论逐步发展为著名的“第三时期理论”。1918年至1923年为第一时期,即资本主义制度陷于严重危机、无产阶级采取直接革命行动的时期;1923年至1928年为第二时期,即资本主义制度渐趋稳定时期,无产阶级实行防御斗争;1928年以后为第三时期,“这个第三时期,使生产力的发展同缩小了的市场之间的矛盾特别急剧地尖锐化了,因而必然引起一个新时期,即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帝国主义战争。帝国主义国家的反苏战争、反对帝国主义和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民族解放战争和大规模的阶级搏斗时期。”由于当时帝国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因而“制止日益迫近的帝国主义战争,保卫苏联,反对干涉和瓜分中国,保卫中国和殖民地起义——这就是目前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要国际任务”。“第三时期理论”不顾世界资本主义仍处于稳定发展时期的事实,把刚刚露头的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和帝国主义战争的爆发机械地等同起来,幻想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在即将到来的大爆发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从而使苏联摆脱被世界资本主义包围所造成的孤立和危险状态。

“第三时期理论”虽然是在中共六大结束后,于1928年7月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来的,但在中共六大以前就已经开始酝酿,并且在中共六大正式见诸文字。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还首次谈到了世界革命形势和中国革命的国际意义,认为:“世界革命第三期的特点是:工人阶级的左倾和革命化,东方殖民地几千百万的群众起来参加进攻帝国主义的斗争,苏联更加成为摇动资本主义稳定的强有力的动力,更加成为各国工人运动及世界被压迫民族的革命中心。”因此,“革命,暴动,反苏联的战争,以及列强大战,是这一期的前途”。由此可见,在共产国际“第三时期”战略思想制约下,发动进攻已成为它的主要的政治任务。为了保证这一政治路线的实现,迎接新的世界革命高潮,作为世界革命的领导中心——共产国际必须更加强调高度集中的纪律,强调其任务必须在这个中心的领导下,按统一计划以及它制定的革命日程表来组织开展活动。

中共六大闭幕后不久召开的共产国际六大通过的《共产国际纲领》强调,“为着革命活动和革命行动配合,为着它们的适当的领导,国际无产阶级必须有国际的阶级纪律”,这种“国际的阶级纪律”,“表现于运动之局部的与特殊的利益服从共同的与经常的利益,表现在对于共产国际领导机关一切决议之无条件的执行”。共产国际六大还通过第三个《共产国际章程》,该章程关于共产国际执委会的职权,除沿袭五大章程的条文外,它还“有权设立常务局(共产国际执委会西欧局、南非局、东方局等等)以便同共产国际各支部建立更密切的联系和更好地领导它们的工作”。由此可见,正是通过操控中共六大,共产国际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指导地位。

其四,在总结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和教训时,共产国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违背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并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大革命时期,共产国际对如何维护国共合作统一战线提出了不少正确的策略,但也制定了一些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应该说,对于大革命的失败,共产国际的责任是主要的,中共中央的错误是次要的。大革命失败后,无论是在共产国际还是在中共党内,对中国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在认识上并不一致,甚至还存在争论。如托洛茨基派认为中国第一次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在于联共(布)中央和共产国际领导采取了“招致毁灭的”“罪恶的”“背叛性的”“可耻的”策略,致使蒋介石得以背叛中国革命;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陈独秀认为,大革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共产国际要求中国共产党留在国民党内。

大革命的失败,必然导致共产国际在中共领导层中的威信下落。为了重新树立其威信,共产国际便一味将导致中国大革命失败的责任推卸到陈独秀等人身上。在武汉政府叛变的前一天,共产国际执委会做出的《关于中国革命当前形势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现任领导犯了若干严重的政治错误。中共中央本应依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发动并宣告土地革命,公开批评和揭露武汉的‘激进’领袖人物和国民党执行委员会的半心半意和怯懦态度。”“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并没有遵守这些指示。它不是宣告土地革命,而是在许多情况下阻挠土地革命。”“共产国际在秘密指示中不止一次十分尖锐地批评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警告他们说,如果不纠正错误,共产国际将公开批评该党中央委员会。现在,中共中央委员会既然拒绝不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共产国际执委会就认为,它在革命上有义务公开号召中共党员对中共中央的机会主义展开斗争”。在共产国际看来,只有加强对中共中央的指导和控制,重新树立自己的威信,才能避免中共中央重犯机会主义错误,并且不折不扣地执行共产国际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其五,八七会议后,中共党内领导层对中国革命的一系列理论问题、政策产生了分歧、不解,对共产国际政策的转变不适应,甚至对共产国际的指导颇有怨言,共产国际最终不得不靠直接干预代替指导。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改变了对中国的政策。在共产国际代表罗米那兹的指导下,召开了八七会议,提出了立即开展土地革命,以及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八七会议虽然克服了右倾错误思想,但又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犯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在1927年11月召开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这种错误在全党取得了支配地位。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实际已陷入低潮。但远在千里之外的莫斯科、共产国际却对中国的革命前景抱着乐观的态度,并且认为,“最近期间,上海、武汉、广州的罢工浪潮高涨,而且工人的斗志非常旺盛”,“我们完全有可能正处在中国革命新高潮的前夕”。在此基础上,八七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明确指出:“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的民权革命,而有生长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趋势。”

