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与酒香
2016-03-17李金荣
李金荣
1
杜拉斯的小说弥漫着浓郁的酒香。酒香里绽放的爱情是醉人的,也是绝望的,带着令人惊悚的欲望。我想这与杜拉斯的经历有关。独特的经历造就了她独特的孤独,而这份孤独在酒的浸润下成就了她笔下的爱情。因此她嗜酒如命,特别是在晚年。
进入晚年的杜拉斯,虽然还保持着与前夫和旧情人的联系,但已经与情爱无关。她又回到了一个人的世界。这时的她,看上去云淡風轻,有写作与美酒的陪伴,还有儿子与朋友的温情。但这只是看上去,其实她相当的孤独与热烈,因为没有爱情而孤独,又因为渴望而热烈。
在地域上,杜拉斯的世界由三个地方剪辑而成,诺弗勒、巴黎和特鲁维尔。前者的世俗、后者的隔绝和巴黎的繁华,让杜拉斯得以在现实与文学之间自由地出入。
诺弗勒坐落在巴黎大区伊夫林省,是那种只有一条主马路的小镇。从巴黎出发,沿着凡尔赛方向。一路花树延伸,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就到了。诺弗勒城堡是那的一座旧农庄,占地400多平方米。1958年44岁的杜拉斯与城堡一见钟情,用《抵挡太平洋堤坝》的版税买了下来。从此,她的领地从巴黎圣伯努瓦路5号扩展到诺弗勒。
在杜拉斯眼里诺弗勒的美是独一无二的。城堡里面,因花木繁盛显得沉静、隐秘,特别适合写作。她的书桌就在对着花园和池塘的那扇窗前,窗外是紫荆树和天竺葵。一到夏天,紫荆花给室内带来浓荫,而天竺葵的叶子则像薄薄的窗帘,透着布景般的恬美;城堡外面是一个小广场,是小镇最为热闹的地方,四周环绕着低矮的小屋和爬满门窗的常青藤。每到星期五赶集的日子,空气里弥漫着热面包和新鲜色拉的味道。
杜拉斯和当地女人一样热衷赶集。在集市上,人们经常会看到她。这个身材娇小但很结实的女人,带着宽边眼镜,穿着用布头做的漂亮衣服,走走停停。如果只从购买的东西看,你也许会以为杜拉斯并不富裕,因为她专挑便宜食品,什么干菜、红肠、猪牛羊的内脏等等。其实与贫富无关,为什么?因为吝啬。关于这一点,杜拉斯和她的作品一样出名;但这并不妨碍朋友们喜欢她,因为她是杜拉斯,和她的作品一样有魅力。
朋友从巴黎赶来做客,杜拉斯带着他们四处游玩。出发前她先预定一个模糊的目标:重见照在麦子上的一道光;寻找雄鹿出没的森林;发现最美的村庄……偶尔还会有意外收获。有一次,他们在一处古堡旁遇到一个墓地。那墓地,虚幻得如同死亡一般。地方不大,四周用墙和平原隔开,从中只能看见天空和云,再无其他。杜拉斯像念诗一样念着墓碑上的名字,灰椋鸟一群一群地从上空飞过。
杜拉斯好打扮。但凡有朋友来诺弗勒,她们的衣服杜拉斯只要看着喜欢,就会试一下。如果遇到超喜欢的,她会拿在手里反复把玩,就像小孩子恋着糖果一样。朋友最终抵挡不住她这种爱好,在品尝过“杜氏大餐”和红酒之后,准备离开时往往会留给她一条披肩、一条开司米围巾或一件猎装。其中有一件形如毛毯、中间开有领口的南美牧人披风,得到了她永远的赞美。
如此岁月,年复一年,直到1975年。
2
这年的春天,康城大学电影俱乐部放映了杜拉斯的电影《印度之歌》。根据学生会的安排,放映结束后,杜拉斯和学生们有个见面会。
那天杜拉斯身着栗色软皮背心和碎花裙子,脚蹬高帮皮鞋,一上台便博得一片掌声。其中有个男生,坐在她对面的第一排,从始至终注视着她。当他谈到对电影里的两个镜头的看法时,杜拉斯立刻意识到,眼前这个留着长发,戴着金丝眼镜,颇有艺术范儿的大学生,对自己的作品和电影都非常了解。临别时,他向杜拉斯要了签名和通信地址,并羞涩地说,我叫扬·安德烈亚,您的书我都读过。
就是这个扬·安德烈亚,康城一别后,开始以书信的方式走进杜拉斯的生活。杜拉斯几乎每天都收到他的来信。信的内容大都摘自杜拉斯的作品。这些写于不同作品的句子,如今被单独抻出来,让杜拉斯既新鲜又感动。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与书中人物重逢。慢慢地,扬·安德烈亚的模样,随着书信在杜拉斯的脑子里变得越来越清晰、可爱。
渐渐地,杜拉斯开始习惯,不,是开始期待扬·安德烈亚的来信。这成了她的一种乐趣和享受。有时她一边喝酒,一边在心里和扬·安德烈亚对话。那熟悉的笔体、温存的话语和到位的解读,让她仿佛又回到了被年轻男人追求的年纪。那是多么遥远而又美好的年纪!
