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参与”视角下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
——考察西藏民族传统体育现象
2016-03-25王先茂
王先茂
(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儿童参与”视角下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
——考察西藏民族传统体育现象
王先茂
(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摘要:从教育的本质意义来看,教育具有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能力。人才是教育对象,换言之,人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主体。基于“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下青少年的角色演进,显示出青少年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文章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为研究对象,并以西藏青少年的民族传统体育参与情况为考察对象,展开参与式观察、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围绕“全社会关心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共识,践行青少年在教育中由“对象”向“伙伴”的转变,继而从家庭体育教育、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教育三个不同的方面探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关键词:儿童参与;青少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三位一体
文化是民族生生不息的血脉、身份象征和民族群众的精神栖息地,更是一个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传统体育项目,成为民族成长记忆中不可磨灭的文化标签。正如杨建新在《中国少数民族通论》中所说:各个民族都经历了无数次社会和历史的变迁,但是其民族内在的文化根本已经渗透到了整个民族的生活之中,并且成为各个民族族群的灵魂[1]。随着现代竞技体育项目不断成为当代社会的主流,各族人们对自己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陌生感,加上学校体育工作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疏离,青少年教育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感悟和体验的缺失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
1关于“儿童参与”
我国体育教育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充分证明了,只有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体育教育才能得以生存发展,以青少年学生为本乃是体育教育发展的灵魂[2]。“以人为本”以及由此而来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不是一种工具或者技术,而应该是由人主导创设的一种教学情境,只要个体处于其中便可以进步和成长,在这个情境之中强调个体的尊严和个人的选择,并且是建立在人人皆有权利的人生观之上[3]。因此,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地参与到学习环境之中,青少年是积极主动的,只要把握住了他们需求、兴趣,充分利用他们渴望探究和表达的自然冲动,给以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他们终将掌握抽象的文化及其意义。
“我们在‘维护他人’时总会‘讨论他们’,但是‘讨论他们’时往往不一定会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而在讨论中加入自己的价值观,因此‘讨论他人’在某种程度上看,不如说是在‘讨论自己’,那么‘维护他人’也就相应的成为了‘维护自己’。[4]”我们当前对青少年的教育以及对青少年教育的研究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往往忽视了“有青少年的教育”与“对青少年的教育”的区别,教育者或者研究者往往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对青少年施加自认为合理的一切行为活动,却忽视了青少年的声音。“儿童是儿童问题的真正专家[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有明文规定联合国成员国的所有具有主见能力的儿童可以对关系其自身利益的一切事项发表意见,并理应受到所在成员国相关方面的合理对待[6],强调了儿童在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权利(participation rights)。杜威[7]曾在其《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中强调我们应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并以此为出发点,因为儿童自身才是决定其学习的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强调在体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真正的“儿童参与”。真正的“参与”,尊重儿童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使儿童自己成为主角;真正的“参与”,确保他们享受体育活动中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发展的权利,同时还有儿童参与体育活动过程中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权利。体育是自我发现的催化剂,体育不仅让儿童了解自己的能力范围,而且使他们获得超越自我的工具,真正的“参与”是获得知识、取得进步和快乐的来源,是丰富儿童生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又一个方式[8]。
2教育实现青少年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
2.1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需要依靠教育
广义的教育是指一切具有影响人身心发展作用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教育是指专门的学校教育[9]。依据广义的教育的本质,教育有实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能力,主要表现为通过对民族文化的心理传承、对民族文化的保存和积淀以及民族文化的选择三个方面实现教育对民族文化的纵向传递。“教育是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10]”,也就是说,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传递社会文化即社会生活经验,而又通过培养人的活动来实现这种功能,所以,教育通过培养具有民族体育文化传承意识和素质的人才来实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11]。
