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推行乡镇(街道) 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
2016-03-22通讯员唐人元
杭州 2016年1期
通讯员 唐人元
富阳:推行乡镇(街道) 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
通讯员 唐人元
区(县、市)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向人大及公众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报告,这一制度已实施多年。2015年,富阳将该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这体现了新《环保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精神。据悉,富阳要求,各乡镇(街道)举行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会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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