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地方党委工作有基本遵循
2016-03-19
当代贵州 2016年3期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日前发布,这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为党执政治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制度保障。今后,地方党委配备班子、谋划工作、议事决策、监督追责,都必须以《条例》为准绳。
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地方党委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要坚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结合。地方党委既要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全面领导,创新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方法,又要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地方党委要坚持集体领导,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由全会或者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地方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来源:《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