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对“巫风鬼影”的探索与怯步
2016-03-23马芸
马芸
自古以来,巫与鬼神的存在一直萦回于人类的想象当中,挥之不去。在现代理性思维的拷问之下,巫和鬼始终被视为破坏性的、恶毒的角色,与一切积极的价值观相对立,因而巫师、通灵者、驱魔师等一类人,便成为一种背离了社会现实,转而去做魔鬼代理人的“异类”,他们是在我们历来激进的、单线的所谓“启蒙”思潮下“被异类”的产物。由于巫与鬼神的存在与现代理性思维非常冲突,属于人智不可企及或难以弥补的部分,因此它们往往被启蒙背景下的书写粗暴地忽视乃至全部的否定批判。在上世纪20年代的乡土文学中,它们更因为激进的启蒙浪潮而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其深层的意义无人问津。
其实,每一种社会现象或民俗现象,都需要我们耐心地细看,而不是用简单的词句叠加起来,或用简单的原则将其分类划归。如若有这条思路,那么那些高傲启蒙者的自信姿态将会被延缓承认,乡土社会中的巫与鬼神就会成为一种可以理解的而不是另类的东西,再也不会被看作是一种需要批判的失常状态,而是过去乡村共同体中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神圣传统与现代挣扎
中国文化中的巫风鬼气源于“民神杂糅,不可方物”的上古神话时代,由此产生了巫觋,而巫祭活动化育的浪漫神秘的人文传统,却于商周之际嬗变为理性求真的史官文化,在文学史的悠久源流里,终成昙花一现,然而在当代白话文学的下游却有回潮的微弱迹象。尽管巫文学逐渐式微,但古代的神话传统如同涂抹在画布上的精神底色,绵延不绝地渲染着文学作品中的巫鬼书写,并形成了民俗文化的重要部分。
农民这群僻处一隅的山野之人,却偏爱说上下五千年、神秘巫鬼事,这些世间最无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却总想着扭转现状、预卜未来。长期植根于山野乡间的巫风鬼影有一种民间的立场和态度,但在以理性和“祛魅”为中心主题的20世纪,它却必定要遭受文化启蒙、政治理性的压抑、打击和批判。现代皈依理性的书写者们无疑将其作为一种批判的对象,而这种批判时常带有一种幼稚的愤怒。
丹尼尔·贝尔认为:“文化本身是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帮助他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因此,民俗作为一种文化,无疑为人类的生命过程提供了以民间为观照点的解释系统,而小说艺术作为文化意义领域的一种表现形式,比现实的民俗生活过程和民俗事像的展示更具体更形象。虽然现代作家通过与“巫鬼”相关的“别样”视角,执着地关注着这种难以言明的风俗,从单纯的膜拜到理性的批判,再到对幻魅的审美发现,但无论哪种视角的体察,都很难真正打开关于信仰、关于民间的正确解码。他们在表达民间真实的努力之后,结果只是表达了他们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但是这种挣扎着“表达”的姿态,才是乡土小说的动人所在。
