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案余案:关系、权力与财富的循环想象
2016-03-18李凡
李凡
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陈述,很难看到这些钱的踪迹,现金大多以装在皮箱、纸袋里的方式,流转到一个我们看不到,甚至都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的关系网中。
找不到痕迹的钱
卓玛记得第一次送钱到钓鱼台国宾馆,是在2005年深秋。她的丈夫——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为涉嫌雇凶杀人,于2005年初一审被判死刑。为了帮袁宝璟保住性命,卓玛四处找寻可能的关系,希望二审能改判。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位“势力很大”的领导,“曾帮过赖昌星出国”,还能办理下钓鱼台国宾馆的“特别通行证”,将旗下经贸公司的办公室设在这个国内外高级官员出入的场所。这位“领导”告诉卓玛,“经他们了解,袁宝璟是冤枉的,他要保住袁宝璟的性命”,让卓玛给他1000万元现金,但不写任何收据。2005年11月底,卓玛带着500万元现金来到了钓鱼台国宾馆。据一位在现场的人回忆:“卓玛带着几个小伙子提着三个袋子到了办公室”,“我推门进去,一看地下都是钱,几大袋子钱”。
巨额的、神秘的财富,是公众对当年曾轰动一时的袁宝璟案的想象之一。这个出身辽阳贫寒家庭的聪明人,从资本市场的证券买卖入手,进而参与中国第一批企业股份制改造,凭借这些当时不被看好的国企改制成功上市后股票升值,快速积累起财富。除此之外,袁宝璟的另一个生财之道是买卖上市公司“壳”资源,大量并购经营不善的上市国企,将股权抵押贷款,以获得下一次并购的资金。据说到1996年,他的建昊集团资产已迅速增值到30亿元。2004年袁宝璟因涉嫌买凶杀人被逮捕后,案子从一审到最终执行死刑历时2年多,其中最跌宕起伏的转折点就和财富相关。袁宝璟一审被判死刑后,曾提出将自己对海外油田的控股权捐给国家——这一度被解读为他第一次死刑未被如期执行的重要原因。本刊记者曾见到袁宝璟亲笔所写的捐赠书,谈到作为香港华智国际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拥有印尼加里曼丹岛油田的40%股份,且有施工、作业权,该油田勘探储量达到27亿吨。舆论参照当时的国际石油价格,换算出该油田的价值有200亿元,后来在传闻中已经升值为近千亿。袁宝璟的民事律师刘家众或许是少数几个有机会接近这个财富神话的人。袁宝璟曾委托他将其在瑞士银行的巨额存款,以及在美国、中国香港等地持有的公司股份都移交给妻子卓玛。谈到袁宝璟的财产,“我只能说数目极其庞大,如果按照胡润今年富豪排行榜的标准来衡量的话,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越了第一名”。刘家众曾这么对媒体说。
当卓玛不惜一切方式为丈夫求得一线生机时,形形色色的人也循着金钱的气味而来。从2004年起,有不同背景的“领导”通过不同方式进入到她的生活中。早在一审过程中,她就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被称为是国办秘书局、中办机要局副局长的“领导”。卓玛和这位“领导”签订了委托书,聘任他为袁宝璟公司的经济顾问,同时全权负责袁宝璟一案的对外事务。卓玛先后支付给他795万元人民币和150万港元,希望获得这位“领导”承诺能拿来的高层批示扭转丈夫的死局。但所有运作没有任何作用,袁宝璟一审被判死刑。2007年,这位“领导”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虽然一审就已受挫,但卓玛仍然没有放弃“花钱消灾”的幻想,二审开始时她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声称可以保住袁宝璟性命的“派头很大”的“领导”,进入了另一个似曾相识的骗局。