时间进入1980年。没来由的,信突然中断了。难道他就此消失啦?杜拉斯陷入恐慌。一夜之间,诺弗勒变了,变得空旷而冷寂。为了让自己换个环境专心写作,杜拉斯决定前往特鲁维尔。在特鲁维尔的黑岩公寓里,杜拉斯有一套“悬在大海上”的房子,购于1963年。每年的夏秋两季,她都在那里度过,只是今年不同,离夏天还有些时日。
特鲁维尔是安静的,或者说是与世隔绝的。小城里几乎没有社交活动,除了一望无际的大海,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滩。这也正是当初吸引杜拉斯的地方。黑岩公寓在海边东北角陡坡的半腰处,由数十级宽大的台阶与沙滩相连,其中杜拉斯的房子在二楼的最右侧。
风平浪静的时候,特鲁维尔就像古斯塔夫·卡里伯特笔下的油画。远处的海岸是灰紫色的,岸上泊着棕色的小船。浪花沐浴着阳光,透着黄色和玫瑰色的光泽,映衬着绿的海和灰的天。但如此美景,依然无法让杜拉斯快乐起来。因为骄傲、因为自卑,因为那些不可捉摸的情绪,她总是不得不中断手头的专栏《80年夏天》,然后端起酒杯,走到窗前与海同饮。此刻,孤独魔咒般笼罩着杜拉斯的整个生命,直到扬·安德烈亚的再次出现。
那是七月的一个傍晚,电话骤然响起,扬·安德烈亚说希望明天来拜访她。出于矜持,杜拉斯开始略表拒绝,但终究怕失去,随后说带瓶酒过来吧,特鲁维尔离康城不远,我们一起喝一杯。这将会是怎样的一种诱惑呢?朝思暮想的来访,乱人心性的美酒,还有神秘的海上之屋。
3
转天上午11点来钟,扬·安德烈亚出现在杜拉斯的视线。从早晨起,她一直守在窗前。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只能看着扬·安德烈亚推开黑岩公寓的大门,走过花园的甬道,然后直奔她的房间。再然后,敲门声响起,伴着轻柔的声音“是我,扬。”随着杜拉斯的迟疑,敲门声再起,声音依旧轻柔。杜拉斯感动了。
她打开门,扑进扬的怀抱,宛如故人久别重逢。多么温柔、热烈而又自然!这就是杜拉斯!作为一个女人,你可以爱她,也可以恨她,但她的魅力是无可抵挡的。正是这个拥抱,淹没了扬·安德烈亚来此之前的种种不安,放弃一切,成为杜拉斯的情人。
海上之屋的客厅看起来像沙滩,由藤椅、褪色的窗帘、照片和钉在墙上的邀请函组成,极为简单,简单到极致,简单到只有美。杜拉斯身着一件玫红色碎花吊带连衣裙,恋人般牵着扬的手走进“沙滩”,走进她的世界。
扬被她迷住了,生活中的杜拉斯和书中的杜拉斯一样令人着迷。她不是很漂亮,但很美,有某种光彩。和她在一起,扬甚至感觉不到她的老,就像他感觉不到自己年轻一样。他们喝着扬带来的波尔多红酒,一直聊到天气凉下来,以致夜色深沉,扬才意识到说再见,只是太晚了。回康城的车已经错过了,当地的旅馆又因为是夏季而爆满。最后,扬在杜拉斯儿子的房间里度过了特鲁维尔的第一夜。天意?还是心有所属?反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正式开始了。
扬决定留下来。杜拉斯到处给朋友们打电话,说她遇到了一位天使。这位天使便是扬。他的可爱、温柔、羞涩乃至梦幻,让杜拉斯想起了少女时代的中国情人。也是这样的盛夏,他为当年16岁的杜拉斯揭示了性爱。如今情史重演,在弥漫着花香和酒香的夏夜,杜拉斯为扬揭开了性爱的面纱,成为扬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而扬也宿命般成为她的最后一位情人。什么是故事?什么是传奇?大抵是彼此向往、彼此成全罢了。
