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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内容与接受问题透视

2016-03-25李诺

戏剧之家 2016年4期
关键词:接受

李诺

【摘 要】音乐的内容与接受问题困惑了很多人,长期以来围绕着对音乐内容的理解,人们展开了多次论战。本文以轻歌剧《蝙蝠》为例,论证音乐内容的构成方面和接受的具体方式特点。

【关键词】音乐内容;接受;轻歌剧

中图分类号:J8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2-0064-02

一、轻歌剧《蝙蝠》的演出影响

1874年,小约翰·施特劳斯创作了他的第四部轻歌剧作品《蝙蝠》。这部歌剧一经上演便取得了成功,创造了在维也纳剧院连续上演58场的轻歌剧演出记录。与此同时其他的城市也都在为争取到这部歌剧的演出授权而努力。19世纪下半叶,维也纳剧院已经成为很多普通百姓也可以涉足的场所,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区别一般仅限于楼层的高低和雅座的设置上。《蝙蝠》的上演,无疑会成为一种荣誉,这种浪漫主义后期的歌剧形式,不仅能够继续传承歌剧的精华,还发展成为一种新的形式风格——轻歌剧。很多地方的剧场都设立了“施特劳斯剧作专场”,专门承接施特劳斯的作品演出。此外,德国汉堡的卡尔·舒尔策剧院还因为在当年的10月演出了《蝙蝠》而一跃发展成为“北德维也纳”的第一个专业轻歌剧剧场。

轻歌剧,是在19世纪下半叶出现的一种综合艺术形式,由于其规模和音乐、题材等方面的特点,一般也被称之为“小歌剧”。由于其选择的题材多数与正歌剧、喜歌剧所选择的神话、历史等有所不同,现实或文学性的题材特点一度受到很多人的欢迎。但是当时正歌剧和喜歌剧占据主流舞台,轻歌剧的地位与“私生子”的身份很像,一般是不入流的。可是,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创作的《蝙蝠》却让轻歌剧的影响力攀升,一跃而成为主要的艺术形式之一,很多世界一流的歌剧院也开始将其视为演出的重要剧目,这部作品与其他轻歌剧有所不同,洋溢着高贵与优雅并存、朴实与可爱并置的气质。这种艺术形式在20世纪继续获得发展,并成为一种颇具影响力的芬芳文化。

二、轻歌剧《蝙蝠》的音乐内容特征

音乐的内容是什么?是作曲家的最初表达,是演唱者、演奏者的二度创作融入,还是接受者在心中筑起的“自我”与“他我”的综合体?这是个很大的美学问题,正是因为这些疑问,使得音乐在表现时能够更多地关注外在与内在表现统一的问题。

轻歌剧是一种综合了诸多艺术元素的形式,其音乐的内容是复杂多样的。

(一)歌剧是音乐,是音乐的“自律性”的结果,就是乐音运动形式的设计与选择。音乐构筑的器乐语言、声乐语言,被各种方式轮流运用,最终形成了音乐自身的有序性和逻辑性,这些本身就具有美的特征。因而,音乐自身的美是音乐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蝙蝠》中的音乐特点不仅体现出传统和声的逻辑功能特点,也体现出了传统曲式结构的影响。因而,这些内容是音乐自身特有的,也是音乐文化特有的历史记忆和风格传承。

(二)音乐内容是“他律性”要素的融入结果。这句话被我们长期以来“误读”,往往视为是对其“限定内涵”的表现。因此,必须认识清楚外在因素对作曲家的影响作用、对表演者的演奏启发作用等。没有积累和历史的艺术是可怕的、是不可理喻的,因而所有的音乐都需要从“庸俗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对其作出判断”、“自律论”、唯心主义、形式主义等学说中吸收有益的因素,需要从更加正面的视角出发,探索内容构成与表达的角度与方式,从而做出最终客观的评价。因而,音乐的内容不仅仅是音乐的形式、音乐组织的逻辑、音乐的术语风格等,也是跨越这一定义之外的、不能用传统的术语、俗语来进行准确定义的内容,这些都成为音乐“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是这些无法具体定义的内容影响到了创作者、表演者的思维和感受,才最终产生了这些作品。因而,音乐的内容事实上是创作者与理解者共同来完成的,创作者每次在反复琢磨中也会受到新的启发与灵感体验,演奏者则将其转变为具体的音响与音色。关于音乐的内容问题,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基础》导言里明确地扬弃了黑格尔历史观的局限,提出了区分抽象范畴有效性的历史维度问题。这一视角对于解读历史上的《蝙蝠》无疑是具有帮助的。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了大批的资产阶层人士,因而传统的贵族艺术演变为大众化的艺术,演变为需要表达资产阶级话语权的载体,演变为他们渴望在作品中表达自我阶层的心理与社会理想的载体,因而受到广泛的欢迎,主要是作品的内容与理解者都达到了对内容理解的一致。