她按照要求多次给“领导”送去巨款,希望换取死刑改判的批示,最终得到的仍然是丈夫被执行死刑的结果。2014年,卓玛委托人报案,称自己被诈骗2000万元。2016年3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两名“领导”李长贵、王传祥都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但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陈述,很难看到这些钱的踪迹,现金大多以装在皮箱、纸袋里的方式,流转到一个我们看不到,甚至都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的关系网中。只有在卓玛的陈述片段中,能窥见些许钱的踪迹:她将500万元现金送到了公主坟西翠路的一家KTV,放到了“领导”的汽车后备箱内;她把500万元现金送到了海淀区世纪金源附近的一栋武警家属楼,和“领导”一起将钱抬着上楼;她开车载上“领导”到石景山区的一家中国建设银行,“领导”拎着装有300万元现金的箱子进入银行……但在警方办案时,却难以理清这些钱确凿的来去。实际上,在这个案子里,没有任何当事人能说清楚,到底给了多少次钱、什么时候给的,又去了哪里。以至于三位被告的辩护律师们在辩护时,都以涉案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模糊不清作为一个共同的理由。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平是其中一位被告的辩护人,他告诉本刊记者:“这个账不是走银行,有痕迹,都是你说我说他说,这些数是对不上的。卓玛说给了2000万元,警方最后认定1200万元。”
命案
袁宝璟的财富也是从一些来龙去脉不甚清楚的交易中累积起来的,但他的厄运也是自此开始。1996年,已是资本市场名人的袁宝璟进四川炒高粱期货。在资本市场上,期货是风险最高但获利也最快的金融产品。由于期货是对手交易,多空双方必有一输,而输赢的数额因为期货市场的杠杆效应,会大大高于其他金融工具。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一般是5%,也就是说交5%的货款,就能撬动20倍的交易金额。期货还有个特质是一天内可以多次买卖,相当于一笔资金一天内可以用好几次,交易量巨大。“因此这是一个神魔一体的行业,它既有价格发现、风险规避的功能,也是多空双方的博弈,具有一定的赌性。从这个角度说,它就是国家开设的赌场。”一位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入市的期货业资深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当时看来,袁宝璟进入四川的举动是万无一失的。和当时江浙、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期货市场比,四川期货交易所的资金交易量较小,是一个相对好控制的场所。而高粱又是区域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容易炒,袁宝璟看起来完全有控制这个市场的能力。他已是资产达30多亿元的资本玩家,代理商是当时最大的中包期货(中国包装总公司),同时还在京铜期货也开了户。
袁宝璟在这次高粱之战中选择了多方——这是通常有资金实力的人选择的立场。做多需要有钱,做空需要有货。期货界有句行话:钱无穷而货有限,意味着资金大户确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获得左右市场的能力。但这种能力不是无限的,如果炒作的价格高到违反了经济规律,仍然会受到规律的惩罚。1996年的袁宝璟就犯了这样傲慢的错误。高粱现货价格1300元,他将期货价炒到1900元。这样悬殊的价差引来了四川另一个“江湖名人”刘汉。