教育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教育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也当有着必然的作用,文化的传播发展需要有一定稳定的传承场域,按照生活空间的物理性质可以将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场域划为三个方面,即如同曹能秀、王凌[12],谭志松[13]所指的家庭、家族传承民族文化的无意识的自觉性的教育形式、学校教育进行专门的目的性的普及教育形式以及社会(社区)教育活动中的推广式的教育形式。
2.2“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模式中青少年的角色演进
传统的教育(如图1)往往被狭义地理解为由专门人员在专门场所进行的正规的学校教育,这种理解将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活动及其意义排除在外。因此,即使在家庭和社会存在着无意识和无形的教育活动,也是独立在学校教育之外,三者成为互不相干的个别活动。
图1 传统教育模式示意图
中央8号文件强调:要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构建以家庭、学校和社会密切配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大教育格局。以教育合作论为基础的育人模式破除了以往家庭、学校、社会分别独立分离的教育形式,将三者有机结合。如图2所示,一方面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是相对独立的实体,各自承担者不可替代的责任,都是指向相同的教育对象——青少年,当然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不同的教育形式会有所侧重;另一方面,学校、家庭、社会三者还紧密联系,起到相互优化和辅助、反馈和挑战、互为基础的作用。
图2 “三位一体”化育人模式示意图[14]
教育是培育人的重要场所,在推行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其本质主要体现为“以人为本”,这一思想主要解决人作为客观世界中一员的重要性这一命题,教育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在新课改的浪潮中转化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15]。在全社会关心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背景之下,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改变原有的教育模式对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表现在教育内容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带有本土气息、民族味道的文化因子注入到学生的教育素材之中,用“老旧”的民族传统塑造前少年的“新”人生。另一方面是青少年学生的地位在教育环境中的变化,他们不再是被动的学习,而是成为学习的积极
参与者;他们不再是教师灌输的对象,而是教师身边有效的合作伙伴;他们不再是家长苦心敦促严防死守的顽固孩童,而是和家长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一起娱乐的“人”;他们也不再是社会各方面极力关注的弱势群体,而是能够为社会注入新生力量的年轻元素。
3西藏青少年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参与现象
3.1学校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参与的背景
2007年开始,西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自治区范围内推广除了教育部提供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之外的踢踏、锅庄、果谐等具有西藏特色的民族舞蹈[16],各地区的学校可以灵活选择。在此背景下,西藏各地中小学的课间体育活动有以前单一的广播体操转变为广播体操、民族舞蹈以及结合现代体操、舞蹈改编而来的富有民族气息的其他舞蹈活动相糅合的具有多样性的体育活动。一系列的措施为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3.2家庭民族传统体育的氛围
西藏人民群众多才多艺,擅长各种传统体育技艺,并且乐于投入各种体育活动之中,为青少年的参与提供了良好的榜样和氛围。藏族家长民族传统体育的掌握程度和参与性很高,如表1所示,锅庄舞、登山(转山)和拔河(押加)基本上是所有藏族群众的健身、休闲活动,其次是专业性较强或者受地域限制的摔跤、赛牦牛、马上三项、射箭、武术(知合则)、古朵等项目。其次,西藏是个多节日的地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锅庄舞、摔跤、射箭、押加、马上三项、古朵等是节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每逢节日,除了参与这些体育活动以外,藏族群众还会以家庭或者家族为单位,徒步前往公园“过林卡”。过林卡期间,家人亲戚朋友一起跳锅庄、切磋摔跤技艺等。
表1 家长掌握及参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情况 (多选n=94)
3.3社会(社区)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参与
西藏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锅庄、摔跤、射箭、押加、赛马等是节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无论政府组织还是自主行为,每逢节日都有大量的藏族群众参与其中,无论老少都会参与竞赛,尽显风采。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情景不仅局限于学校范围之内,在学校、社区、广场以及各类节庆假日的活动中,青少年学生都愿意积极参与,其参与程度甚至高于其他情景中的参与情况,如表2,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情景最多的就是社区体育锻炼以及传统节日中的活动。
表2 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情景 (多选n=94)
西藏自治区体育局下设民族传统体育与群众体育处主管西藏的社会体育工作。大规模拉萨当雄、那区的赛马节,小规模到社区居民和公园广场的群体活动,都有大量的社区体育指导志愿者从事群体工作,他们结合现代健身操和西藏锅庄舞创编了西藏“大秧歌”等将民族和现代相融合的体育舞蹈项目,为西藏的群体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各个地区相应的群众艺术馆拥有大量专业老师从事艺术、舞蹈等方面的教授和指导工作。以拉萨为例,2013年7、8月,笔者在布达拉宫广场和宗角禄康公园参与、观察期间,发现群艺馆的老师或其他艺术工作者平均每周会有三至四次在广场领舞、指导,大大激发了广大群众和游客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如图3)。
图3 拉萨布达拉广场参与健身活动的中学生(右)和指导人员(左)
图4 拉萨市宗角禄康公园参与健身活动的小学生
3.4西藏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现象的启示
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尤其是在社区和传统节日的情景下的积极性很高,并且随着与外界文化的不断交融,引发了他们旺盛的创造力,以民族传统音乐和舞蹈为例,藏族青少年接触到越来越多的音乐形式和舞蹈类型,在他们富有想象的创造力将这些不同元素的音乐和舞蹈与锅庄、打阿嘎等藏族传统民俗活动糅合交汇赋予了它们丰富的现代色彩。