自从人类有了乡土意识,即开始了一种宿命的悲哀,然而它对于人的意义又决不只是负面的。人类学家观察到,远古先民对于人群与其居住的特定地域之间存在的神秘联系是有感知的,这种感知在长期的模糊不清中渐渐凝固沉淀,变成一种强大的精神要素存在于人类共同体中。巫鬼作为民俗文化中的神秘因子对乡村共同体形成了强有力的控制。我们的农业文明太过久远,某些现代人自以为深刻的感受,其实已由古代人以近乎完美的形式表达过了。因此现代作家对于洪荒境界的偏嗜,既出于变更了的生存体验,又为了寻求陌生的文化感受,他们顽强的乡土书写的意志中,不过是通过象征性的回归和批判来慰借自己对本源和故土的忘却。正如郑万隆在《我的根》中说,他“企图利用神话、传说、梦幻以及风俗为小说的架构,建立一种自己的理想观念、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文化观念”。
在鲁迅最早发现的“未庄文化”的影响下,一批早期乡土小说作家便陆续发现了“松村文化”、“桐村文明”等等,在揭示它们巨大的同化功能及堕性机制的同时,也对潜藏于其中与“巫鬼”相关的迷信陋习展开了深刻的揭示和猛烈的抨击。巫言鬼语的薄暮笼罩着民间习俗的方方面面,有关于岁时节日的,如鲁迅《祝福》中准备繁复的年终祝福;有关于婚姻习俗的,如王鲁彦《菊英的出嫁》中的冥婚习俗;还有关于迷信色彩浓重的乡民行为的,如鲁迅《药》中人血馒头治痨病、《祝福》中“捐门槛”等等。
巫风鬼影下的乡村悲剧
“愚昧的山谷里,生活着一群幸福的人们。”房龙的这句话搁在现代中国的乡土语境中似是一句反讽,在文化隔离的条件下,形成了由落后愚昧的文化心理作祟的一种“幸福”。在初期的现代乡土小说中,常以某种完整的民俗形式呈现鬼神迷信的心理,来反映中国古老的民风、民俗所蕴含的文化意蕴,但它们往往在“文化”,“理性”这样庞大的字眼之下,成为一桩桩被批判的乡村悲剧。
鬼神迷信在乡土社会的根深蒂固源于乡民对其以外世界的懵懂无知,包含有“农民的真理”,早期乡土小说对它的书写是知识者对“基本生存”、对“农民”的理解诠释,所谓的对民间风俗的还原与展示,不如说也属于知识者的思维运作。“城市化”、“理性”与“启蒙”的降临注定要使现代人在失去一部分“过去”与“乡间”的同时,失去与其连带着的诗意,进而不可避免地改造着审视过去的眼光。对于这种改变,知识者的反应总是分外敏感,乡土书写中将这种敏感情绪扩大化,便有了茅盾所说的“在特殊的风土人情之外,应当还有着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命运的挣扎”。
例如,台静农在《红灯》里讲述了一个超渡鬼灵的故事。得银妈在得银三岁时死了丈夫,二十年来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艰难求生。得银在走投无路之下跟随侠盗“三千七”铤而走险,被杀头示众。此后,得银妈看似无悲无喜,继续踏踏实实尽一个母亲的本分。她借钱买纸,粘了长衫烧给儿子,只为偿还儿子生前的心愿;她手破血流,终将红灯糊好,是为了使儿子的鬼灵有所归依而不再彷徨。就在得银妈忍辱负重,担着盗匪之母的恶名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她欢欣的痛楚的心好象惊异地竟完成了这至大的工作”。当在鬼节的河灯中看到儿子超度的幻影时,得银妈是终于如愿以偿了。文本中这些被指称为“愚味落后”或者“封建迷信”的行为,其实都是一种之于无望的救赎,以理性知识来苛责它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伪命题。人类社会中与法理相违背的行为,总是海量的存在于社会边缘,它们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一种民间智慧。