从财富积累路径来看,刘汉和袁宝璟颇有相似之处——都曾抓住国企经营陷入困境的机会,通过参与国企改制,获得了在资本市场上高抛低吸的金融平台。以资本市场开局,在能源市场落脚,瞄准的都是特殊的有超额利润或者垄断利润的东西,每个布局都是一旦成功就有巨大利益。但在财富快速积累过程中隐藏的种种原罪,也让他们一直处在与昔日伙伴反目成仇的恐惧中,并因此身陷一系列暴力。
1996年袁宝璟和刘汉相遇的那场期货对战,光从资金量看,袁宝璟占据优势。“他交易资金1个亿,应该有两三个亿可以追加。刘汉也能找到两三个亿的资金,不过他做空,还要去订货,就需要多于多方的资金。但袁宝璟把价格炒得过高,刘汉进来后,很多原来做多的散户也倾向于跟着刘汉做空,价格就给顶住了,上不去下不来。”一位参与此次交易的期货界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当对战进入僵持阶段后,袁宝璟派人来谈判,刘汉在谈判中表现出了咄咄逼人的坦白。“刘汉说:‘第一,你把价格炒得太高,违背了大势,一定会输。就算你有钱,我也可以去找援军。第二,你如果现在退出,已经入局的资金没有办法,但后面的部分,我可以奉送一定的点数给你,当作你来玩玩。第三,如果你还坚持抬那么高,我就组织人去政府门前静坐,要求政府出手平抑价格。”这位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刘汉说这些并不只是吓唬对手,他确实做了这方面的人手准备。1996年政府正致力于平抑物价,刘汉判断涨幅超过一定限度,政府是有可能出手干预的。
刘汉在谈判中如此强势,还因为在入市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他通过自己在四川期货界的人脉和一些手段,拿到了交易所大部分席位的仓单,由此推算出了袁宝璟的持仓量。另外还通过银行方面的关系,查到了袁宝璟可能动用的资金量。这些做法类似于在赌场上偷看对手的底牌。不仅如此,刘汉仗着地域优势,还有两张底牌:一是涨跌停板的交易规则。这是国家赋予交易所的权利。多空双方交战,一方的保证金输完了爆仓,交易所要负担连带责任。1995年“3·27”国债事件后,为了控制交易风险,国家给予了交易所涨跌停板的权利。在与袁宝璟的对战中,四川联合交易所运用了这个权利,“相当于给了刘汉喘息的机会,给他时间去找资金,找援军”。另一张底牌则是交易席位。多空对战一般情况下是拼资金,但双方实力差不多时,最后的输赢都在交割量上。交易所的席位总量是固定的,每个席位的交割量也是有限制的,如果一方掌握的席位多,对手有再多的资金也进不来。“袁宝璟和刘汉的对战,最后就是在席位数上。刘汉把一些交易量不大的席位给控制住了。比如一个席位费一年5万元,他可能花高价给包下来了。袁宝璟找人来开仓,这个席位就是不开仓,不接客户。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当时四川联合交易所100多个席位,20%自营会员都是当地的,刘汉争取到了他们。”一位曾参与这次交易的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最后的结果是,袁宝璟损失9000多万元平仓走人。单从输赢来讲,这个案例并不大,当时全国一年内输赢1个亿以上的对战有十几个,但袁宝璟手握重金,却处处受制,输得颇有怨气,一年后袁的亲信汪兴派人枪击刘汉。事后不久,袁宝璟与汪兴反目,他的两位表弟枪杀了汪兴,袁宝璟因涉嫌买凶杀人被逮捕。
看上去线路清晰的杀人案,对于当事人的妻子卓玛来说,解读起来,却另有系统。
在袁宝璟一审过程中,妻子卓玛召开了几次记者招待会,用大巴车将各路记者接到辽阳。卓玛在记者招待会上提供了一些极有轰动效应的材料,试图证明有不正常的权力在干预袁宝璟案:“案发后,我曾托人向××(辽宁一位政法官员)递交过申诉材料,为了安全起见,在此材料上我专门留了一位朋友的手机号码作为与他联络的工具,而这个材料上交后不久,竟然有人打电话到这个号码上,向我索要3000万元,声称交钱可以放人。”袁宝璟的民事律师刘家众也告诉记者:“袁宝璟揭发了一位在任官员的腐败行为。首先,他用胁迫手段从袁总手上拿到1.2亿元,到香港一家公司投资,如果袁总被执行死刑,这笔钱就失去了债主;第二,这名官员还掌控了该地娱乐场所的保护费收取、毒品买卖和假钞生意。”
