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2016-03-22民生周刊畅婉洁
□ 《民生周刊》记者 畅婉洁
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 《民生周刊》记者 畅婉洁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之一,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实行。
《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今,《条例》实施近一年,我国彻底告别了“暂住证”时代。
公平,是居住证制度的设计初衷。《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5》显示,我国流动人口的居留稳定性增强,融入城市的愿望强烈。“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居住证制度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尽管存在争议和困难,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了一大步,之前将外来人口排除在城市之外的做法已经成为历史。
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目前,居住证制度仍然只是过渡阶段的权宜之举,解决外来人口问题的根本出路则在于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
一张小小的居住证,涉及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住房公积金等种种现实利益。制度“含金量”足,落实起来不易。虽然明确了方向,能否尽快全面实施,关键还要看地方的执行力,特别是面对利益藩篱,有无勇气和智慧破除“中梗阻”,不断做大公共服务的蛋糕,推动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