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专题化”利弊谈
2016-03-27罗惟巍
罗惟巍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 401147)
【译学研究与文化传播】
电视新闻“专题化”利弊谈
罗惟巍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重庆 401147)
随着信息获取方式的多样,受众对电视新闻内容的接受也变得更加个性化,越来越多的电视新闻在制作过程中,不再局限于就事件说事件,而是从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也就渐渐使过去纯粹的单条电视新闻演变为新闻专题化的报道模式。而电视新闻“专题化”后,一方面可以满足受众需求,扩展报道面,适应媒体间竞争,但同时又带来了报道时效性的延误、损伤客观性等弊端。为此,需要厘清电视新闻“专题化”的倾向,具体新闻事件具体分析,找到满足受众需求的最佳报道形式。
电视新闻;专题化;表现形式;利与弊
一、电视新闻“专题化”的兴起
按照我国经典新闻学理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指向很明确,就是报道最新发生的一件事实,解决“五个W”(when 什么时间、where什么地点、what发生了什么、who是什么人、how怎么一回事)的问题。同理,电视新闻就是以视频传播手段报道最新发生的一件事实。除开传播方式不同,从传播实质来说,与报媒新闻没有任何区别,仍然是解决“五个W”的问题。
不过,近年来,电视新闻不再“纯粹化”,从报道形态上讲,不再局限为一般消息模式;从报道内容上讲,也不再局限于“就事说事”,新闻“专题化”的趋势逐渐走强,成为了各家电视台多数新闻栏目的主要传播模式。探究电视新闻“专题化”的原因,笔者梳理了以下3个关键点。
1.受众的需求
随着社会进步、民智开化和教育程度提升,受众对新闻事件的理解力、辨识力提升,对于信息不再满足于过去那种“你说我听”的单向传播模式,他们希望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了解新闻背后的“故事”[1]。有时甚至还会主动去对比不同媒体对同一新闻事件的报道,从中找到自己的关注点、兴奋点。
2.报道面扩展
受信息传播多样化的影响,传统媒体获取独家新闻的可能性越来越低,这既与传统媒体在传播时效上受限制有关,更与传统媒体相对刻板的传播形态有关。因此,单纯靠挖掘出新闻事件本身“硬货”来“赚取”受众的眼球已经不太现实。鉴于此,传统媒体力图从报道面扩展的角度来破题,围绕一个新闻事件,大量地挖掘与这一事件相关联的信息、细节,甚至辅以媒体自身观点进行组合式的报道。以这种方式来报道新闻事件本身、剖析其来龙去脉,目的就是让受众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
3.媒体间竞争
传播技术更新,使得受众正在改变过去只依赖报纸、广播、电视这3种大众传播手段来获取信息的习惯。网络媒体,特别是网络自媒体的出现,不仅冲击了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也让受众有机会变为传播者。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信息接受者的背景下,信息更加碎片化,媒体也从单纯传播的平台,变为信息集纳、整合的平台。对此,我们可以看到,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版面空间优势,越来越注重对重大新闻事件采用专题化的方式进行报道[1]。比如,每年全国“两会”,针对这一重大新闻事件。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报、都市报都会开辟专门的版面进行报道,各种报道形式纷纷亮相,消息、通讯、特写等应有尽有。甚至在某条重大的主体新闻后,还配合新闻分析、新闻链接等内容,来丰富报道内容和层次。而网络媒体不仅通过开设专题的形式进行报道,他们还强化了引用功能,把多家媒体相近似的报道集纳在一起,供受众参阅。
正是基于上述3个原因,电视新闻“专题化”不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变成了不得不的问题。由此,电视新闻“专题化”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报道模式进入受众的视野。
二、电视新闻“专题化”的表现形式与利端
