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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生态学视角下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治理

2016-03-17彭本红

管理现代化 2016年1期
关键词:产业链主体机制

彭本红 鲁 倩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2.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01)

产业生态学视角下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治理

彭本红1,2鲁 倩1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2.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01)

分析了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各主体以及其构成的生态系统,从产业生态学角度研究了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群落;提出了移动互联网纵向、横向、混合治理相结合的产业生态系统治理模式;并提出四大移动互联网治理机制来保证产业链治理模式的实施。

移动互联网; 产业链治理;产业生态学

随着宽带中国战略加速推进,我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4G 网络。2015 年4 月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9.05 亿人,同比增长5.1%。至2015 年7 月底,我国4G 用户总数已达到2.5 亿户,移动宽带用户(3G+4G)达到6.95 亿户。仅2015年上半年我国手机出货量达6.73 亿部,同比增速为14.3%。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得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发生变化。传统的移动通信业中,手机生产商和网络运营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随着移动互联网越来越开放,更多的企业进入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竞争加大,于是各节点开始拓展业务,争取在产业链上获得更多的利益。 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开放性不断增强,固有的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已不存在。产业链主要的几大参与体地位不断发生变化,各关键节点企业有了全产业链扩张的机会,其他企业也有了进入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机会,产业链原有局面被打破,急需治理。目前,众学者多从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博弈论以及产业集群理论等理论分析众产业链的形成机理、演化机制、整合以及产业链运行评价,但是少有学者从产业链治理视角分析移动互联网产业链,这方面的研究结果还相对缺乏。

一、移动互联网产业链

(一)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主体

对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界定较为困难,一方面众多利益主体相继进入或退出产业链,流动性较大,产业链参与主体不明确,另一方面传统几大主体处于竞合动态过程,所以移动互联网产业一直不断变化,难以形成固定的产业链。从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主体结构出发,提炼出5大产业链参与主体,分别为网络设施设备制造商、运营商、应用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制造商和用户,并对移动互联网产业链5大主体进行分析。产业链上的网络设施设备制造商不仅提供网络设备硬件,还提供软件,以及为运营商提供个性化网络问题解决方案。国内的华为、中兴、大唐都是网络设施设备制造商的代表,他们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各种网络解决方案。2008年,国内运营商大重组,各运营商也企图通过企业整合治理提高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除此以外,运营商开始向终端进军,并搭建自己的增值服务平台。应用服务提供商通过广告、游戏、移动电商和增值服务等获得巨大盈利,众企业也纷纷进入应用服务领域。终端制备制造商包括终端操作系统提供商和终端硬件制造商。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始终是移动互联网生态产业链的核心,但芯片的生产也极为重要。而就用户而言,用户的需求是推动着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发展的根本源泉。

(二)移动互联网生态系统

移动互联网五大主体共同构成了产业链上中下游,虽然各主体在合作伙伴选择和利润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但为了实现整个产业链的高效运转和主体成员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他们更多的表现为合作共生关系。移动互联网的产业生态系统将产业链上各主体看作自然界中的生物体,从而解释产业链内部生态化关系。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不仅包含着提供内容生产、聚合、发送和接收的产业链主体组成的核心价值链、传统行业与移动互联网相关企业主体构成的扩展产业链和移动互联网产业互不关联企业构成的生态内环境,还包含着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技术、文化在内的生态环境外环境,内外环境相互渗透,彼此作用。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之间以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等方式进行价值传递,形成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群落。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群落的初级生产者为内容开发商,用户看到的文字、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多种结构和非结构化文件最初都是由内容开发商生产的,这些文件的来源主要为搜索引擎、社区门户网站、电子邮箱以及新闻网站等。下游服务提供商为产品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扮演分解者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提高信息附加值,经过处理的产品由网络接入到各种网络平台,经过平台或软件的整合进入移动互联终端载体。而移动终端需要网络运营商的服务来实现数据移动,只有通过网络基站的传输,用户才能在移动终端使用移动互联网产品和服务。自此产业生态群落形成。