西藏目前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开展过程的不足之处在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缺少充分的交流合作,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的体育行为能够和社会(社区)形成一致,保持协调。但是学校还没有形成开放的状态,与家庭和社会(社区)保持了相对的隔离,这也是为什么青少年在社会和家庭情景中的民族传统体育参与情况要比学校的乐观(见表2)。
4经验借鉴——“儿童参与”视角下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
4.1践行“对象”到“伙伴”的转向
我们当前对青少年的教育以及对青少年教育的研究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往往忽视了“有青少年的教育”与“对青少年的教育”的区别,教育者或者研究者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场,把青少年当作“对象”施加自以为合理的行为,却忽视了青少年的声音。儿童才是儿童问题的真正专家,因此,应强调儿童在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参与权利,使其成为其他教育活动参与者诸如父母、教师等群体的“伙伴”。
青少年不应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终点,反之,青少年在整个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应该是居于最前端,重视从青少年开始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熏陶和培养有利于文化传承的延续性、连贯性和整体性,而更重要的是青少年良好的接受能力和创造性的学习能力可以激活民族文化传承的新常态。
4.2重视体育启蒙教育——夯实家庭体育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庭乃为教育之源,青少年决定是否开始参与体育的这个过程中,父母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父母恰当的态度和行为很容易就能被青少年模仿和学习,青少年的体育参与行为必然受到父母态度的影响[17]。热衷于参与体育活动的父母,能够通过他们在体育运动中的榜样性的角色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青少年的的运动参与,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小孩的体育运动[18],而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只是留存于孩童时期,而将会伴随个体的一生[19]。因此可以说体育的启蒙教育不应起步于学校体育教育而是家庭,家长即青少年的第一任教师,他们是家庭体育的主导者和实施者,他们的自身知识和能力结构对青少年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夯实家庭体育的基础作用,要求家长自身掌握民族传统体育技能,并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气氛,父母和青少年经常共同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最重要的是落实父母与青少年共同参与的时间与场合的多元化,因为,依据青少年的成长特点,青少年参与的特点随着青少年自身的成长和家庭生命周期的阶段性发展而出现周期性的运动变化过程。这个过程中青少年不断从家庭向外涉及社区、学校以及社会等各种环境,此过程中的家庭体育教育方向、目标和重点也随着青少年陆续参与到学校、社会活动之中而发生变化,因此,只有打下了坚实了家庭体育基础才能保证青少年在后续的不同的发展环境中的参与惯性。
4.3完善正规教育——确保学校体育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的正式场所,在学校教育开展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的开展有助于激发青少年学生体育学习的激情,调动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为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奠定基础,还有助于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和沟通,继而对学生进行完整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和对自身民族的文化自信。学校教育的过程是学生接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体育教育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播的载体,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学校(体育)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学校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应该切实落实学校教育的先天职能和作用,并加强与社会及家庭的交流掌握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和爱好,从而探索更加灵活的教育形式。
4.4培养参与惯性——发挥社会体育教育的补充作用
社会教育可以理解为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一种具体化或日常化的教育,伴随着人的一生。社会体育教育是指家庭和学校体育教育这两种独立的体育教育形态之外,由政府、公共团体或私人所设立的社会体育教育机构,对社会全体成员所进行的体育教育活动具有公益性、灵活性和专业性的特点。社区是主导,下面联系了家庭及其成员,向上承接着整个社会的动态,最基本的社会体育活动以社区单元为活动范围,以辖区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社区成员为主体,以满足其各种体育需求为目的的多种体育活动形式,增进个体的兴趣、爱好,发展个性和特殊才能,良好的社区体育活动能辅助学校体育和家庭体育的开展,同时也配合了学校和家庭体育拓展了青少年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并为之提供良好的服务。结合民族地区的独特文化环境和信仰,还可以利用民族地区浓厚的宗教节日气氛开展具有坚实群众基础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利用节庆的轻松氛围真正提高青少年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素养。
5结语
“三位一体”的合理性建立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在教育功能和手段上的独特性与独立性基础之上的,真正意义上的“三位一体”应充分承认这两种基本特性。因此,真正的“三位一体”需要真正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并建立相应的原则框架: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相对独立与相互承认,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深层沟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的目的整合。在此基础上,围绕教育的对象——青少年,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不同的教育系统进行分析,将青少年作为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纳入教育过程,促进儿童参与其中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
参考文献
[1]杨建新.中国少数民族通论[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69.
