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温柔”与“陷阱”
2016-03-22李文
李文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中国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已增至2000份。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之多、增速之快均居世界前列,让先行一步的西方人对中国刮目相看。在中国政府的大力倡导下,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已成为一个热词,关注度日渐升温,参与者众多。但笔者认为,在企业社会责任热闹非凡的“温柔”现象背后,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姑且称之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的“陷阱”,如不加以理性认识和有效防范,可能将企业社会责任引向歧途,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陷阱”一:起于报告,止于报告。根据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WTO经济导刊》等多家机构的统计分析,目前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上乘的不足三四成。许多已发报告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尚且停留在报告的编写和发布上,至于报告披露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实质性、平衡性、可比性甚至可信度等方面,尚有较大差距。有些企业虽然已经连续多年发布报告,但其社会责任工作仍以编发报告为主。有些企业的报告质量出现连续下滑,甚至内部广大员工对其社会责任报告也未为可知或认可,可谓是“为报告而报告”。这种状况长久下去只能削弱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内在动力,造成企业内外的模糊认识,更无助于企业的责任管理提升。
“陷阱”二: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局限于CRO们的工作。随着以报告为抓手的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开展,许多企业都设立了社会责任工作处,设有专兼职的企业社会责任官(CRO),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但整个企业并未因此而真正发生对社会责任认知和企业行为方式上的改变。企业“一把手”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领导力和影响力贡献尚未得到体现。这必将导致社会责任工作在一个组织内很难做到“顶天立地”和全面覆盖。CRO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因得不到整个组织的有力支持和战略提升而日渐消耗,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所创造的价值也将难以在短期内得到体现。
“陷阱”三: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慈善公益。国内权威研究机构的研究表明,中国超过半数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处于“旁观”状态,尤其是中小民企,更是感觉对企业社会责任无从入手。一方面,众多企业家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开展慈善公益等量齐观,可能造成企业家以多捐款或把自己扮演成为慈善家来标榜自身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的极端做法;另一方面,也导致企业家们无法看到全面理解和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创新发展机遇以及可以有效防范环境、安全和劳动用工风险方面的管理工具价值,无法在责任共担和价值共享中占居优势地位。
编辑|赵丽芳 lifang.zhao@wtogui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