二、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治理

在产业链治理理论中,选择一个产业链各主体都能发挥优势推动产业链进一步发展的治理模式是产业链治理的基础和先导。移动智能终端的芯片和操作系统的研发始终都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核心,作为技术主导型产业链,其发展动力来自于芯片和操作系统的创新,因此终端设备制造商相当主要。近一两年,移动互联网产业陷入“应用大战”。由于开发应用不需要过多的固定成本,众多企业纷纷进入这一领域。但企业技术不够,难出成果,或者拥有成果却缺少资本。所以,在终端设备制造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领域最容易出现横向治理,通过资本运作,消除竞争对手,获得技术优势。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的终端设备制造商、应用服务商、电信运营商节点的纵向治理可以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由于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复杂性,单纯的纵向、横向治理模式难以满足其治理要求,还需要考虑科技进步、用户需求、市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进行纵向、横向、混合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一)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治理模式

1.纵向治理。纵向治理最大的优势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技术影响,知识转移、知识整合对移动互联网这种技术导向型产业链是非常重要的,纵向治理可以影响企业的创新绩效,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产业链纵向整合形式包括:全产业链纵向整合和局部产业链纵向整合。比较常用的是部分产业链整合,高度的纵向整合也会为企业带来负面作用[2]。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纵向治理的最大程度为终端设备制造+应用服务提供+电信运营商。目前为止,苹果公司在纵向治理方面做得最好。苹果产品使用高通生产的芯片,除此以外,苹果有自己的手机生产厂、操作系统IOS以及APP Store,苹果在推行iphone5时,与运营商合作销售定制版手机,更是将销售量推到了一个新高潮。苹果的纵向治理之所以能延伸到运营商,是因为苹果本身有着比较成熟的技术。但如果没有较硬的技术能力,也可能通过部分纵向治理获得技术上的竞争优势。例如,谷歌合并摩托罗拉之后,形成了终端设备+系统软件+应用服务的局部产业链一体化。由此可见,纵向治理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整合利益,可以作为企业获得技术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3]。

2.横向治理。杨洵[4]的研究表明,同质企业也不一定非要恶性竞争,在信息机制条件下,不存在机会主义与信息不对称,企业有可能参与产业链横向治理来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某种程度上的协作不仅可以实现较高水平的均衡产出,还有利于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如果无法达成协作,可以运用技术研发迅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通过资本运作强化市场地位。英特尔用90亿人民币入股同类厂家,与其结盟,以此来提升市场地位。就移动芯片的横向治理而言,除了前几位芯片厂商巨头,以德州仪器、博通为代表的国际知名芯片厂商都已退出历史舞台。高通不断强化移动芯片优势地位,以25 亿美元并购英国GPS蓝牙通信物联网芯片商CSR,大力布局前瞻性产业领域。

移动应用服务的横向治理意义重大,应用服务整合的实质是整合数据。移动应用服务种类繁多,数据入口多,数据容易形成孤岛,企业缺乏统一的信息入口,故企业可以通过技术研究和资本运作等手段横向治理,全面布局入口类应用,建立自身应用生态。所以综上,横向治理协作则可以营造良性竞合环境,资本运作则可以战胜竞争对手提高竞争力,两者皆宜。

3.混合治理。产业链的分工很重要,但是各种详细分工的合作更是重要。终端设备制造商、应用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和网络设施设备制造商可以根据其不同的分工进行多边合作。产业链上各主体根据特定的机制实现产业链共同目标,但每个个体是独立的,这种合作是松散的。这种松散型的合作治理模式容易形成集体共识,一般的形式为搭建产业链资源共享平台。所以,多边合作实现的产业链上下游的通力合作可以促进产业链核心技术的突破。除了产业链内部的治理,还应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和用户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扶持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研发生态环境,推动技术创新,而每一次的技术创新,都会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治理和整合;用户的需求会成为反向拉动力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发展;Jacobsen[5]指出,就产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而言,产业的外部环境比具体技术更加重要。

