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消费信贷的分析与引导
2016-03-18◇岳磊*
◇岳 磊*
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消费信贷的分析与引导
◇岳 磊*
网络消费信贷服务本身兼具提振消费与盲目消费、培养信用意识与可能发生债务违约、提供资金支持与缺乏风险防控机制的内在矛盾。因此,需要我们教育学生形成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与消费习惯,建立引导和规范网络消费信贷服务的科学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共同规范学生与企业的网络信贷行为。
网络环境;大学生;消费信贷;规范;引导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与网络相关的新技术、新事物层出不穷,网络消费信贷便是其中之一。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对新技术、新事物充满好奇,具有强大的接受与理解能力,同时大学生群体也具有巨大的消费潜能,是各大电商争相挖掘的对象,针对大学生的网络消费信贷模式应运而生。
大学生网络信贷平台的飞速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在逐渐暴露。2016年3月,媒体报道河南某高校学生通过借用、冒用28名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住址等信息,分别在4家个人信用贷款平台,共计贷款58.95万元,因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类似事件引发大家的深刻反思:网络信贷平台对大学生消费的深度影响是怎样的,应该如何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笔者在探讨大学生网络信贷形成背景与利弊关系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引导大学生理性进行网络消费信贷的科学机制,为规范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消费信贷提出有益建议。
一、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的形成背景
促进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服务与平台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是多方面的,既根源于网络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当代大学生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的深刻变化,也受到国家金融政策的宏观影响。
(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服务与平台的产生和快速发展,首先得益于网络时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消费模式成为大众生活的重要方式,互联网金融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走入千家万户,理财与消费不再拘泥于传统手段,客观上加强了大众的网络消费信贷意识。以支付宝、余额宝等为代表的早期网络金融服务平台,传播网络理财知识,引导公众重视个人信用记录,客观上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代大学生受社会宏观环境影响,财富观念已发生显著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将贷款、超前消费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并对朋辈同学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学生需求的不断丰富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大学生与世界的联系日益广泛,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因而
其物质和文化需要也不断丰富、不断发展。大学生处于人生的发展期,对新事物的好奇心强,有希望通过消费来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大学生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产品信息、最时尚的文化产品以及最符合需要的个性服务,因而消费需求空前旺盛[1]。但与旺盛的消费需求相矛盾的是消费能力不足,没有稳定、足够的收入来源,仅凭每月固定的生活费收入难以满足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因而接受并使用网络贷款进行超前消费便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三)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
2009年7月银监会出台规定,叫停银行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服务,一度导致服务于大学生的信贷消费市场转冷。但随着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兴起,网贷消费平台的出现填补了传统大学生信贷消费市场的空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开始注意到拉动内需、提振消费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而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对于拉动内需、提振消费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大学生群体因其具备专业知识、具有创新创业实践条件并且创新创业思维活跃,被社会视为进行创新创业的生力军。但因为缺乏启动、运行资金,许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计划难以实现。互联网信贷以其简便的申请手续、较高的放款金额以及快速的放款时间为大学生从事创新创业提供了物质支持,客观上扩大了受众群体。综上,国家金融政策和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为互联网信贷服务提供了存在的可能性。
二、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的利弊分析
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服务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现实必要性,因而高校与社会不能教育学生一味抵制,而应该在深刻分析其客观利弊的基础上,让学生对网络消费信贷产生正确认知,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行理性科学的引导。