[2]程文广.论我国体育教育的百年嬗变与重构[J].中国体育科技,2007,43(5):18-23.
[3]罗杰斯·福雷伯格.自由学习[M].伍新春,管琳,贾蓉芳,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16-219.
[4]Michael Fielding.Transformative approaches to student voice: theoretical underpinnings, recalcitrant realities[J].British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2004,30(2):295-311.
[5]杨曦.儿童幸福:从观念到行动[J].教育探索,2011(2):18-19.
[6]刘宇.论“对儿童的研究”与“有儿童的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13,42(6):48-55.
[7]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赵祥磷,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14.
[8]鲁瑟·比兹尼.儿童参与体育的11项权利[J].体育文化导刊,2009(5):145-147.
[9]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1099.
[10]曹能秀,王凌.论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的关系[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5):137-141.
[11]顾明远.教育大辞典(第1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3.
[12]曹能秀,王凌.试论以教育促进民族文化传承的方法[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2(2):119-124.
[13]谭志松.土家族非物质文化传承的教育形式及其变迁[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0(3):32-37.
[14]杨雄,刘程.教育合作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3,19.
[15]李启迪,邵伟德.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体育课程理念的意义与实践策略[J].体育科学,2014,34(3):15-23.
[16]刘少英.民族传统体育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195.
[17]Brown BA,Frankel BG,Fennell MP. Hugs or shrugs:Parental and peer influence on continuity of involvement in sport by female adolescents[J].Sex Roles,1989,20:397-412.
[18]许欣,杨剑.儿童感知父母运动投入程度对教养方式与儿童运动期望——价值信念的调节作用[J].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13,22(2):153-156.
[19]Kraaykamp Gerbert,Oldenkamp Marloes,Breedveld Koen.Starting a sport in the Netherlands: A life-course analysis of the effects of individual, parental and partner characteristics[J].International Review for the Sociology of Sport,2013,48(2):153-170.
[20]段兆兵,等.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原理与策略[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5-6.
[21]李相如.体育社会实践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6:139.
[22]周伟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96-97.
[23]肖谋远,韦晓康.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教育路径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218-221.
[24]张进峰.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哲学新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25(1):52-57.
[25]段爱明,杨洁.学校、家庭、社区体育一体化下大学生的角色定位于培养[J].体育学刊,2015,22(2):72-76.
[26]张沁,周立.我国体育启蒙教育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3,25(4):330-332.
[27]张凤民,许欣.双亲对儿童参与体育的影响[J].体育文化导刊,2012(9):28-30.
[28]晏红.家庭生命周期与家庭教育阶段论[J].少年儿童研究,2009(2):41-45.
[29]容中逵.家庭教育:你在传统文化传承中都做了些什么——论当前我国家庭教育中的传统文化传承问题[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28(6):54-57.
[30]刘蓓.我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3):63-67.
[31]王朔.社会体育教育——游离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教育轨迹[J].中国成人教育,2010(8):52-53.
[32]余清臣,周娟.家校合作的真意——当代中国家校合作的教学反思[J].少年儿童研究,2010(14):4-8.
[33]卜卫.儿童的权利——我们应该指导和遵守《儿童权利公约》[J].少年儿童研究,1998(4):18-28.
[34]Kosters M.H.,Mast B.D..Closing the Education Achievement Gap:Is Title I Working?[M].Washington D. C:The AEI Press,2003:189.
[35]彭鹏.重建精神家园: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少年儿童研究,2010(21):9014.
[36]陈琦,邓娜.青少年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模式探究——以绍兴市为例[J].图书馆论坛,2014(4):49-53.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al of National Minority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Children Participation ——inspecting the appearance Tibetan traditional ethnic sports
WANG Xian-mao
(PE Department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Abstract:In the light of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education, there is a function of carrying the ethnic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uman being is education’s object, in other words, people is the body of inheriting ethnic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On the strength of teenagers’ evolving role under the trinity education mode, the teenagers show their powerful role in the carrying of nationality traditional sport culture. This lecture studies the smriti of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al of national minority, and then takes the appearance of juveniles' participating in tibetan ethnic traditional sports for example, then conducts series of participatory observation,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interviewing. According to the consensus of “the whole society concerns and protects the healthy growth of teenagers”, fulfilling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object” to “partner” in educational setting. Consequently, discusses the blossom of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al of national minority from family physical education,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and community physical education.
Key words:children participation;juvenile;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al of national minority;trinity
中图分类号:G8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624(2016)02-0036-06
作者简介:王先茂(1988-),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研究方向为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
收稿日期:2015-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