特鲁维尔从此取代了诺弗勒,成为杜拉斯爱的城堡。在这里,她和扬共同缔造了长达十五年半的暮年之恋,共同创作了轰动世界文坛的《情人》。他们的爱情,也许对远离写作的人来说不可思议,但对写作的人任何事件都可能发生,何况像杜拉斯这样的作家,在生活中和在书中一样骚动不安,更需要爱,需要冒险,需要奇迹。
夏去秋来。萧瑟的风雨冷却了游人的兴致。渐渐地,特鲁维尔空了,黑岩公寓空了,只剩下杜拉斯和她的扬。他们在寂静中写作。在扬的提议下,写作不再是杜拉斯一个人的事,她只需口述,扬来打字。如此一来,写作变成了两个人的激情,或是两个人的秘密,或不仅如此,总之是一件既神秘又愉快的事情。他们每隔一个多小时休息一会儿,或咖啡,或红酒。到了晚上,他们去海边散步,或开车去酒吧,或是去勒阿弗尔港看灯光。
海风愈发苍凉,他们决定回诺弗勒过冬。这个决定意味着“杜拉斯的情人”不再只是一个传说,扬开始走进公众的视线,走进杜拉斯的小说。
4
诺弗勒是活色生香的,杜拉斯是任性多情的,扬又爱又恨,一切只能由着她。
正喝着咖啡,杜拉斯会突然说“走!我们去市场买点韭葱,好想吃韭葱。”于是他们去市场,买土豆、韭葱和咖啡。杜拉斯大快朵颐的时候,边吃边说“扬,这些酸醋韭葱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于是,扬做了十天酸醋韭葱,每次她都像孩子一样开心。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便是她喜欢的越南色拉。
聚会上,杜拉斯借酒撒野。她嫉妒扬的那些男朋友,因为扬曾是同性恋;她不喜欢有人和扬说话,因为她不想让别人见识扬的可爱;她甚至阻挠扬和母亲、妹妹通电话,因为她不想与人分享扬的爱。她只想独立完整地拥有扬,希望他和自己书中塑造的人物一样,永远伴她左右。
扬失踪了,没留下只言片语。杜拉斯惶恐、自责。几天后,扬又回来了,没作任何解释,杜拉斯也不追问。他们重又拥抱、喝酒、唱歌,然后返回特鲁维尔。也许只有在这,杜拉斯才能安心。她需要孤绝,她太爱扬了,扬是她唯一的激情。她靠这股激情写作。而特鲁维尔恰恰是孤绝的,只属于她和扬。
但事与愿违,惹一腔愁怨。他们的身体由慰藉变成了阻碍。杜拉斯炽热如火,裹挟着灵与肉,无法克制对扬的身体之爱;而扬温暖如光,纠结着现实与梦想,纵然梦想爱,却难以激活身体上的盲区。爱,近在咫尺却不可得,让杜拉斯既痛苦又忧伤。
痛苦的是,她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作为女人是否能吸引扬,怀疑他们能否冲破年龄和身体的障碍;忧伤的是,扬越来越沉默,常常站在窗前,对着大海发呆。杜拉斯不知所措,用缝纫机做了两件和服,一件给自己,一件给扬,两件布料相同,都是用腈纶做的。
扬又失踪了。杜拉斯遍寻不着。她害怕极了,怕此生不复相见。那一刻,她想起了小哥哥保尔,他去世的时候,恰在扬这样的年纪。想当初,父親去世后,母亲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多亏了有小哥哥在,让孤苦的岁月里有了快乐和阳光。那一年她7岁,终日与保尔形影不离,在林间玩耍。长大后,她对保尔产生过强烈的爱恋,让她既恐惧又向往。如今因为扬,她再一次尝到了无望之爱的痛苦。
越是不寻常的爱,越是让人寻味。没有扬的日子,杜拉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扬与小哥哥在她的脑海里交替出现,他们一样的害羞,一样的柔弱,一样的善良。宿醉过后,心底的忧伤与思念终于在语言的丛林中,在文字的空白处得以宣泄。她创作了《大西洋人》,与其说是一个短篇小说,不如说是一篇短文,是一个绝望中的女人,对她深爱的男人的呼唤。