台静农的另一篇小说《烛焰》,以更加悲愤的批判态度对待具有迷信和宿命论色彩的“冲喜”习俗。小说里颖慧美丽的独生少女翠姑,在双亲珍爱的怀中长大,可不幸的是未婚夫一病不起,翠姑被要求“冲喜”。礼俗绑架亲情,翠姑被迫出嫁。然而入门不久,夫婿便撒手人寰,翠姑成了“年轻的寡妇”。悲剧之后,乡民们对“冲喜”的愚昧毫无非议与谴责,而是更加深信人的命运,“什么事都有一定的安排”。一代代乡民在一场场悲剧的重叠发生中更加肯定了神秘的命运力量,深刻的宿命感使这部短篇沉重不堪,那种因为相信而怀着“说不出的隐忧”去完成一场非人非鬼的“冲喜”,更像是出于对某种庄严的命运领受。“命运”往往是对一切渗透的人生奥秘、不易索解的人生现象的归结,它等同于一种历史文化的负累,制约着人的复杂因素,难以彻底的理清。现代文学中的知识者们像是用了借自异域的眼光置身事外,才发现了这种神秘。也就是这么一点感觉,变成了启蒙先驱的姿态,将千百年来毋庸置疑的寻常事物改变了。
初期的现代乡土小说中,巫风鬼影笼罩下的悲剧色彩和批判色彩浓郁而深重,在作者笔下,天旱求雨,飞涝祈神,婚丧嫁娶、生老病死无一不关乎鬼神。这些具有封建性和原始性特征的“鬼”民俗已成为一种陈陈相因、从来如此的精神奴役力量,制驭着整个乡村社会的言行秩序。仆服于神灵鬼祟之下的乡民心态逐渐演化为一种乡村道德,知识者们难以解释这种道德的力量,因此启蒙的力量变得单薄,启蒙的方式显得粗暴,也许承认它们的不可知、不能解,才是一种认识的进步,因为这并不意味着放弃了认知,而是本身作为一种认知的形式。
“鬼影”重重的宗法意识
长期植根于乡村共同体中的宗法意识逐渐沉淀为一些天经地义的习俗形式,渗入人的心理结构中,伴随着愚昧、麻木和无理性迷狂。“未庄”、“松村”、“桐村”和“陈四桥”等等,既是古老传统文化的象征,也成为宗法礼教形成的土壤,哭嫁、画符驱鬼等宗法礼教规定之下的风俗都依靠鬼神崇拜为其合理性提供依据。封建宗法制度对人精神的侵蚀和愚弄,被作家们笔下冷酷野蛮的乡村风俗描写展现得淋漓尽致,批判的体无完肤。乡间的宗法礼教常常依托不可抗拒的鬼神之力作为自身权威的支撑,当人们既不能解释悲剧形成的原因,又找不到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时,便将这一切归罪于鬼,进而畏惧着鬼。
彭家煌的小说《活鬼》就通过一场闹剧揭示了在封建礼教传统之下“活鬼”戕害“活人”的乡村悲剧。富农因人丁不旺,在临死前,硬给十三四岁的孙子荷生娶了一个年龄大十几岁的媳妇,由于家中大媳妇不甘寂寞,家里常常闹“鬼”。荷生认识的厨子咸亲自称擅长捉鬼,荷生便请他去家中驱鬼。阴险狡诈的咸亲等荷生睡熟后借机与荷生嫂同床,并一起合谋弄出许多吓人的声响装鬼吓唬荷生。咸亲与荷生嫂的奸情变本加厉,荷生却被这对“活鬼”吓得战战兢兢。于是,荷生晚上点着相传能辟邪的桐油灯睡觉,结果非常灵验,咸亲不得已回校去住。在一个桐油灯熄灭的夜晚,鬼又回来了,荷生仗胆持猎枪向窗外的黑影打去,响起了一阵远去的足音。荷生再去找咸亲报告他驱鬼的壮举时,咸亲却不见了,这是因为一段见不得人的勾当即将暴露。
荷生请来夜晚驱鬼的咸亲反成为要被驱的“活鬼”,“活鬼”的真身其实是宗法之下的活人,“鬼”只是人谋利的手段、借口而已。荷生家是个畸形的组织,小小年纪就被勉强推上一家之主的位子,在封建社会扭曲的生育观影响下,娶了个“只比自己大十来岁的老婆”,因涉世未深而遭人玩弄。在这里,很难使用“麻木不仁”之类的词来形容处于严密宗法意识控制下的农民们,一村一社会,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彻底相信的时候,谁能有勇气去突破这种信仰,告诉大家这是所谓的“封建迷信”呢?也正因为此,20年代初的启蒙是吃力的,作者也面对一种强大的阻力,自身的经历将他们引向怀恋审美的感性视角,而现代知识的输入又迫使他们走向反省批判的一路,这种情感与理性的冲突,是长期具有的特点。