然而,各地蜂起云涌的武装暴动大多数都以失败而告终,尤其是广州暴动的失败令共产国际感到非常失望,并开始改变对中国局势的看法。1928年2月召开的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九次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明确批评了罗明那兹的观点,认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出现群众革命运动的新高潮”。因此,党的中心工作还不是立即暴动,而是应当争取群众。

1928年4月下旬,中共中央收到上述决议案后专门组织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提出了一些明显不同于共产国际的意见和看法。关于革命形势的分析,中共中央政治局声称共产国际对形势的估计缺少积极的一面,对盲动主义的批评有些过分,坚持认为革命潮流是高涨的,只是没有达到最高潮而已。同时明确指出:“现时反动势力虽然联合一致的反对工农及共产党,然而不但帝国主义军阀国民党之内部有许多矛盾冲突,而且财政上经济上很明显的趋于更大的崩溃(许多工厂停闭,新的税捐,内外借款的无着和困难等等),所以反动政权是不能稳定。”“不但要切实的准备城市与乡村之间邻近省区之间相配合相适用(应)的发动,而且要加紧的领导自发的农民暴动,加紧的执行城市工人中之群众工作及宣传,加紧的执行兵士运动,使这些斗争相配合相适应起来。”也就是说,中共中央虽然停止了暴动,但主要还是从战术上而不是从战略上提出问题,对革命潮流高涨这一估计并没有改变。中共中央甚至作出五条秘密决议,质疑共产国际第九次全会的相关决议。

前去参加中共六大的代表抵达莫斯科后就迫不及待地向共产国际领导人,就中国革命的性质、如何对待小资产阶级、中国革命的形势是否是高涨等问题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尤其是对革命形势是否是高涨分歧很大,甚至争到了斯大林面前。据有关当事人回忆:“斯大林同志说,现在的形势不是高潮,是低潮。李立三同志则说,现在还是高潮,因为各地还存在工人、农民的斗争。斯大林同志说,在低潮时也有几个浪花。”即使如此,党内对这个问题仍旧存在分歧。如瞿秋白明确表示,他不理解斯大林对高潮问题的解释。甚至在中共六大上,他还进一步坚持说:“革命的客观形势仍是向前去,是向上涨的,走向高潮,简单说高涨这两个字或许引起误会,但真正的意思是不错的。”

在共产国际指导下,虽然中共六大最终统一了中共领导层的思想,但中共领导人对共产国际政策的怀疑和不理解,不但使共产国际感到震惊,而且使共产国际对中共领导层的领导能力表示出担心。米夫在中共六大上就散布了一些轻视甚至不相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话,认为“中国党负责人理论上很弱”。在米夫等共产国际领导人的眼中,当时的中共中央一些领导人幼稚得像是一群“在街上散步的中国小姑娘们”。由于共产国际担心中共领导层的领导能力太弱,试图通过修改中共党章进一步强化其对中共的集中领导,以致在中共六大党章上反复强调共产国际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来扶植一些他们认为可靠的中共领导人。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共六大党章之所以具有鲜明的共产国际色彩,是中共自身和共产国际方面双重作用的结果。

从中共方面来讲,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仍处于幼年阶段,还不懂得独立地解决如何把马列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创造性地结合起来的问题,在面对国内复杂的政治局面时,还不能离开共产国际的指导,直接导致中共中央对共产国际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存在着把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而照抄照搬的错误倾向。

从共产国际方面来看,高度集中的组织原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帮助和协调各国无产阶级和人民的革命行动也无疑起过积极作用。如曾对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其领导下的中国革命,给予了热情支持和大力援助;在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维经斯基等人的推动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并迅速与中国工人运动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又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与中国国民党建立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在掀起中国大革命高潮的同时,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力量也得到迅速发展壮大。虽然这些都值得肯定,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也给中国革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共产国际以党章的形式将其对中共控制力的合法化,使中共在组织上受到共产国际的严密控制,事事均须请示远在千里之外的共产国际。而对于瞬息万变的中国革命形势,共产国际又不能及时清楚明了。这就造成了指导上的机械、时间上的滞后、实际上的脱节等更多失误。中共六大后,一些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共产国际的指示言听计从,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全面贯彻共产国际一系列“左”的指示,从而给中国革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的产生;扶持“百分之百忠于共产国际”的王明教条主义统治全党,加紧实施反富农的政策,九一八事变后错误打击中间力量的政策;军事上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李德错误指挥;等等。由于指导上的失误及其他方面的原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中国革命陷入绝境。可见,中共六大党章浓厚的国际色彩,留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注释

责任编辑:南 武

The Analysis of the Strong Third International Color in Party Constitution of the Six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Mo QinghongTang Zhengmang

Abstract:The Party Constitution of the Six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with strong Third International color is unique.The rea⁃sons: organizing principle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the 6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was held in Moscow,so it was Influenced by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hugely;the policy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turned into "left" in an all-round way;error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for the failure of the First Great Revolution of China;the differences of the basic problems of the Chinese revolution in the leaders of CPC.The Party Constitution of the Sixth National Congress of CPC with strong Third International color brought negative impact and significant loss to the Chinese revolution.

Key words:the Six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color

作者简介:莫庆红,女,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生(湘潭 411105)。唐正芒,男,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 411105)。

收稿日期:2015-07-28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2-0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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