(三)音乐内容是不同背景、特征的理解者所产生的“移入”和创新的结果性内容。这种内容也可以理解为“效果历史”,效果,是对某一作品的解读,对某一结果、观念的解读。但是倘若按照这一思路去理解则是有局限的。效果历史中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效果是影响,但是理解出的内容,却明显大相径庭。因为“误解”作品内容的大有人在,作品效果虽然客观存在,但产生不同理解与接受的人群是各具不同文化、生活背景的,对于同一现象的理解是不同的。因而,从伽达默尔哲学释义学的本体论分析来看,其所谓的“误解”恰恰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误解,它体现出了音乐内容理解的多样性和具体性。这也是对历史释义学忽略审美主体的一种补充与纠正。《蝙蝠》之所以在多个城市甚至其他多个国家盛行,体现出了一种文化趋势。随之而来的“视域融合与诠释学”循环,使得音乐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此时的歌剧《蝙蝠》已经不再是作为听觉的感受,也是视觉的感觉,更是多种器官的联觉感受。

三、轻歌剧《蝙蝠》的内容接受

音乐内容的接受,也是个很大的美学问题。但是关于如何正确“理解”与“误解”等,常常被视为内容接受正确与否的标准。但是这些还停留在看电影、听音乐的方式,或是音画同步的审美习惯等,都很难真正接受《蝙蝠》的深层内容。这部轻歌剧是一部艺术作品,更是一种文化、一种价值取向或哲理思潮,因而需要有可行的方式进行欣赏。

(一)需要从音乐“表现”、“模仿”外部事物的角度来聆听包括整个19世纪的音乐作品。这种方式对于理解其中的作曲技法或风格表现方式的确是可行的,但还远远不够,可能会造成对音乐内容的“误解”。仅从音乐本身的形式进行理解,会大大限制音乐的内容接受。倘若从更为宽广的领域中理解音乐的内容,就需要有更为开放的心胸,融入更多的历史文化信息。

(二)需要解读创作者、脚本作者以及演出人的个性化风格特点,将其一直处于具体的作品解读过程之中。音乐的内容不仅仅是一种机械的反映,音乐的内容也不可能完全被机械地“反映”“表现”,因而在演出时融入了大量的演奏者、演唱者的个性化信息、二度创作、新的内容植入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运用能够收集到的信息来进行内容范围的解读。《蝙蝠》的流行恰恰可以证实,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从历史观和辩证法的角度强调了马克思这种被人们忽视了的思维方式是有道理的。这种接受方式,需要从其他参与者的身份、背景认同中去确定作品表达的信息。因而《蝙蝠》中所折射出的世纪末前后的思维特点、社会、文化、历史特点等都受到了广泛的理解。理解《蝙蝠》这部歌剧的深层文化内涵,只能从历史上展开的关系中才有可能认识到抽象范畴,也才可能解读“普遍有效性”问题。

(三)音乐内容的接受,是一种能量的转移和器官的配合。比如在轻歌剧《蝙蝠》中充满了华丽奢华的香槟音乐文化气息,情节也基本是围绕着法兰克策划他的“蝙蝠的复仇”过程的混乱和伪装展开。音乐中的主旋律主要是在G大调采用了具有轻盈舞曲特点的八三拍,不仅形成一种轻快的节奏律动特点,还造成一种优雅、明朗、轻快的旋律风格。但是这种风格不仅仅是一种听觉效果,更是一种维也纳文化的感触,不仅很好地衬托出了圆舞曲的优美,也更好地烘托出了歌剧舞会的整体气氛,让人们感知到贵族生活的情景。

四、结语

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是个处于历史维度的不断变化中的概念,其定义的“有效性”需要在人的范畴内得到解决。德国音乐学家埃格布雷希特曾一生致力于解答这个问题,最终也未能在他主编的《音乐术语学手册》里留下“音乐”条目,《蝙蝠》的成功无疑是这种理解的有效证明。

参考文献:

[1]苏阳.中国现代关于音乐形式与内容的历史叙述与理论反思[D].上海音乐学院,2012.

[2]张前,周海宏.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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