(一)提振消费与盲目消费的矛盾
大学生群体是社会重要的消费力量之一。许多商家将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定位在大学生消费市场,深入挖掘大学生群体的消费潜力,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能力,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通过向大学生发放网络贷款、提供分期付款消费服务等网络信贷业务,满足了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他们能够使用心仪的产品、获取必须的服务、学习先进的知识,提升大学生活质量,促进了消费市场的繁荣,因而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是也应该看到,当下部分大学生存在错误的消费理念,消费的目的不是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而是追求时髦,追求在朋辈中所谓的“面子”,将过度超前消费作为自己贪慕虚荣的资本,因为满足自我的攀比心态而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一些大学生在初期贷款时感觉自己可以负担每月分期还款的数额,但由于还款利率的不断增加,或是因为满足消费心理的快感而频繁贷款,导致后期还款时力不从心,不得不省吃俭用或借债度日,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学习效果。而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服务之所以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部分大学生自控能力差,缺乏对消费的总体规划,为了满足眼前的享受而盲目消费,为了满足自我不断膨胀的虚荣心而过度借贷,最终不得不为巨额的债务负担付出代价。
(二)培养信用意识与可能出现债务违约的矛盾
大学生申请网络消费信贷服务,相对于向传统金融机构贷款来说手续简便、审核宽松,只需要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并签订借贷合同。但大多数网络信贷平台仍会审核申请者的个人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如果申请者曾经出现过债务违约现象,那么根据债务违约的不同等级会对申请者的贷款能力造成相应影响,严重者网络信贷平台会拒绝放款。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教育大学生珍惜个人信用评价,杜绝出现个人信用问题。特别是在信息社会,发达的网络能够第一时间查询到大学生申请者的个人信用状况,外在强制力的约束对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养成要比学校中单纯的说教更为有效。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互联网金融业具有严格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出现延期还款现象的大学生也有相应的处罚措
施,但落后的制约机制无法改变部分大学生贷款人资金链断裂、入不敷出难以还款的客观现实。一些盲目贷款消费的学生因为后期无力还款,靠省吃俭用、做兼职和借债度日,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导致大额消费支出,极易出现债务违约。这时不但大学生自身的信用评价受影响,各平台针对债务违约的处罚措施也会加剧财务负担,从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形成学生个人难以承受的后果。
(三)提供资金支持与缺乏风险防控机制的矛盾
当前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富于创新精神的高校学子被视为创新创业的重点加以培育,各高校也为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许多配套措施。虽然国家和社会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行为提供了许多支持政策,但仍有部分学生苦于难以获得配套资金和服务来启动、运营自己的创新创业计划,此时便产生了向网络信贷平台借款的需求。网络信贷平台因具有简便的申请手续、较高的放款金额以及快速的放款时间,能够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行为提供资金支持,客观上促进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行为,是他们获取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但大学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因为缺乏经验、疏于管理、激情易退等原因,客观上也存在着失败的风险[2]。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的同时也采取一定的监管行为,网络信贷平台放款后只是等待贷款者按期还款,对于款项的用途不加监督,在出现债务违约时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往往为时过晚,既难以挽回借款人的投资,也对网络信贷平台本身造成损失。当大学生为创新创业而向网络信贷平台申请大额贷款后,如果出现投资失败,则损失将由个人承担,此时若学生难以承受巨大的债务压力,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为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网络信贷平台难以成为大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支持的最佳选择。
三、构建引导和规范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的科学机制
要引导大学生理性认识网络消费信贷,形成促进网络信贷平台健康发展的科学机制,强化面向大学生的网络信贷平台的监管力度,必须从学校、家长、社会三方面出发,形成合力,共同规范学生与企业的信贷行为。
(一)高校应着力加强教育和监督工作
