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370失联两周年
2016-03-18付晓英
付晓英
南印度洋的水下搜寻已接近尾声,至今毫无收获,诉讼与和解成为MH370家属之间的分水岭,问题依旧重重。MH370如今已失联两周年,尘埃却仍未落定。
诉讼还是和解?
3月7日上午,在带领12名MH370旅客家属递交完所有诉讼材料之后,律师张起淮稍微松了口气。
按计划,马航MH370原本应在2014年3月8日早晨6点多钟抵达北京。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之日、应当到达目的地点之日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两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2016年3月7日已经是旅客家属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一大早,张起淮就和家属们赶到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材料,过程比张起淮想象的要顺利,他本来担心出现意外状况,已经做好预案:“如果在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受阻,就立刻让我的助手们到北京市其他法院递交,务必要在3月8日之前把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
为什么要拖到最后一刻才起诉?张起淮告诉我,很多乘客家属之前不想过早地起诉赔偿。“他们一直抱着飞机能找回来的希望,觉得人能救回来,担心起诉后就得跟马航等公司打官司、影响搜救进程。可是等了两年,始终没有结果,家属再不起诉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最终不得已才提起诉讼。”
2015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一周年之际,失踪乘客家属到北京雍和宫祈福
而在此之前,家属们还面临着一次艰难的抉择。MH370失联后不久,中国政府便组织了律师代表团与马航进行谈判。去年,马航方面提出免责和解协议,最终确定了252万元的赔偿标准,乘客家属若选择和解,便自动放弃追究有关MH370事故的一切责任。“马航还宣称252万元是最高赔偿标准,即使乘客家属选择诉讼,他们也不会给出超过252万元的赔偿。马航的表现非常强势,这给家属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很多人茫然无措,三番五次地咨询我到底应该选择和解还是诉讼。”张起淮说。他没有给出明确的建议,只简单地分析了诉讼与和解的利弊,因为“走诉讼程序最终究竟能拿到多少赔偿,谁都说不准”。
但和解协议却不可避免地加速了家属群体之间的分化,甚至促使家庭内部出现分歧和矛盾。“有些家属坚持起诉,目前在国内起诉的有36位,在美国和马来西亚起诉的有70多位;有些家属在权衡之下选择了和解,据我所知,人数已经超过40位,约占四分之一。还有些家庭达不成统一意见,比如家里的老人觉得诉讼时间太长、牵扯太多精力,希望能和解,但年轻人不同意,一定要追查真相、追究责任,彼此劝服不了对方,就一直僵持着,至今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张起淮告诉我,曾联系过他寻求帮助的乘客家属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几十位,而最终委托他代理案件的家属只剩下12位坚决主张找人找真相的“强硬派”。
林小兰是“强硬派”家属之一,她27岁的独子林安南在MH370上。林安南原本在马来西亚留学,2014年六七月份就要毕业了,当时是为了实习回国,结果却发生意外。林小兰无法接受事实,时至今日依然坚信飞机是被劫持到了世界的某个角落。“马航公布的消息都是谎言,残骸是伪造的,飞机根本没有掉进海里。”电话那头的林小兰说。她的声音温柔,态度却异常笃定。她告诉我,出事后两个月,自己家里的座机经常有国外的电话打过来,其中还有吉隆坡的手机号码,接通后没有人说话,一两分钟之后才挂断。而今年春节,一名MH370旅客的手机还产生了9毛钱的话费,这让她对“飞机被劫持”一说更加深信不疑:“如果人和飞机都掉进海里了,手机怎么还会产生话费呢?”
林小兰坚信儿子还活着,然而这样的信念似乎并不能让她的痛苦减轻一点。她原本是青海省计生委的妇科主任医师,因为MH370的事件备受打击,身体和精神不堪重负,无法继续工作,只好提前退休回家养病。而最初谈起3月7日的起诉,李小兰显得有点意兴阑珊,她对赔偿金完全不在意,一再表达:“我们不要钱,只要能把人找回来,所有的责任都可以不追究。”而对于选择和解的家属,林小兰表达了自己的困惑。“现在事情都还没有弄清楚,怎么能选择免责和解呢?至少要等到真相公布吧?”说到这里,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电话里的声音变得急切而焦灼:“拿了252万元的赔偿金就放弃追究真相,这不就是卖了亲人的命换钱吗?”