电视新闻“专题化”,目前的学界、业界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笔者概括认为,其定义是指电视新闻栏目中,在报道或者重大,或者关注度高的事件时,不再单纯“就事说事”,以消息体裁完结,而是运用以往在新闻专题节目中出现的报道体裁,对新闻进行深入报道。目前来看,在实际节目采编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小型系列报道形式[2]
这种形式往往用于舆论监督报道。由于舆论监督的事件,不仅新闻性强,而且事件起因千头万绪、事件进展又错综复杂,仅仅运用一个消息体裁,虽然能够高度概括事件的来龙去脉,但由于细节展示不够充分,容易让受众无法看明白或者是“看过瘾”,导致最终的监督效果不明显,甚至因为关键细节缺少出现“舆论官司”。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记者会根据新闻事件的时间关系、逻辑递进等各种因素,分层次地围绕事件,形成一个小型化的系列报道,在当天节目中一次性呈现。这样给受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可以全景地了解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发展进程,并依据节目内容酝酿范围更广的舆论场,对促进问题解决、问题监督都有益处。
2.组合、连续报道形式
这种形式时常用于政策性强、受众关注面广的时政类新闻报道。电视时政类新闻通常受宣传纪律的管控,在采编制作时,全文照登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稿,不仅无法按照自身媒体的属性,对内容进行筛选、有针对性地报道,也无法利用相对灵活的体裁,呈现出来的状态就是报纸的“电视版”,声画两张片。这样的传播效果很难满足受众需求。因此,在完成“规定性”动作——正常态势的时政报道后,记者往往会跳出事件本身,选取对受众最有益的信息,以深度报道、新闻解析、新闻纵深、新闻链接的方式加以呈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2016年9月,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报道了市委书记孙政才召开区县委书记会议,其中特别谈到了璧山区采用疏导结合的办法使得常年遭受旱涝困扰的城区,在今年雨水偏多的气候下,没有出现内涝的情况。由于时政任务要求,记者无法对这一新闻性较强的题材进行挖掘,在完成指令性的报道后,记者专程前往璧山区进行实地采访,深入一线,通过案例、走访等形式,形成了一篇题为《小城治水》的深度报道。由于前后两篇报道时间衔接紧密,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连续报道,向受众讲清楚了璧山城区治理水患,换来经济、社会效应双赢的经验成果,起到了很好的舆论效果。
3.添加评论形式
这种形式一般用于重大题材的政经类新闻报道。由于政经类新闻政策性强、有时还带有试水改革的意味,因此在报道新闻事件本身完毕后,配合本台评论之类的短评,可以起到引领舆论导向、解读改革方式、提供改革经验的效果。例如,2016年6月,笔者对重庆市巴南区实施农民“四权有偿退出机制”进行报道,作为一项突破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红线的改革,尽管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但作为大众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肯定应当更加慎重,对一些触及法律法规、政策红线的问题,不宜作太多强化,避免引起过度解读,导致改革搁浅。因此,当主体消息结束后,笔者编写了本台短评跟附于后,尤其强调了“四权”退出改革不能触碰耕地红线。这种“消息+短评”的形式,从最终播出的效果来看,得到了重庆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肯定。一些专家认为,这样的报道形式,既对新闻事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报道,也通过评论强化了此项改革的本质意义,起到了较好的引导舆论的效果,不至于让大众形成误读或者曲解。
4.多媒体技术手段形式[2]
这种形式不拘泥于新闻事件本身,通过音乐、修饰字幕、特技包装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单一新闻事件进行丰富。在一些“说新闻”节目中运用得较为广泛。比如湖南卫视《晚间新闻》、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的《网罗天下》等栏目。在具体节目中,编辑会对某些单条新闻进行二度“创作”,像通过配相应乐(歌)曲、慢动作回放、添加修饰字幕、强化特技声效、变声配音等包装手段来渲染新闻。事实上,这样的形式在不改变本身新闻事实的基础上,从技术层面来对其进行改造。很显然,是可以强化新闻的传播效果,增强感染力,引起受众的关注乃至共鸣。
