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休闲农业优化发展策略
2016-03-18顾智炜
顾智炜
(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莆田 351144)
莆田市休闲农业优化发展策略
顾智炜
(莆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莆田 351144)
立足于莆田市休闲农业的资源优势,分析了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认为其产业初具规模,水平逐年提高,业态更加多元。介绍了后黄生态农庄、香积国香草庄园、巨然农业生态园几个典型案例,总结了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莆田市休闲农业优化发展的空间布局包括滨海渔乡休闲农业带、都市体验休闲农业带、山区生态休闲农业带,认为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应强调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完善体制。
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莆田市
休闲农业是横跨农村三大产业,联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休闲农业对于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1]。莆田市属农业城市,有着广阔而独特的农业产业体系,70%以上的休闲旅游资源分布在农村地区。莆田市拥有发展休闲农业的良好条件,而休闲农业又是促进莆田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收和农业结构性改革的有效形式。近年来,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快速,但也存在同质化普遍、规划管理缺失、政府调控不足等问题。笔者立足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空间,分析莆田市发展休闲农业的优势及存在问题,旨在为促进莆田市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1 休闲农业概念辨析
休闲农业是以“三农”为背景,利用农业资源、农业景观和农村环境,以农林牧副渔生产和农村文化生活为依托,以休闲农场为载体,以增进人们对农业及农村体验为目的,具有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和一、二、三产业功能的新型产业形态[2]。我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发展休闲农业是整合农村资源和要素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生产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载体。休闲农业发展的消费市场广泛,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3]。
2 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2.1 休闲农业资源优势 莆田市地理位置优越,地处福建省沿海中部、台湾海峡西岸,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湿润多雨、气候宜人。全市地貌多样,背山面海,西北部山峦叠嶂,中部丘陵起伏,东南部平原广阔,山、海、田共存,山水毓秀、物产丰富,荔枝、龙眼、枇杷、文旦柚“四大名果”享誉全国。全市共有耕地面积7.5万hm2,共有海域面积1.1万km2,海岸线长336 km,大小岛屿157个,森林面积22.9万hm2,森林覆盖率59.44%。
莆田市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是八闽古府之一,素有“文献名邦”“海滨邹鲁”“戏剧之乡”“绘画之乡”等美誉。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木雕工艺城”“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等称誉更是不胫而走。莆田市丰富多彩的“游灯”“打砂花”“菩萨冲花”等民俗活动地域特征鲜明。莆田市是世界妈祖文化中心,“海上和平女神”妈祖及其信仰传播所形成的妈祖文化在全球拥有超过2亿信众。海内外来朝拜妈祖、旅游观光的信徒逐年增加,为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
近年来,莆田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通过支持项目建设、示范创建、政策扶持,促进休闲农业投资规模扩大和产业优化升级。
2.2 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莆田市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发展休闲农业可以实现城乡供需的有效对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立足于自身实际,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产业特色化,增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大农业”与“大旅游”的有机结合,使城乡互为资源、市场、环境,相得益彰,进而为加快城乡经济文化融合和三次产业的联动发展、缩小城乡差别、丰富城乡一体化的实践内涵、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增添新动力。
2.2.1 产业初具规模。近年来,莆田市各地涉农企业加大了对休闲农业的投资力度,使休闲农业成为现代农业的新兴产业,大力引导和支持建设现代生态休闲农业园区、休闲农庄和“农家乐”项目,推动了休闲农业产业的稳步发展。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企业57家,经营面积0.2万hm2,投资总额6.9亿元,从业人员2 784人,年接待游客181万人次,实现年营业收入1.6亿元。其中,涵江区、城厢区和仙游县发展较快,产业初具规模,并在加快发展中。
