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出路
2016-03-19朱岩福
【摘要】 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蓬勃发展,促进了我国法律图书馆及其文献资源建设的发展。我国法律图书馆应该抓住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充分认识自身不足,采取树立文献资源建设意识、搭建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增强法律文献网络资源建设及提高文献采编人员素质等措施,全面促进我国法律图书馆资源建设的发展,为我国法制建设提供物质文化基础。
【关键词】法律图书馆;法制;文献;资源建设
【作者单位】朱岩福,中共海西州委党校。
图书馆作为追求社会进步及文明发展的重要产物,自诞生之日起,就与馆藏文献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馆藏文献的保存和文献资源的建设都对图书馆及社会文化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的历史时期,尤其在2014年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下,我国法律图书馆应根据自身的功能与特点,进一步加快文献资源建设的步伐,以更充实的法律图书文献资源为我国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一、法律图书馆的功能定位
随着社会发展,图书馆的分类愈加专业化。法律图书馆作为重要的专业型图书馆,对国家法治进程及法律研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图书馆的功能定位决定着图书馆资源的建设理念和方向,更影响着图书馆的发展。法律图书馆作为专业图书馆,其功能定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法律图书馆具有法学研究导向的功能。法律图书馆通过法律文献的供给为学科研究提供资源,优质的法律文献资源是法律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次,法律图书馆具有学科对接的功能。法律图书馆以法学研究人员及从业人员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文献资源服务,让相关人员实现法律研究和法律事务的对接,促进法律知识的应用。我们发现,法律图书馆功能的发挥离不开法律文献资源的建设,只有通过更丰富、更专业的法律文献,才能让法律图书馆发挥其在法学导向及对接中的作用,体现法律应用的时效性。
二、我国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发展
在国家层面上,无论1997年十五大的“以法治国”方针、2002年十六大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2007年十七大的“文化建设”方针还是2015年十八大的“科学发展观”,这些新时期的法制及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对我国法律图书馆及其文献资源的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法律图书馆层面上,自从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图书馆组织的“立法咨询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后,我国先后出现了不下500家“国家法律机构文献机构、政府法律工作文献部门、公共及法律院校图书馆、法律学术研究图书系统”等性质的法律图书馆,并且达成了初步的文献资源共享。在社会环境层面上,随着互联网及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我国图书馆从2000年开始逐步引进外文文献,并每年增加约20万条,为我国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补充。
虽然我国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在政策上、图书馆数量及社会环境上都具有了发展的基础,但由于起步较晚等原因,文献资源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意识薄弱,宏观上缺乏对法律文献资源建设的资金支持,文献资源更新较慢。其次,由于我国法制体系的纵向发展,造成各机构图书馆资源严重割据并阻碍了我国法学资源一体化建设发展。我国五大类型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各自独立发展,没有形成文献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最后,虚拟数字化法律文献资源开发程度较浅,没有形成现代化的资源获取途径和手段。
三、新时期我国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策略
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法治建设为法律图书馆提供了发展条件;另一方面,我国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克服发展中的问题,以更加现代化的文献资源建设策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及研究的发展。
1.树立文献资源建设意识