半年后,在美国纽约,杜拉斯意外地遇到了扬。没有解释与责备,只有拥抱,然后一起回到特鲁维尔。在黑岩公寓里,他们把《大西洋人》拍成了电影。这时候的他们,彼此依然相爱,但明显多了些拘束,直到一起出席在蒙特利尔举办的电影节。
在电影节上,工作人员想给扬安排一个单间,被杜拉斯风趣地回绝了“你们以为没有我他能睡得着吗?”然后顽皮地瞅着扬。在全场的静默中,扬羞涩地笑了。他们的爱情最终跨越了情欲地纠葛,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使我想到了伍尔夫与伦纳德的无性婚姻,身体的欢愉是短暂的,而心灵之爱可以恒久。
5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因为扬,封存在杜拉斯心底的中国情人,仿佛幽深隧道里的唯一之光,再次穿越时空照进现实。扬执意要杜拉斯打开记忆之门,让他走进她的《情人》。
小说《情人》是杜拉斯的巅峰之作。我想它之所以诞生在杜拉斯70岁的高龄,而非青春年少的时候,一来因为扬的出现;二来时间之于爱情,只能冷却但无法移动,伤逝的情怀需要终生的光阴来咀嚼。
杜拉斯的母亲来自法国北部一个叫弗鲁日的小镇。年轻的时候,酷爱皮埃尔·洛蒂的作品,被书中描写的异国情调和爱情故事吸引,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拥有那样的经历。当时有一幅宣传画——在一棵巨大的香蕉树下,有一位穿着干净的白种人,悠闲地躺在一张躺椅上,旁边站着一个仆人,下面写着:年轻人,到殖民地去吧,那里到处都是财宝!这幅画仿佛是一种召唤,召唤她的母亲去远方。
她母亲向政府递交了申请,要求到当时的法属殖民地印度支那去工作。就这样,1905年春,她被派往越南西贡某女子学校当老师。虽然从马赛到西贡,在大海上整整颠簸了30多天,但一想到热带丛林和大海,她母亲也就不再觉得苦了。后来,她母亲在那结识了她父亲,他也在西贡教书。
1914年4月,杜拉斯降生在西贡家里。西贡是一个美丽的城市,那里有一条河叫湄公河,河上轻舟密布,煞是好看。她家就在湄公河岸上,当时那里居住着各式各样的人,不过白人和黄种人有严格的区分。由于父亲的早逝,大哥的恶劣,母亲的偏心,从小到大只有小哥哥和她最为要好,他是她心中最亲的人,至今他还长眠在那块土地上。
16岁那年,她在湄公河的渡船上与情人相遇,开始频繁地在中国人居住的“蓝房子”里幽会。有一次,她拿着情人的礼物回家,被母亲发现了,把她关在屋里,扒掉衣服,一边哭一边叫骂,检查她的内裤上是否染有情人的精液。尽管如此,她并没有离开情人,直到18岁那年回到法国。虽然从此再未谋面,但不曾忘记过。
当年的异国之恋是疯狂的,是肆无忌惮的,是充满欲望的。五十年后,当满脸皱褶的杜拉斯娓娓道来的时候,她的口吻仿佛不是在说自己,而是在说一个故事。因为少年之恋早已从性欲跋涉到爱情之路,成为心中晚开的花朵,唯有绝美,唯有花香。那里的一切,早已融入她的生命,曾经《抵挡太平洋的堤坝》是,现在的《情人》也是。
1984年夏末《情人》出版。读者如洪水般从四面八方涌向书店,涌向那些能够找到《情人》的地方。它的问世在法兰西掀起了一股东方风情热,热浪席卷整个法国文坛,包括当年的龚古尔文学奖。一夜之间,杜拉斯成了人们竞相模仿的对象,像她那样戴着眼镜、围着围巾的人,在巴黎街头比比皆是。