(二)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

Langen[6]提出治理机制包含产业链组织构架、制度建立、激励和惩罚、利益分配等,是产业链治理的重中之重。治理机制的欠缺可能会造成产业链运行效率的低下,严重的会导致整个产业链治理模式的失败。因此,制定符合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治理的机制相当重要。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移动互联网生态产业链治理机制进行阐述。

1.合作信任机制。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企业间大量的非正式契约不受法律保护,会导致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所以各合作企业之间的信任机制是维持产业链运行的保障条件。但是信任机制是脆弱的,没有法律效力,没有健全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以及产业链上企业之间的相互依赖,信任机制就不可能存在。所以说信任机制并不是自发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产业链上企业之间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在信任机制基础上,实施开放发展机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开发环境,国内的开发环境的不成熟可以通过信任与开放发展机制得到改善。

2.创新激励机制。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是一个技术导向型产业链,技术的开发是产业链发展的核心,国内在很多核心技术上还没能突破难关。产业链上各企业是通过共享共同收益达到激励作用的,攻克一项核心技术也是收益的一种形式。在合作信任机制基础上,成员企业放弃机会主义,转而考虑长期收益,为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产业链上各企业相互协作,共同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往前发展。这种激励技术创新无形的推动力能够对产业链起到无为而治的效果。

3.收益共享机制。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由于核心企业和其他企业发挥作用的不同,对产业链所获利益的共享也不同,则不同企业获得的分配利益也应是不相同的。但是这个不相同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比例,核心企业发挥的作用较大,也承担了更多的风险,所以其获得的利益也应该更多;其他辅助企业发挥的作用以及承担的风险都较小,得到的利益也越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个合理的收益共享机制才能维持产业链的发展。

4.协调发展机制。在产业链上主体利益的获得容易与其他企业产生冲突,例如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几大核心主体追求全产业链发展,必然会和产业链上其他主体的利益产生矛盾。企业都是逐利的,所以利益的冲突无处不在。当一个企业忽略产业链的整体性转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冲突将更加尖锐。所以,为了维持产业链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保持产业链高效平稳的运行,建立一套完备的协调发展机制势在必行。这套协调发展机制必须建立在合作信任机制、充分的沟通协商以及共享发展机制基础之上。

三、结 论

在移动互联时代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企业流动性大,产业链内部乱象丛生,此时产业链治理模式对于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具有变革性意义。本文从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现状出发,分析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生态系统,得出如下结论:(1)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生态几大参与主体主要为:网络设施/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应用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制造商和用户;(2)鉴于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复杂性,单一维度的治理模式已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必须采取纵向治理、横向治理、混合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才能实现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治理;(3)为了保证治理模式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配套的治理机制,合作信任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收益共享机制以及协调发展机制缺一不可。

[1]Holzer A, Ondrus J.Mobile Application Market: A Developer’s Perspective[J].Telematics Inform,2011,28(1), 22–31.

[2]Li H L, and Tang M J.Vertical Integration and Innovative Performance: The Effects of External Knowledge Sourcing Modes[J].Technovati on,2010,30(7-8):401-410.

[3]陈煜明,杨 锐.产业链竞争优势的内涵与源泉—治理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4(7).

[4]杨洵.同质竞争下产业链横向整合的经济绩效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8(9).

[5]Denmark K,Jacobsen N B.A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of Economic and Environment Aspects[J].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logy,2006,10(1-2):239-255.

[6]Langen P.Governance in Seaport Clusters[J].Maritime Economics &Logistics,2004,56(6):141-156.

F490.6

A

1003-1154(2016)01-0026-03

10.3969/j.issn.1003-1154.2016.01.00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263040) ;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开放课题(2014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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