一方面,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文献资源建设在我国专业文献资源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法制及法律研究中的导向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摒弃法律文献资源建设纯粹依靠书本知识的错误认识,从社会、国家利益的高度看待文献资源建设,让公共法律图书馆、法律院校图书馆、国家法律图书机构和其他类型的法律图书馆形成清晰的定位,明确其责任。我国应根据法律专业图书馆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予以财政倾斜,让其能通过多渠道建设自身资源。另一方面,国家应出台相关文献建设的法律法规。我国虽然于2013年在《国务院立法工作通知》中提出了起草我国《图书馆法》的计划,但至今在法律层面上对法律图书馆仍缺乏统一规定、评价及建设标准,所以必须推进我国法律专业图书馆的法律基础建设进程,弥补各类型法律图书馆文献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及原则性缺陷,为法律专业图书馆资源建设提供方向和标准。
2.建立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模式
法律专业图书馆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想达到文献资源共享共建、节约经费、提升服务、满足读者不同需求的目的,必须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宏观上,摆脱法律图书馆国家部门体制或者机构所有制的束缚。首先,我国行政的纵向体制让法律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长期各自为政,破坏了法律研究专业上的联系;摆脱这种体制的束缚能够让丰富的法律文献资源在不同图书馆之间流通,为法律从业人员提供查询与使用的便利。其次,摆脱法律图书馆文献机构管理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法律图书馆行业对外和对内盲目、封闭的文献资源建设方式,改变我国法律图书馆在资源建设上以“大而全、小而全”为标准的评价体系,缩小大中型图书馆与小型图书馆之间的文献差距,让各个图书馆转向个性化资源的建设。
微观上,建立法律图书馆之间的法律文献资源检索查询系统。不同类型的法律图书馆可以搭建文献资源的共享平台,并以平台为媒介相互提供服务,如检索本地法律图书馆内文献资源数据、查询异地法律图书馆资源。另外,法律图书馆间应该加大文献资源的协调。在知识爆炸的新时期,法律图书馆应加强合作和分工,互通有无,让个性化资源得以共享。如法律图书馆之间的文献传递与互借、文献外借与法律参考咨询、中文外文法律文献资源互译、电子期刊订阅等。
3.加大法律文献网络资源的建设力度
虽然法律文献资源是法律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要想在新时期提高核心竞争力,图书馆必须根据时代需求,加大法律文献网络资源的建设力度。首先,法律图书馆必须对现有资源予以整合,使之成为建设网络文献资源的核心和基础。法律图书馆应不断调整文献采购计划,提供年代较久远的纸质法律图书和复印本,优化文献建设结构,减少文献的遗漏和重复;加大数字、外文文献资源的比例,如通过自建法律文献数据库及与国外数据库联合等方式,逐步加快文献数字化进程及引进步伐。其次,多元化的信息时代,以法律学科体系及载体的分类提供文献资源的检索窗口,促进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有序发展。法律图书馆应积极制定法律文献资源的整合规范及标准,努力实现法律文献资源统一处理、检索、传递并提供导航服务。这就要求在资源建设中,图书馆建立科学、专业的法律文献分类体系,各类型图书馆根据法律领域的重点优势和建设需要,对内部文献进行专业的二次加工,集合专业型法律数据资源,以自主知识产权文献的专业特色、现代特色、数字化特色促进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丰富和发展。
4.提高法律图书馆文献资源采编人员的专业素质
法律图书馆的文献采编从业人员是文献建设的实施者。新时期法律文献采编人员应具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掌握法律文献与网络文献资源采购技能、具有法律学科的专业素养、熟悉印刷资源与数字资源的出版特点、具有市场分析判断能力及购买能力。
一方面,法律图书馆要加强文献资源采编队伍建设,培养知识丰富的专业型人才梯队。法律文献采编人员应从文献供应向文献选择转型,通过数字技术不断丰富图书馆资源;法律图书馆应在年龄层次、学历层次、技术层次上对采编人员进行整合,形成差异性组合;在新的历史时期,图书馆要让采编人员加强法律相关内容的继续教育,形成专业性、知识性、市场化的文献资源采编队伍。
另一方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法律图书馆应加强文献采编管理体系建设,将新的经营思想、激励机制与文献建设有机结合。首先,法律图书馆应该对自身资源、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及技术基础进行科学分析、优化配置,选取切实可行的文献建设途径,培养图书馆文献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在管理体系中,法律图书馆要对文献资源采编队伍实施权利、责任、奖励统一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文献资源建设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在资源建设中要推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法律读者阅读要求、采编人员服务意识进行分析,组建专业法律文献核心采编队伍,针对社会、技术、服务需求引进合理资源配置。
总而言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律图书馆应抓住机遇,采取积极措施顺应我国社会时代发展潮流,科学地对法律文献资源进行完善和调整,使法律文献资源成为法律图书馆发挥社会功能的重要基础。同时,法律图书馆应该认识自身发展的不足,采取积极的措施,树立文献资源发展意识,拓宽资源建设途径,挖掘资源建设的深度,才能保证法律图书馆及其文献资源在新的历史时期良性发展。
[1] 宋民萍. 关于建立公共法律图书馆的思考[J].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5(6):82-85.
[2] 刘英赫. 我国法律图书馆发展的思考[J]. 河南图书馆学刊,2014(11):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