对鬼的驱除、祭奠等活动,暗寓着下等民众积久的经验,他们将渺茫的期望无意识地投影于这种仪式,以鬼灵的享受作为人间的补偿,因而其虚幻处也闪着善美的灵光。鬼魅般的来与去,似有神秘的力量,给活人造成如何的悲与欢,使乡民们困顿麻木的生活注射一次不安定的针剂,此后又挣扎着活下去。
封建宗法制度下的民俗“鬼”与乡民们长期以来共生并存,几千年的封建统治、落后低下的生产方式和赤贫的生活状态使得遗留下来的愚昧陋习扎根于中国乡村,虽是陋习,但同样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在历史的演变中留下了痕迹,同样是人类发明创造的精神遗产,同样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载体,而这些正是早期乡土小说作家们乐于表现和批判的东西。从这点上说,20年代的乡土作家无一不把启蒙当作肩头的重担,既审视了传统的乡村文化的保守僵化,又揭示出现代文明与民间习俗的矛盾冲突,并昭示着如若没有开放的健全的文化心态,不对传统文化民间心理作调适与重建,任何进步的异质文化都将在落后而古老的民间里失色变质。
褪不去的薄暮
在现代社会狭隘生硬的科学理念和唯物话语的挤压下,乡土社会中的巫风鬼影已日渐式微,巫言早已踏入了薄暮。乡土小说通过大量祭祀、祈神、冥婚等与鬼相关的民情风俗的内容,勾勒了人鬼杂居、神人统一的荒蛮世界,显示了神鬼对人性的控制,这种巨大的异己力量,潜在地影响乡民的思维和行为方式,阻遏着人性觉醒,成为封建统治“风俗和习惯的后援”(鲁迅语)。虽然现代乡土小说初期采用的是一种批判性的视角,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巫鬼的世界与现代文明的整合,作家们通过散金碎玉般的与“巫鬼”相关的民俗的点染和民俗氛围的渲染,表现了乡村社会因生产方式、利益原则,以及性格与命运而致的悲哀与孤独。
巫鬼这样一个最有可能不受文学惯例束缚的题材,在早期乡土小说中却表现出了拘谨的对既有文学规范的尊重。看似描写乡间风物力避道德化的作者,笔下仍是一个善恶分明的世界,在诸如“本质”、“规律”、“必然”等直接取自社会科学理论的一整套现代批评语言之下,向着文学的“标准化”靠拢。乡村这块比城市更能容纳人关于自身的幻想、更能接纳参与人事的鬼神世界,更能保留神话思维的土地,在被上述种种“标准化”的刻板划一的形、线排除之后,才能变成如文学所写的“现实的乡村”。对于巫鬼文化里不可知的敬畏,已被现代理性知识中明晰的必然性和关于规律的乐观信念代替了。
对于神秘的书写总是大众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观赏内容,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告诉我们,人类本能地想掌握世界、解释世界,当他发现有些现象超出他的解释能力时,他会感觉到威胁,从而给其经验世界带来一片混乱。基于此心理,人们便杜撰出鬼这一概念,以之为灾难之因,由此他对世界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也便从心理上把握住了世界,避免陷入混乱状态。早期的乡土小说由于缺乏丰厚生活经验的呈现,仅仅将乡村作为社会语义下的一个落后的地方,对故乡社会进行一种文本的建构,巫鬼的神秘元素被粗浅的移植,对其滋长的文化土壤未进行深入的考究,虽然在阅读中我们终究能够习以为常那些与现代理性相悖的怪异,是因为我们本身就是从那些不规则的奇崛之地爬出的。当神话巫术在现代理性之下作为一种“文化”力量时,只能削减若干根须深藏的传统因子,褪去渊源古老的神秘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