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混合租赁+回购”大宗商品采购新模式
2016-03-27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研究发展中心
深圳:探索“混合租赁+回购”大宗商品采购新模式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研究发展中心
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克服在大宗商品采购中采购成本过高、易滋生腐败等问题是极为重要的。如果能实施有效地企业供应商构建体系,严控内部审价机制,规避违规经商等措施,就可以降低国有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保障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具有深远意义。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各类国有、集体企业产权流转的“三公”交易平台,天然的具备操作大宗物资采购的多重优势。首先,严谨的制度安排保障了从源头进行统筹布局与把关。交易所通过借鉴大宗物资商品采购的经验做法,结合自身优势,制定了相关规则,保证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其次,监督稽核与采购模式的创新结合规范了全流程操作,有效地规避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再次,交易所多年来在产权交易业务上积累和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资源库,同时,交易所还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库和供应商库,有效地发挥了信息共享机制,并且使交易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利用价格机制将采购成本降到最低。
自2015年10月以来,交易所通过详细论证与周密安排,已成功代理了深圳东部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公交”)包括运营车辆轮胎、燃油、抢修车、车用尿素水溶液等多个采购项目,涵盖了综合评审、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网络竞价等多种采购方式,为企业节省采购成本的效果显著。
2016年4月,交易所协同东部公交进一步创新了大宗商品采购模式,以“混合租赁+回购”模式完成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的采购及1922辆非电动车回购的综合解决方案。不仅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维护了国有资本权益,还为国企大宗商品公开采购提供了良好示范。
1 “混合租赁+回购”大宗商品采购新模式
1.1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3月,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努力将深圳市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先导城市的要求,东部公交加大力度,用好政策,解决纯电动公交车投放瓶颈问题和现有营运未到期非纯电动公交车辆处置的问题,着手开展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的采购工作。
交易所发挥专业交易机构的制度优势和操作规范,借鉴采购和招投标做法,按照“混合租赁+回购”新模式,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充分准备,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这项标的总额近45亿元(含财政补贴)的采购项目,帮助东部公交节省预算1.53亿元。
此次采购项目有两个特点:一是标的总量大、技术复杂、涉及采购金额巨大。东部公交此次的公开采购有5个标的,共3024辆纯电动公交客车。同时,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还必须对目前东部公交的1922辆旧车进行回购;二是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东部公交的要求,如此复杂且涉及金额巨大的项目从委托到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采购工作基本完成,前后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何在短时间内保证大宗商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操作过程规范、透明,交易所和东部公交都面临着重大挑战。
1.2“混合租赁+回购”大宗商品采购新模式
基于东部公交之前的车辆采购经验,结合此次采购标的的特点和采购需求,交易所配合东部公交在原来“混合租赁”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采用“混合租赁+回购”采购模式。混合租赁是融资租赁和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回购是指成交供应商在交付标的物同时,对采购标的对应的“营运期内非纯电动车”进行回购。对于未到报废期但要退出营运的1922台常规公交车,在对应标的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估值与账面净值孰高原则进行回购。
2 交易所采购项目保障和创新性举措
2.1倒排工作进度,准时发布项目公告
自接到东部公交项目通知后,交易所立刻召开工作会议,倒排各项工作时间表,及时拟定了项目公开采购方案初稿,确定采购方案、公告内容以及项目采购文件等各项重要材料。3月21日,东部公交办公会通过相关采购方案后,交易所立即安排公告发布事宜。3月22日,《深圳商报》和交易所网站同时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公开征集意向供应商。
2.2充分尊重意向供应商意见,举办项目答疑会
自项目公告发布后,多家供应商表现积极。公告期间,交易所共收到13家意向供应商的报名材料。为充分尊重采购双方意见,及时解决意向供应商的问题,交易所与东部公交共同组织了项目答疑会,对各报名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并出具了书面回复,为企业顺利应标提供便利。
2.3严把风控关,强化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管理工作
一是优化评审专家小组资质和人员结构。考虑到采购金额巨大,标的车辆的技术参数复杂,交易所借助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力量,随机抽取了14名外部专家参与评审,保证了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采购活动评审要求;二是强化评审专家保密工作。评审专家名单采取严格保密制,专家按照交易所评审专家管理制度要求签署《评审工作保密承诺书》,专家签到后立即暂时上交手机,并与意向供应商进行工作隔离。
2.4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开、透明
首先,交易所将此次纯电动车项目评审分为综合评审、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三个部分。以每个标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意向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其次,专家评审环节分为技术组和综合组,两个环节同时进行,并由监管人员分别记录监督,技术组需要现场对23部样车进行评审。整个评审过程从早上9∶30一直进行到次日凌晨0∶30,全程封闭,避免专家被外部因素干扰。工作人员二次校对评分表,确保打分准确无误。交易所和东部公交的工作人员对评审各项打分进行数字校对,审核无误后,进行核算录入,并对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和商务评审得分进行汇总,得出各标的评审总分,完成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在各评审汇总表和评审报告签名确认。
此外,评审结束后,交易所第一时间公示评审结果,接受供应商询问。交易所作为第三方受托机构,向采购方及意向供应商公开宣读了各标的成交供应商、备选供应商名单及评审得分。确定评审结果当天,交易所网站立即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 交易所创新大宗商品采购模式的重要意义
国企大宗商品采购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系到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权益。以往国有企业采购工作通常由企业自身完成,经常出现采购费用大、成本高以及封闭运行等问题,是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的主要源头之一。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来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日益成为新的趋势和好的选择。交易所协同东部公交,创新大宗商品采购模式,不仅仅是完成物品采购,更是企业新旧车辆更新的综合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维护了国有资本权益,并为国企大宗商品公开采购提供良好示范。
3.1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维护了国有资本权益
此次采购预算为19.66亿元,在制定采购文件的过程中,东部公交已对各标的车辆最高限价在以往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下浮。经核算,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为18.12亿元,实际成交价较采购预算下降了7.82%,下降最大的一个标的达到了31.03%。车辆交付后,东部公交将有3024辆全新纯电动公交投入运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将回购东部公交的1922辆旧车。
3.2采用“混合租赁+回购”创新方式,充分保障采购方利益
由于公交客车属于特殊车辆,受报废年限和质量安全强制要求,如果单纯对原有非电动公交车进行拍卖,难以成交,极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采取“混合租赁+回购”的方式,将新车采购价格与旧车回购价格完全分离,不仅可以降低东部公交车辆置换的成本,还能保证东部公交的轻资产运营,也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3为国企大宗商品公开采购提供良好示范
此次采购工作制度严谨,充分考虑了评审环节设置的科学性,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开和操作规范,评审结果的公正透明,并通过成交公示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仅为此次采购活动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有力保证,也为交易所持续开展国企大宗商品采购业务提供了良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