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建地入市试点取得哪些新突破
2016-03-24IUD中国政务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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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建地入市试点取得哪些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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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农建地)入市试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9月21日,国土部召开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任务部署会议,四川郫县等九个试点作了交流发言。郫县作为全国农建地入市试点之一,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实践,探索出“三定”摸底、规划管控、入市交易、收益分配、合同续期、抵押担保和乡村治理7大改革路径;初步形成了机制、制度、规划、项目、理论和发展6大成果,成功入市了16个入市项目,总结出5条工作经验,提出了4条工作建议和15条修法建议。
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全面开展
2015年3月,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出33个县(区)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三项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33个县(区)聚焦三项试点
●2015年3月,试点工作正式开展,33个地区一个地区申请一项改革试点,其中,四川省郫县等15个县(区)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湖北省宜城市等15个地区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河北省定州市等3个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中央批准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6年9月,中央批准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4条底线的前提下,将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到现有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仍维持在原15个试点地区
两部委规范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办法
●2016年6月,财政部、国土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调节金全额将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国家整体试点基本要求
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郫县试点一年试出哪些经验
作为国家试点,四川省郫县研究制定了《郫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规定》,以此为总揽,形成共计19个配套办法。今年9月8日,郫县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是四川省首个农建地《不动产权证》。
全国试点地区农建地入市典型案例
除郫县外,全国其他试点县区在一年多的农建地入市改革试点过程中,不断创新,积极开展差别化探索,如今试点工作已经过半,各地均取得不俗的成果,试点效应正在初步形成。
●山西泽州县颁发全国首个农建地入市不动产权证
今年5月,泽州县颁发全国首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权证。
这是泽州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成功入市的第7宗案例。泽州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个试点县之一,试点改革以三年为期限,2015年建制度,2016年试
郫县推动农建地入市试点方案要点
◆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市场发现机制
依托郫县农村产权流转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同步完善流转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积极开展农建地抵押融资试点
◆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
坚持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的原则,选择在部分区域开展试点,探索采取自主开发、公开转让、参股合作等方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范发展农产品加工、市场物流、乡村旅游、农业总部等产业项目的路径办法,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地利共享的基本原则,修订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开发相关配套税费收取办法,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稳妥有序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
探索采取“货币化非集中安置+整理形成建设用地或指标”等方式,在安德镇红专村、新民场镇净菊村、友爱镇金台村积极探索农民自愿有偿腾退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试点制度,2017年提出修改建议,目标是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分配合理”的农建地入市制度。该县设计了就地入市、异地入市、城中村改造入市三条试点入市途径,编制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相关制度,从试点工作程序、耕地保护、土地收益分配、村级组织管理、权益保障、风险评估等方面规范了试点工作。
●河南省长垣县完成首次挂牌出让实践突破
2016年8月19日,河南省长垣县首次以挂牌方式出让52.27亩农建地,成交额691.49万元,此次挂牌出让,是长垣县继去年成功协议出让5宗46.51亩农建地后的又一次实践突破,标志着“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政策理论探索开始在长垣县落地生效。
长垣县要求村组集体所获得的入市收益,原则上全部用于村组公共基础事业支出,若需分配到群众手中,原则上不得超过入市地块所在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多余部分留归村组集体使用。
●佛山市南海区积极构建“1+N”入市试点政策体系
2016年1月,佛山市南海区首宗农建地顺利挂牌成交,标志着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操阶段。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佛山市南海区积极构建“1+N”入市试点政策体系,稳慎有序推进各项试点改革任务,出台了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增值收益调节金与税收征收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完善手续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开展了地块基础数据和入市主体意愿两项基础调研;统筹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并争取于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建设用地范围的控规全覆盖。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完成入市交易22宗
2015年11月27日,陇西县敲响西北地区农建地使用权入市的第一槌。2015年底至2016年7月,当地两次入市交易22宗46.92亩集体建设用地,与相近地段国有建设用地基本同价。
●玉林市北流市土地出让收入达到3827.96万元
2015年6月29日,国土部批复了《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北流市农村土地改革正式启动。一年多来,北流市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科学统筹,大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入市土地7宗176.3289亩,土地出让收入3827.96万元,标志着农地入市交易平台初步建立。今年1至6月,北流市共完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属测量96宗,土地面积3160亩,并全部进行了确权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