2.2.2 水平逐年提高。由华亭镇的快乐农庄开始,休闲农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各地投资休闲农业的势头不断上升,出现了九龙谷等投资上亿元的项目。2011年以来,城厢区九龙谷生态风情园2个项目被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确认为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等7个项目被福建省农业厅确认为首批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同时,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和城厢区西天尾镇后黄村被农业部评为“全国最美休闲乡村”;仙游县石苍乡济川村被福建省农业厅评为“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
2.2.3 业态更加多元。莆田市休闲农业从单一的休闲观光型向农事体验、展示教育、休闲度假等多类型、多业态发展,各地先后建立了采摘体验果园、生态观光茶园、休闲农庄、“农家乐”、农耕文化园、生态休闲度假区等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休闲农业企业。
2.3 休闲农业典型案例
2.3.1 后黄生态农庄。莆田市荔城区后黄生态农庄位于荔城区西天尾镇以东2 km处,东临涵江区梧塘镇,南接碗洋、澄渚村,北靠三山之首烽火台。全村耕地面积为21.2 km2,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枇杷、龙眼等为主。村内田园、果园、溪流交错,周围有农田、果林及山水体系环绕,与城区建设相对隔离,地理环境优越,具有发展休闲农业的天然优势。2013年成立了莆阳专业合作社,开发休闲采摘观光园基地,科学规划种植莲藕、甘蔗、木瓜、番茄等一系列农产品,做到四季有花、四季有果,打造游客的“开心农场”。后黄生态农庄以开发亲子体验的生活生产方式为亮点,通过自由采摘、体验农活等活动吸引广大市民走进后黄、品味后黄。农庄年接待游客5万多人次,营业收入100多万元。后黄村是莆田市首批“幸福家园”示范村,2013年被福建省农业厅确认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2.3.2 香积国香草庄园。莆田市香积国香草庄园位于涵江区白沙镇,是莆田市2009年“九八”厦门国际投资洽谈会中引进的台商投资项目。庄园开发面积3.3 hm2,2012年底开发完成并投入经营,以香草和温泉为主题,打造精致休闲庄园。庄园采取农业复合性经营模式,集有机耕种、休闲农业、观光花园于一体,将休耕的梯田和山坡地开发成有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园内种植有薰衣草、迷迭香、香茅、天竺葵、百里香、罗勒、紫苏、洛神花、芳香万寿菊、鼠尾草等各种植物共计120余种。年接待游客2万多人次,年营业收入150万元。2012年被福建省农业厅确认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2.3.3 巨然农业生态园。园区坐落于莆田市涵江区秋芦镇水办村县道大江线X222旁,距莆田市区30 km,距秋芦高速出入路口15 km,交通便利。海拔约800 m,环境优美,空气负氧离子含量高,为省级莆田白云森林公园中心区。园区占地约666.7 hm2,可容纳300多人。园内有柑橘、红豆杉、树状月季、杜鹃、茶花、樱花等花卉苗木。
3 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的问题
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同质化问题比较普遍,尤其是早期开发建设的休闲农业项目仍然停留在观光或采摘体验层面;②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认识不一致,紧迫感不强,缺乏具体配套的扶持政策;③大多休闲农业企业没有系统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和文化创意品位较差,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不高,在市场开拓方面与其他旅游产品竞争激烈;④由于休闲农业投入大、成本高,对文化与科技含量需求也高,因此产业转型升级成本较高,整体投资企业偏少,发展相对滞后;⑤休闲农业季节性强,多为节假日休闲度假旅游,旺季、淡季明显,现有企业实现营利的不多;⑥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旅游、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各自为战、未成合力。
4 莆田市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4.1 空间布局
4.1.1 滨海渔乡休闲农业带。以平海湾为核心,结合湄洲岛、南日岛、后海渔业产业园,发挥滨海优势,充分利用海岛、海滨、渔业设施、特色海产品、妈祖文化等资源特色,形成以“兴化海滨渔乡”“湄洲黄金沙滩”“南日海岛风情”为品牌的滨海渔乡休闲农业带。
4.1.2 都市体验休闲农业带。以莆田城区中心0.4万hm2荔枝林和丰富的水系流域为核心,结合辐射城区周边东圳库区生态农业、萩芦溪流域观光景区、黄石笏石粮食主产区,发挥主城区的地理区位和交通条件优势,形成以农事体验、科普教育、农产品销售为主的都市体验休闲农业带。
4.1.3 山区生态休闲农业带。以仙游北部山区建设环山公路为契机,连接木兰溪上游原始山林和仙水洋、菜溪岩、九鲤湖等风景名胜,结合台湾农民创业园、欧中种源生态谷等新兴园区,发展以美丽乡村、“农家乐”、环山观光为主的山区生态休闲农业带。
4.2 建议
4.2.1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针对当前莆田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强化示范协调指导,在旅游总体规划中着重细化休闲农业规划,提高群众对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知。在编制规划时,应根据各地环境、地理、文化、风俗、产业等方面条件,基于休闲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大要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同时,休闲农业规划要紧密结合莆田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与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持续性。