综上所述,电视新闻“专题化”的确可以有效探究消息背后的“故事”,能够多景别、多层次、多手段地呈现一个新闻事件,对于受众了解、掌握,甚至知晓事件的来龙去脉、新闻实质、深度内涵,起到了增加信息量、展示细节、渲染气氛、控制节目编排节奏等诸多好处。尤其在当前,传统媒体遭受新媒体冲击的状况下,利用好多种报道体裁、表现形态可以有效地吸附受众,固化自身的传播影响力。
三、电视新闻“专题化”的弊端
电视新闻“专题化”作为一种新闻传播业态变化,出现和广泛应用,有一定的价值和合理性,但也有让从业人员不可忽视的弊端,笔者分析认为有以下几点。
1.电视新闻“专题化”与时效性有矛盾[3]
随着电视新闻专业频道的出现,电视新闻更加讲究时效性,在信息来源越来越多样化,独家报道越来越困难的现实条件下,比拼时效无疑是抓住受众的有效方式。但电视新闻从业者都知道,采编、制作一条电视新闻所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往往比纯文字媒体要多很多,甚至有时还因为视频采访某个关键人物,耽误不少时间。而要在播出时间节点前,制作出新闻节目,赶抢时间是家常便饭。同时,与新媒体进行比拼时,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有价值、专业的报道,时效价值更加显得重要。因此,“专题化”报道固然可以使新闻更加出彩,但按照这种模式来采编一条新闻,无疑会耗费更多时间,极有可能损害新闻的时效价值,无法在第一时间完成信息传播。
2.电视新闻“专题化”与客观性有矛盾[3]
新闻讲求客观、真实,记者在采编时不能带有过多的个人色彩,或者以预设主题的形式来进行报道。而“专题化”的新闻,有时为了展现细节,会采用故意引导当事人的方式来“设局”;有时又为了强化视听觉冲击力,加入包装元素。而这些形态下,无论是采编前期还是后期,都相应地植入了记者、编辑个人的主观判断,也许冲击力有了,也有效地吸引了受众的关注,带来了收视率的上升,但这些做法显然就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新闻事件本身的客观性,给电视媒体公信力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3.电视新闻“专题化”与现行评奖机制有矛盾
现有的各级政府新闻奖评奖体系,都对电视新闻消息作品与电视新闻专题作品做了严格区分,也就是消息不能超过3分钟时长。而在实际操作中,小型系列报道或者组合报道,其时长一般都在3分钟以上。因此,在参评新闻奖时,会让记者陷入两难境地:原封不动地进行参评,评委不接受;经过调整再参评,有时又破坏了作品本身的逻辑、结构。这不仅给记者本人带来莫大的遗憾,也导致了好作品被湮没,而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
四、结束语
对于电视新闻“专题化”的趋势,从一线采编的角度,我们应当持一种开放的心态来对待,具体新闻事件具体分析。既不能为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过分地展现事件本身的细节,或者加入不恰当的音效等特技包装;也不能从记者、编辑图省事的角度,不去深挖新闻事件背后有关联的信息,浅尝辄止,只求完成消息的采编任务。只要我们因势利导、把握尺度,按照新闻规律办事,融入自身的主动能动性,就一定能采编出令受众满意、符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的好作品。
[1] 胡建兵.专题化是当今广播新闻节目发展的必然趋势[J].北方传媒研究,2012(5):37-38.
[2] 刘波,张微.电视新闻组合中的专题化布局[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3(4):146-147.
[3] 边际.新闻节目专题化现象[J].记者摇篮,2003(5):32-33.
(责任编辑周江川)
罗惟巍(1976—),男,主任记者,研究方向:电视新闻实践与理论。
10.13769/j.cnki.cn50-1011/d.2016.12.021
罗惟巍.电视新闻“专题化”利弊谈[J].重庆与世界,2016(12):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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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7111(2016)12-0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