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零陵区林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2016-03-20文海荣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湖南零陵425000
文海荣(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湖南 零陵 4250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零陵区林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文海荣(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湖南 零陵 425000)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集体林权改革于2009年3月开始,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确权面积超过11万公顷,占总数的98%,超过12万户、48万名农民从林改中受益,配套改革也在有序进行。本文对零陵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林地流转等系列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提出了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建议;零陵
1 基本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辖16个乡镇,515个村,农村总户数12.18万户,涉林人口48.15万人。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96465.7hm2,林地面积为117566.7hm2;有林地地面积64612.3hm2,灌木林地面积45665.2hm2,未成林造林地751.4hm2,无立木林地4280.3hm2,宜林地1979.1hm2。
2 零陵区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成效
2.1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意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林改过程中,各村从改革方案的制定到实施,完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都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仅确保了林改质量,更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意识,推进了法律法规的普及,增强了农民法制意识,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2.2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为农民的宝贵资产,原来的集体山林由“集体的”变成了“个人的”,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个人造林热情增加。林农拿到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区呈现出广大林农上山造林的景象。据统计,实施林改以后,零陵区个人造林面积每年完成4000hm2,较林改前增加近1000hm2以上,造林质量也明显提升。全区涌现了许多以资金、技术和亲情、友情为纽带,组建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据统计,全区现有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5个,造林面积3480hm2。最大的林业经营实体是岳纸集团,自2010年至今,在我区累计造林约2000hm2。
2.3森林管护得到加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处置权,改变过去的“干部林”为农民的“自家林”,林农对林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关心,管护力度不断增加,管护面积大扩展,盗伐林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投入明显增加,自发开展森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有力地强化了森林资源管护,使各类人为灾害发生率呈显著降低。
3 零陵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3.1林业统一管理难度加大
林改后,出现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特征,“一村几品”甚至“一村多品”,林业生产的统一管理难度加大。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只强调经营自主权,认为林地经营好坏为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忽视自身经营管理林地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3.2林地使用权过于分散,不利于集约经营
林业经营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林改后,零陵区户均林地面积一般仅在0.2~0.8hm2之间,许多地方还存在“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情况,不利于管理和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分户经营面积小,加上经营理念、经营水平不一,难以形成规模经营。
3.3林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存在纠纷隐患
①流转程序与手续不规范,目前林地流转多在亲戚、邻居和朋友之间进行,私下流转的多,组织委托服务流转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有些即使私下有文字协议也不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解决。②林地流转时限切入点难以确定,流转时间过长,土地使用权回归困难,林农可能在第一次土地流转后永久失地。流转时间短,不利于林业生产发展。③有的地方林农把土地流转出去,一次性获取收益(主要是租金),用于短期消费,进城务工或另谋他路,待流转金用完以后缺乏生活来源,与租主产生纠纷,存在纠纷隐患。
3.4林业投资时间长,融、贷资金困难
林业投资回报时间长,特别是商品林中的杉木,至少要种植20年以上时间才能收益。并且在这期间林业灾害风险很高,最主要的灾害有冰灾、虫灾及森林火灾,特别是火灾难于控制,种植十几年的林木一夜之间烧个精光的事普遍存在。根据对当前零陵区金融机构发放林业贷款的担保情况调查分析,金融机构几乎不愿意贷款给林业大户,除非该林木购买了商业保险,并且贷款额不到林木评估价值的40%。资金短缺限制了林业的大力发展。
4 建议
4.1进一步加快林业合作组织发展,推进规模化经营
在深入开展林业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推进规模化经营,引导和形成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或一乡一品的种植模式和发展目标。积极组织广大林农参观学习近年来依靠林业发家致富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要认真分析,明确目标,搞好试点,总结经验,认真编制好零陵区各乡、村、组及林农以杉木、马尾松、湿地松、毛竹、油茶、油桐等优势林产业为重点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大力推进以油茶为重点的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林木种植,促进山上绿起来、林农富起来、林业活起来。加强对重点户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不断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不断做大做强。
4.2完善林地流转程序,加强林地流转监管4.2.1规范林地流转制度
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林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合理流转,流转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流转期限最长为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并须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4.2.2进一步完善林地流转程序构建林业市场化服务体系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林农及其他林业生产者依法转让其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时,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再以协商、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流转。
建立健全林地流转管理机构。组建林业仲裁机构,及时处理林业承包经营、森林资源流转等方面的各种合同纠纷。建立森林资源要素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组建零陵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流转交易平台,开展林业产权信息发布、拍卖、许可验证、变更鉴证等综合服务。
4.3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资金
建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初期,政府应给予金融机构相应的保障,设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金融机构林业贷款的盈利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到林业种植方面来,解决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借助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给予林业更多的金融支持。
构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平台,建立符合林业行业和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多形式的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贷款担保基金及国家工作人员担保制度;依托农村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中小企业及林业经营大户,成立林业专业担保机构;同时应积极推进林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成立收储中心,建立担保体系,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森林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中的重要作用。
[1]高 岚,李 怡,陈叙图.集体林权改革的制度障碍与对策研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2]程立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林业经济,2009.
[3]贺东航.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问题研究[J].理论研究,2008(8).
[4]王志清.林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思考[J].改革之窗,2008.
[5]祝海波,尹少华.探索适合我国林地流转的基本制度[J].林业经济问题,2006(6).
文海荣(1977-),男,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F326.2
A
2095-2066(2016)09-0240-02
201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