在卓玛看来,案件有各种疑点,她坚信“辽宁有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的命”。也因有此念,而她寄望于更高权力的干预能扭转厄运。一些扑朔迷离的关系成为她想抓住的最后稻草。
“关系”
大约在2004年4月,李长贵、王传祥和李金霞将他们的经贸公司搬到了钓鱼台国宾馆。这家公司从三个人名字中各自抽取一个字,取名“传金贵”。在此之前,他们都曾做过些生意。王传祥曾在一个经营军用产品的公司做过推销员,因此拥有一项特殊能力,能办理军队大院进门的出入证。李长贵则声称自己是做贸易的商人,倒卖过钢材、煤炭,在这些原材料一度紧俏时也赚了些钱。“传金贵”公司就是他出资20万元成立的。公司初创的地址是丰台区花乡葆台下柳子18号,一直没有什么能说清楚的经营业务,直到搬到钓鱼台国宾馆后,他们迎来了卓玛。
卓玛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李长贵的:2005年2月底,她的朋友罗某打来电话,称认识一位领导,势力很大,肯定能办成袁宝璟的事情。卓玛第一次在钓鱼台国宾馆见到李长贵时,正好一些老干部在宾馆内开春节茶话会。李长贵熟稔地穿梭在茶话会中间,跟老干部们握手寒暄,确实表现出让卓玛信服的大领导派头。在“办理”袁宝璟案的过程中,李长贵还带着卓玛回了次自己的老家。他是河北省沧县的农民,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多年在外经商和与官员扑朔迷离的熟稔关系,让他在村庄里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卓玛看到村民们对他表现出像神一样的尊敬。“李长贵回家后,村里的人都到他家里来请他帮忙办事,说着话都热泪盈眶,还有人给他下跪了。”李长贵的一审辩护律师杨辽宁对本刊记者说。
卓玛第一次与李长贵见面后的两三天,李长贵约卓玛再次到钓鱼台国宾馆,将王传祥介绍给卓玛,声称自己的身份不好出面,由王传祥实际操作办理此事。王传祥出生于四川省南部县,这里曾是红军长征时进入南部的重要老区,时常有关于革命老区的纪念活动在此举行,老的红军领导和后裔都会出席。王传祥在跟律师说起自己的过往时,还不无自豪地提起自己曾经参加过重走长征路等纪念活动,他在其中建立起了自己和一些老干部的关系。
这些所谓的“关系”,不但迷惑了在绝境中的人,甚至也迷惑了当事人自己。所谓的“权力”就像一种想象,不但存在于卓玛的想象中,甚至存在于这些人自己的想象中。他们自始至终不认为自己在骗人。“2005年11月,李金霞问我在辽宁是否有熟人。让我抓紧时间去一趟,救一个叫袁宝璟的人,正羁押在辽阳看守所,让我去给他捎话。”王传祥在口供中这么说,“我立刻赶到了辽阳,但根本无法见到袁宝璟。”王传祥为此事动用“关系”的另一次努力是找到了自己的一位老乡,是原来最高法院院长的儿子,询问他能否帮助解决这件事。结果被拒绝,不但没有送出材料,后来还因此被打了一个耳光。这就是他们为此事所做的全部努力。
现在看到他们的人,都惊讶于卓玛为何会相信他们。王传祥是一个身高不足1.7米的小老头,说话都不甚清楚,一审被判无期后,在警车上就哭了出来。李长贵的外貌,穿着谈吐也极其普通。他们都有多年的疾病,甚至李长贵还被诊断出癌症晚期,羁押期间住在公安医院。而这些被控诈骗了1200万元的人,看起来生活也没有从这笔巨款中获得多少收益。王传祥被抓时在一个加油站,他能给律师留下印象的财产就是一辆小丰田。而另一名主要被告李长贵也只有一辆价值约三四十万元的奔驰车,一套位于河北香河的房产。在警方认定的上千万诈骗金额中,除了付给钓鱼台国宾馆的几百万元租金,剩余的钱就像掉进了黑洞,消失在一个他们构造出的扑朔迷离的关系网中。在办案过程中,其他钱的去向也成了办案人员希望解开的谜题。据一位律师告诉本刊记者,办案人员反复问嫌疑人的问题是:你认识的高级领导到底是谁?钱送给谁了?
(感谢本刊记者刘敏、实习生唐瑶对报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