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应着力教育大学生形成理性的消费观念,纠正盲目攀比、爱慕虚荣、过分透支的错误消费理念,帮助学生选择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并对大学生中出现的错误消费行为进行监督与修正。因此,高校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各宣传渠道,向学生讲明网络消费信贷的形成背景、内在本质和利弊情况,厘清互联网金融与现实生活的复杂联系,使学生对盲目使用网络消费信贷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与科学理性的消费模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克服攀比心理,杜绝虚荣心态。要提高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形成分辨不良信息、抵制错误观念的自觉性,实现最大限度利用网络的优势功能,规避不良影响。其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网络消费信贷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学生信息员汇报及个别访谈等形式收集学生对网络消费信贷的基本看法和接受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群体中使用网络消费信贷的总体状况,保证学生总体网络消费信贷规模处于合理可控区间,避免学生出现过度盲目消费行为。若学生已发生大额消费信贷行为并对其学习与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学校必须实施监管措施,及时了解学生还款动态和资金流向,督促学生尽快还款,避免发生债务违约情况,防止造成更大损失。此外,高校应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立足传统和网络阵地建设优秀校园文化,传播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减小社会不良消费风气的侵袭。利用朋辈教育的优势,鼓励学生们相互监督、互相教育,使学生们在现实人际交往中摆脱网络思维习惯的束缚,将注意力放在学习和人际沟通中来。启发学生从网络中“解放”出来,通过走出宿舍、走向图书馆、走向操场等活动倡导正确、健康的生活方式,发现大学生活的“本”与“真”,回归大学生
活的本质。
(二)家长要加强沟通和掌控能力
家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生获取生活费的重要来源。申请网络消费信贷的大学生多数根据自己的生活费用确定消费信贷总额及每月还款额。是否能够及时、稳定地获取家庭资金支持对于学生进行网络消费信贷决策具有重要决定意义。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网络消费信贷的管理,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合理的消费行为,家长必须承担起监管主体责任。首先家长应重视与学校的经常联系,及时获得学校对学生表现情况的综合反馈,强化家校沟通联络机制,了解孩子在学习、生活及心理等层面发生的各种变化。在孩子出现网络消费信贷行为时能够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并将贷款影响控制在合理区间,避免债务负担进一步扩大。其次家长要肩负起教育学生形成良好消费习惯的责任,做到自身不攀比、不虚荣,成为学生养成正确消费行为的榜样,帮助学生树立有节制、不放纵的消费理念,将注意力从追求外在物质条件转移到重视自身的内涵建设上来,逐步提高自己的人生境界。家长必须严格财务监管,管控孩子的经济来源,明晰孩子的经济权益,不能因为溺爱而一味满足其消费需求。对于每一笔大额支出,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财务习惯,做自己财务状况的合格“管家”。
(三)社会须强化规范和监管力度
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信贷,归根结底是市场行为,需要社会进行有效引导。而互联网金融业要健康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对行业的有效监管,需要社会设立科学的行业规范,形成合理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及时清理违规网贷平台,切实保障学生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社会相关监管机构首先必须明确行业门槛,制定合理、可操作的市场准入机制,将各网络信贷平台纳入到监管审查体系中,着重从注册金额、收费标准、利率区间、追偿手段及放款信用核准机制等层面监督审核网络信贷平台的市场行为。要坚决清退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野蛮占领市场的网络信贷平台,监督网络信贷平台的放款行为,杜绝向不具备还款条件、过度盲目消费和信用等级较低的申请者放贷。制定针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将所有网络信贷平台纳入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惩罚”机制中来,定期审查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审核等级、放款比例以及坏账等级,纠正不合理的市场经营模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3]。针对可能发生的大学生债务违约行为,网络信贷平台本身也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提醒违约责任人履行还款义务,有效告知其违约责任和可能后果,坚决杜绝依靠默认违约事实,通过不断提高利息率和服务费等方式盈利的不当行为。当发生大学生因突发财务困难确实难以继续还款的情况时,应主动制定援助政策,如减免还贷费率、提供兼职机会、延长还款时限等,通过灵活多样的帮扶措施减轻大学生的还款压力和心理负担,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
大学生网络消费信贷服务是时代的产物,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利弊矛盾,高校应主动应对这一新兴事物,建立行之有效的手段教育学生认清网络消费信贷的内在本质,通过科学的体制机制引导学生的网络消费信贷行为,帮助学生形成健康、合理、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
[1]张红霞,李子嘉.论消费主义思潮对大学生的影响及对策[J].思想教育研究,2014,(3):68-71.
[2]段晓莉.大学生创业风险规避能力培养策略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5,(24):56-57.
[3]黎四奇.我国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4):133-143.
(责任编辑:王海宁 张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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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618(2016)05-0034-04
岳 磊,男,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辅导员,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