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钱仁凤之幸成为推进司法改革的厚重力量
2016-03-23
青春散了,母亲走了。13年韶华弹指间星移斗转,“巧家幼儿园投毒案”尽管真凶未现,被钉在“凶手”位置上的钱仁凤终获自由。正义虽然迟到了,但对于一个13年间为清白而不屈申诉的公民来说,迟到的正义愈显弥足珍贵。堂皇的律条,有时可能不如冤情被翻案更让人如释重负,尽管这是一幕人生悲剧,但“在每一起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旨归,终究有了具体而细微的深沉表达。
冤狱13年,这是人性的磨难。钱仁凤说,喊冤入狱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自己,她不仅坚持申诉,同时还获得了减刑,因为她在狱中学会了调节自己的心情,以平常心面对任何变故。话虽轻松,却不简单,但凡有过“算了算了”的一闪念,13年后的人生新天,可能还不会到来。民众难免会想:抛开那些“逆境成才”类的个案不说,一个普通公民,若在冤狱中磨灭了耐心与秉性,喊冤的分贝低了一些,破釜沉舟的决心小了一些,甚至逆来顺受地接受了宿命论洗脑,十数年过去,没有“亡者归来”、不见“真凶落网”,那些已然蒙尘的卷宗,又有多少会翻出来用放大镜甄别呢?
还有那些程序正义上的疏漏甚至涉嫌构陷:比如,云南省高院的再审判决中称,本案的现有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原判认定钱仁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毒物鉴定存在明显疏漏,投放毒鼠强非唯一结论,公安相关笔录存在违规,重要物证不具备排他性,钱仁凤侦查阶段有罪供述存疑,公安代签有罪供述笔录……当这些问题纠缠在一起,生死大案的定论却是如何裁决出的?
就像舆论场一致点赞的,若说钱仁凤的坚韧是风,检察院的给力则是火。这漫天遍野的燎原之势,是司法制度闪现的正义之光。喊冤也好,申诉也罢,若没有2013年7月的转机,若没有云南省检察院复查近两年并提出再审建议,纵使六月飞雪,怕也难以逆转事态走向。作为公诉机关的地方检察院,敢于推翻(起码是怀疑)冤假错案的来龙去脉,在“法官终身责任”等约束冤假错案的制度设计尚未出台的背景下,着实不止令人心生暖意。
罪与罚,善与恶,终究逃不过历史的眼。英国法学家丁尼生有句广为传诵的名言,“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沉冤得雪、真相大白,司法的良善与谦抑,才能以看得见的方式,捍卫民众对它的热望与信仰。不等真凶落网,正义也得重彰——愿钱仁凤之幸与不幸,成为推进司法变革的厚重力量。
观点运用:人性的磨难;人活着要的就是一份清白;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热望与信仰……
(本文原载2015年12月23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