矛盾的焦点
相比于李小兰,文万成对于签署免责和解协议的家属更加义愤。他的人生经历复杂,当过乞丐、当过兵,脾气倔强,性格强硬有主见,他在丽都酒店时就树立了威望,还组织过家属去马来西亚抗议,称得上是家属里响当当的人物。文万成的儿子文永胜是山东省一家大型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去马来西亚出差谈完生意,乘坐MH370回国,结果遭遇事故,文家的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文永胜之前贷款为全家购置的别墅每月须还贷9000多元,而文万成夫妇的退休金加起来才3000多元,根本无力还款,只能依靠张起淮的借款勉励维持。“文万成的家庭很困难,但他坚决不肯卖房子,说这是儿子最喜欢的房子、要等儿子回来。如果选择和解,252万元的赔偿其实能缓解不少压力,但他从没动过和解的念头,性格硬得很。”张起淮说。
文万成则毫不讳言自己对选择免责和解的家属的不满。“不用别人说,他们拿了赔偿,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叛徒,无论我们在微信群里说什么,他们都不敢出声。”他的语气里充满不屑,气愤家属们不能团结一致,却又无可奈何。与李小兰一样,文万成也坚信儿子文永胜和航班上的其他旅客被劫持囚禁在地球不为人知的某处角落,需要家属们齐心协力才能解救。为此,他还发微信指责一名选择和解的家属——“签免责是把人回来的路彻底断绝了。”
与马航等方的诉讼和抗争,这似乎形成了一种道德优势。然而,妥协也并不是个容易做出的抉择,选择和解甚至比选择诉讼更加艰难。辗转找到的几位选择和解的家属在接通电话后都无一例外地沉默,拒绝谈及MH370的话题。选择和解的谢修萃坦言自己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她也是可怜人,儿子当时只有21岁,在新加坡打工,每个月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是这个农村家庭的支柱和希望。飞机出事后,她曾跟着文万成去马来西亚讨说法,风餐露宿,最终无功而返。“我们也想把儿子找回来,可是小老百姓没文化也不懂法律,好几个国家在印度洋里找了那么久,最后说飞机失事了,人都不在了,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谢修萃的辩解里有一种认命的无力感,她是第38位选择和解的家属,哭诉说自己“是在听说很多其他家属拿了赔偿款,最后才决定和解”。
但文永成不为所动。“家属自己都放弃追究责任了,谁还会继续负责找人找飞机?”——这也是双方矛盾的焦点。文永成最担心MH370被逐渐遗忘,所有的努力都无疾而终。而现实形势看上去的确不容乐观。去年7月法属留尼汪岛发现的飞机残骸被官方证明为MH370的零部件,而前不久在留尼汪岛以及莫桑比克附近发现的另两块疑似客机残骸也正在等待鉴定。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局长达伦·切斯特也宣称,澳大利亚已经利用声呐和水下技术完成了印度洋南部区域9万平方公里水域的搜索,目前只剩下3万平方公里没有搜索,而水下搜寻工作很可能将于今年6月份结束。彼时如果一无所获,在花费超过约1亿美元后,马来西亚、中国和澳大利亚是否可能继续扩大搜索区域?这些都是未知。
“后续会怎么样,还得看各方最终商议的结果。”张起淮说。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空难发生后,航空器所在国政府来牵头组织搜救,涉及的相关地域和国家应予以协助,但所有搜救费用由航空器的营运人来承担。而对于失事航班的搜救时间,法律和国际公约都没有规定。“只有该搜救的地方全部搜救完毕,并且人员不具备存活条件,才可以做出最终报告,宣布空难结果,进而停止搜救。针对MH370的搜救到了澳大利亚,当地政府部门有义务协助,但最终的费用肯定由马航支付。搜救的时间越长,马航的负担就越重。所以,从马航的角度来讲,尽快结束搜救肯定更有利。”张起淮说。
官司怎么打?
对于张起淮和委托他代理案子的12名乘客家属来说,打官司将是他们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的重要任务。而航空官司错综复杂,做出选择之前都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慎重的考量。
“过去发生一般的航空事故,人员或死或伤,经历的是搜寻、救援、善后的过程。但MH370的事故非常特殊,搜寻和救援的过程还未完成,就不得不进入善后程序。”张起淮说。飞机至今没有找到、搜寻没有停止,事故最终的调查报告也没有出来,原因和责任无法明确,连被告方都难以选择。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张起淮只好在起诉书里将包括新老马航、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飞机引擎制造商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以及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在内的五家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给予家属经济赔偿、精神补偿、继续搜救飞机以及诉讼法律费用等十项要求。
为家属们争取到尽可能多的赔偿,这是张起淮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一。“虽然马航之前宣称将252万元作为最高赔偿标准,但我认为这是不科学的。”他说,乘客的年龄、职业、收入状况迥异,各自的损失也完全不同,赔偿要据此计算得来。而在他代理的12名家属中,最低赔偿要求为1000多万元,最高的则达到7000多万元。
但家属们的愿望最终能否达成充满变数。作为律师,张起淮只能想方设法从各方面来提高胜算。首先是诉讼地点,张起淮最终选择在中国起诉,而这是基于现实的最佳选择。他向我分析说:“如果在美国诉讼,赔偿数额通常是最高的,但耗费的时间很长,前后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诉讼成本也很高,基本会占到赔偿金额的10%~30%,此外还有语言等方面的障碍。在马来西亚提起诉讼,赔偿数额居中,但因为航空公司和事故调查方都在马来西亚,乘客家属有可能遭遇司法不公,家属本身也对马来西亚政府缺乏信心。英国也不是理想的诉讼地,它只是发动机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所在国,与事故的关联度很低,官司很难打赢。而在中国提起诉讼,赔偿数额虽然会比美国和马来西亚低一点,但不存在语言隔阂等方面的问题,还能得到政府的支持与帮助,胜算是最大的。”
至于具体的诉讼策略,张起淮也有周密的考虑。“一方面得研究好这个案子的法律准据。比如说《蒙特利尔公约》,它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两个梯度,如果航空公司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它承担的便是没有限额的赔偿;如果航空公司对于事故没有责任,它承担的便是有限额度的赔偿,也就是11.3万元的特别提款权。我们是主张马航在这起事故中承担无限责任。但即使适用于无限责任,每个家庭也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损失,比如乘客之前的收入状况证明、家属因MH370事件遭受的精神打击等等。”
而递交完起诉材料之后,诉讼程序即将启动。由于民诉法没有规定国际涉案类的诉讼期限,这场官司必定会经历一场漫长的拉锯。“同类案件按程序走完一审二审,一年时间足够了。而这个案子没有审限,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送达诉状,我觉得至少得一年半左右才可能有信儿,静观其变吧。”张起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