她和扬,还有儿子和朋友,一起去罗马旅行,在那大受欢迎,尤其是来自媒体和女士的追捧。法国大使馆请她去喝茶,她把一行人全带上。结果这帮人提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到了法尔内斯宫。塑料袋里装满了他们刚买的拖鞋,她高兴坏了——我们真像是乡下人。爱情、荣誉给了杜拉斯飞翔的翅膀。
她在巴黎的寓所成了公开的秘密,探访者络绎不绝,扬不得不像保镖一样守在门口。由于她个子矮小,接待来访者的时候,她喜欢坐在餐桌前,把外套随意地搭在椅子背上。这样既不会让对方觉得她居高临下,也不会使自己感觉难堪。恰好餐桌是樱桃木的,既优雅又古朴,正适合做“访谈节目”。
后来实在有些厌倦了,她和扬返回特鲁维尔。深秋的凉意伴着海风劲吹,落叶纷飞。杜拉斯站在窗前,禁不住感叹时光飞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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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被搬上银幕后,杜拉斯和她的圣伯努瓦路5号,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扬把门关得紧紧的,除了杜拉斯的儿子,对谁都不开放。杜拉斯不想让人们看到她的苍老与不堪。因为饮酒过量,她的手不停地颤抖,在扬的请求下,她再次回巴黎接受治疗,如今刚出院。
天气好的时候,扬哄着她出去玩。白天去森林,带上一些三明治、巧克力、杏仁饼和一壶热茶,在绿色的包围中享受一顿安静的午餐;晚上沿着塞纳河散步,一直走到讷伊桥,然后回到圣母院。一路上,扬呵护着她。起风了,给她披上披肩;走路累了,找地方陪她歇会儿;鞋带松了,帮她系上……
杜拉斯试图回到写作状态,但继散文《写作》之后,文字基本上走出了她的生命。她意识到来日不多,希望把剩下的时光留给扬,从此谢绝朋友的来访。扬每星期给她洗一次澡,然后擦干,穿上睡衣,吹干頭发,再喷点香水,最后抱到床上。扬躺在她身边,一起等待最后的那一天。时间流逝,每天都像是偷生。
杜拉斯时好时坏,死亡的色彩越来越浓。有一天她突然晕倒,打碎了从不离身的玉手镯。扬吓哭了,问朋友要不要把手镯埋了。那是杜拉斯15岁时她母亲给她的,曾嘱咐她,如果手镯被打碎了,必须把它埋掉,否则戴它的人会死的。不料一语成谶,几天后,杜拉斯就去世了。那一刻,扬永远不会忘记:1996年3月3日上午8点,再过十多天,就是杜拉斯82岁的生日了。
杜拉斯葬在蒙帕纳斯公墓。在进门后靠左的地方,另一侧是萨特和波伏娃。扬经常带着雏菊来看她,然后静静地坐上一会,心里计划着在杜拉斯的周年忌日,请人在圣日耳曼—德普雷教堂为她举行一场弥撒。他这样做也不光是为了她,也是为了自己,回到那个地方,回到教堂那个空荡荡的地方——他与杜拉斯的永别之地。
有人说杜拉斯风流,人到暮年还和扬谈恋爱,可有谁知道她有过怎样的寂寞与挣扎!有人说,扬和杜拉斯是一场艳遇,但有谁见过如此绵长的艳遇?午夜梦回,扬往杜拉斯的寓所打电话。电话在空响。他又开始重拨,期待着:“谁呀?来吧,我等您!”然后是长久的抽泣。阴阳相隔不相忘,唯有爱,然世人为满足口舌与臆想之快,却误读为风流或艳遇,实在是荒谬。
春天到了。想必在诺弗勒城堡的花园里,春风正在催开绽放的花朵。池塘清澈依旧,只是再也映不出杜拉斯的倒影,不过还好,她的书还在,爱情还在,故事还在。
责任编辑:刘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