4.2.2 整合资源,凸显特色。在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框架下,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突出产品特色,将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挖掘包装民俗文化,结合推广荔枝、龙眼、枇杷、文旦柚、薏米、郑宅茶等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牌,打造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休闲农业品牌。在现阶段我国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背景下,有效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将农村房屋和土地经营合理融合以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利用农业景观和乡村自然环境,结合农业生产、民俗文化、休闲体验,增加休闲农业的参与性、丰富性、特色性,如打造常太镇九龙谷等地的枇杷采摘游,打造以妈祖文化为核心的海上风情文化游,打造凤凰山休闲农业观光园等。
4.2.3 主动发力,拓展市场。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激发城市居民参与体验休闲农业的旅游消费兴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面向省内和周边发达省份,积极参加省内乃至国内有影响力的旅游交易会、农产品交易会,举办休闲旅游推介会,宣传推介莆田特色生态休闲旅游,进一步提升市场知名度,围绕“美丽莆田·生态休闲”等主题,打造出莆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优质品牌。4.2.4 完善体制,规范发展。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适用于莆田市的《休闲农业产业管理办法》《休闲农业实用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实际意义的扶持、指导、管理休闲农业的法规、政策,完善行业管理与服务体制。同时,加强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的合作,引进先进人才、技术和理念,依托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培养项目规划、景观设计、企业管理、旅游开发等专业型职业人才,逐步使莆田市休闲农业产业走上科学合理发展的道路。
5 结语
休闲农业是农业功能性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农业转型升级的一种高级形态,是解决农民持续增收问题和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有效途径。莆田市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与国内外休闲农业发展较成熟地区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探索。要借鉴成功经验,结合莆田市实际,强化院地合作、政策扶持,使休闲农业产业发展成为莆田市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1] 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A].2010.
[2] 范水生.休闲农业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3] 朱万峰,时玉亮,王好勇.旅游导向的美丽乡村发展[M].北京:新世纪出版社,2014.
Optimiz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Putian City
GU Zhi-wei
(Putian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Putian, Fujian 351144)
Based on the resources advantage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Putian City,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leisure agriculture was analyzed.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industry began to take shape; the level increased year by year; and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became more diverse. Several typical cases were introduced, such as Houhuang Ecological Farm, Xiangjiguo Vanilla Valley, and Juran Agriculture Ecological Garden.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Putian City were summarized. It was put forward that the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optimization developmen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Putian City included Coastal Yuxiang Leisure Agriculture Belt, Urban Experience Leisure Agriculture Belt, and Ecological Leisure Agriculture Belt in Mountainous Area. Developmen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Putian City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scientific planning, resource integration, market expanding, and system perfection.
Leisure agricultur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Putian City
顾智炜(1989- ),男,福建仙游人,研究实习员,硕士,从事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
2016-08-08
F 304.1
A
0517-6611(2016)28-01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