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滨1 号和2 号机组获准延寿20年
2016-03-17伍浩松
日本高滨1 号和2 号机组获准延寿20年
【世界核新闻网站2016年6月20日报道】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NRA)2016年6月20日批准关西电力公司(Kansai)高滨1号和2号机组延寿20年,从而将这两台机组的运行寿期延长到60年。这两台机组因此成为根据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修订的法规获准延寿至40年以上的首批日本核电机组。
以前,日本核电机组的运行许可证有效期为40年,且需要每10年接受一次检查。在这种检查期间,监管机构要对运营商的维护计划进行检查。
规制委2014年11月批准高滨1号机组延寿10年,2015年4月批准2号机组延寿10年。这两台机组都是780 MWe压水堆,1号机组1974年11月投运,2号机组1975年11月投运。
但是,根据2013年7月生效的新法规,日本核电机组的正常运行寿期为40年。一台核电机组仅能延寿一次,最长可延寿20年时间。
关西2015年4月向规制委提交申请,要求根据新法规将高滨1号和2号机组延寿20年。
作为申请工作的一部分,关西对这两台机组进行了专门检查,包括对反应堆压力容器焊缝进行超声波检查,对一回路冷却剂管嘴进行涡流检测,以判断是否存在性能降低情况。此外,还对这两台机组的安全壳容器及其混凝土屏障进行了裂缝检查。
关西还应要求向规制委提交了长期维护管理政策,并进行了老化技术评估。
在2016年6月20日的会议上,规制委批准关西的延寿申请。
高滨1号和2号机组正处于重启的准备过程中。规制委2016年4月确认这两台机组满足最新的安全法规。规制委迄今已确认共有7台机组满足新安全标准,高滨1号机组和2号机组是其中役龄最长的两台机组。
2016年4月,规制委批准伊方核电厂的运行安全计划,这意味着伊方3号机组仅需待规制委完成最终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就可重启。伊方3号机组因此将成为福岛事故后根据新安全标准重启的第五台机组。
九州电力公司(Kyushu)的川内1号机组2015年8月重启,成为福岛事故后重启的首台机组。川内2号机组2015年10月重启,高滨3号机组2016年1月29日重启,高滨4号机组2月26日重启。但高滨4号机组在2月29日因主变压器/发电机内部故障自动停堆。地方法院3月9日的一项禁令要求两台高滨机组停运。因此,高滨3号和4号机组此后一直停运。
(伍浩松 译郭志锋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