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杜林论》中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及其现实意义
2016-03-17乔虎陈飞
乔虎 陈飞
《反杜林论》中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及其现实意义
乔虎陈飞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从方法批判、前提批判和内容批判三个维度,对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平等观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平等的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阶级对平等有不同的要求。这对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的建设和我国的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恩格斯;马克思主义;平等
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人们对于平等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但人们对于平等的追求和强烈渴望却从未改变。对于如何认识和看待平等这一重要问题,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的平等,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恩格斯对杜林的平等观的批判
在《反杜林论》这部论战性著作中,恩格斯对杜林的平等观的先验主义方法、“两个人”的模型的前提和其平等观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刻批判,揭露了杜林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平等观的虚假性。
1.方法批判
方法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应该遵循的某种方式、途径和程序的总和。研究方法有问题,往往就得不到正确的结论。杜林是从思想、模式中构造现实世界的。他使意识和思维脱离人和自然界的真实基础,把思维当成某种现成的、一开始就存在的东西来看待,否认意识和思维对现实世界的依赖性。这种先验主义的认识论必将使他陷入唯心主义。
在数学领域,杜林认为纯数学是先验地存在于头脑中的,是“它自己的自由创造物和想象物”,具有“不依赖于特殊经验和世界现实内容的意义”。他没有看到纯数学的高度抽象性下隐藏的事实:数学的产生是源于人在现实生活中的需求;纯数学不是思想的自由创造物,而是来源于现实世界。数和形的概念、纯数学的对象都是客观的。数学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就和现实世界脱离,并且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作为世界必须遵循的外来的规律而同现实世界相对立。”这体现了数学的相对独立性。但如果过分夸大这一点,将其变成绝对的不依赖于现实的东西,就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
杜林把他在数学领域中用纯粹逻辑推导的方法运用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即“把每一类认识对象分解成它们的所谓最简单的要素,把同样简单的所谓不言而喻的公理应用于这些要素,然后再进一步运用这样得出的结论”。[1]472这种不从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现实本身推论出现实,而从观念推论出现实的方法,使得杜林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再一次滑向了唯心主义。
2.前提批判
杜林在头脑中想象出最简单的社会——“两个人”,并把人的意志平等的公理施加其上,得出“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而且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的结论。恩格斯指出,杜林的平等公理的前提——意志完全平等的两个人——是不现实的、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的。如果杜林想象出来的这两个人是男人,那么这样的社会根本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两个男人不能繁衍,所组成的社会必然灭亡。如果是一男一女,由于男女性别上的差异造成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使得男女在原始氏族社会(不论是父系氏族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以至于现代文明社会中都不存在完全的平等。如果杜林想象出来的这两个人是地位相同的家长,那这也只能说明家长的平等,而不能说明普遍的人的平等。
正如恩格斯所说,杜林的“两个人”是“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的和个人的特征,以致留在这两个人身上的除了人这个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的人。杜林是在头脑中抽象地谈论人的平等,而“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人只能在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才能生存和发展。构成社会、创造历史的人是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生产条件下从事物质生产和交往活动的人。正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人的多种关系,如家庭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等社会关系,人不能离开这些关系而存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进一步证明了杜林“两个人”的虚假性,说明了杜林的平等观的前提错误。
3.内容批判
在对杜林的平等观的前提批判之后,恩格斯又对杜林的平等观的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批判。杜林认为“两个意志中一方不能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性的要求。如果一方竟然这样做了,并以暴力来实现他的要求,那就产生了非正义的状态”,这种把奴役和不平等的起源归结为暴力并用它来说明以往的历史的论调是荒谬的。早在18世纪,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已经证明了暴力并非不平等的根源。卢梭用“两个人”的方式去论证,但这里的“两个人”是用来举例说明的,是原始状态的人,是存在一个具体情境的。卢梭认为,在没有私有财产的情况下,人们之间是不存在依附关系的。一个原始人可以抢走别人的食物,但他不能够使别人屈服于他。因为用暴力奴役他人所付出的代价要比他用暴力所占有的东西大得多。“只有在人们相互依赖或者有共同的需要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奴役关系。如果一个人不首先沦落到要依靠别人存活的地步,他是不可能成为奴隶的。”恩格斯又举出例子进一步说明,无需暴力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走向不平等和奴役;不论是通过暴力的手段使他人屈服,还是通过自愿的方式将意志强加于别人,奴役始终是奴役。
恩格斯已经不止一次地向我们证明了暴力是维持不平等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不平等的根源。以鲁滨逊和星期五为例,由于鲁滨逊手持火枪的强大力量和对星期五的救命之恩,星期五自愿地依附于鲁滨逊。鲁滨逊对星期五的奴役是基于其在文明社会中的知识、技能和对火枪的持有(这是最重要的)。因为“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他要求具备各种实现暴力的非常现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高级的武器战胜低级的武器,火枪战胜弓箭和长矛。“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状况’,以可供暴力支配的物质手段为基础的。”
由于杜林的平等观脱离现实社会关系,往往自相矛盾,为了摆脱其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他不得不步步退却。其一,他承认两个人生理上的不平等,儿童由于自我规定不足,对大人可以存在隶属关系;其二,承认两个人在道德上的不平等,他把人划分为人性的人和兽性的人,认为完全人格的人可以用严酷的手段对待兽性的人而不违背道德;其三,承认两个人在精神上不平等,按真理和科学行动的人可以用暴力压服按照迷信和偏见行动的人。杜林的绝对平等观的三个不平等的例外体现了杜林不得不承认现实社会中不平等的存在,这与他的绝对平等的公理是自相矛盾的。
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论述
恩格斯在对杜林的平等观进行了批判之后,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述了平等观念的历史发展,指出平等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平等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是经济和阶级的产物。同时恩格斯进一步阐述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及实质。
1.平等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为了生存以血缘关系结合成人类社会群体,即氏族公社。氏族成员的地位平等,集体劳动,平均分配,财产共享,但这种平等仅限于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在奴隶社会中,由于农业的发展、灌溉技术的进步和更加先进的工具的制造,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维持更多劳动力的资料已经具备。而战争提供了劳动力,战俘不是像以前那样被杀掉而是被作为奴隶,作为工具一样从事体力劳动。显然,奴隶主与奴隶、自由民与奴隶之间是谈不上平等的,因为奴隶并不被当作人,而是被当作可以随意处置的物品,没有作为人的基本的生存权利。
基督教承认人的原罪的平等和上帝的选民的平等。早期基督教强调灵魂的拯救,强调平等,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强调高尚的道德准则,在社会动荡、剥削和压迫深重的情况下给予人们安慰,吸引了大量的穷人和奴隶。但是基督教作为诱使人们把希望寄托在彼岸世界的宗教,必然被统治阶级所利用。随着基督教与政权的结合、教徒中上层阶级人员的增多,教徒与非教徒、教徒与异教徒之间日益对立。基督教由穷人和奴隶的宗教变为国家的官方宗教,变成在精神上奴役劳动者的工具。最终这种消极意义上的和狭隘意义上的平等也趋于消失。在基督教统治的欧洲中世纪,严格的教阶制和封建等级与特权是欧洲封建社会结构的基本特点。在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维护不平等的制度是统治阶级的平等需求。
在封建的中世纪中产生的市民等级,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和地理大发现,商人贸易的范围扩大了,从殖民地掠夺来的财富对资本的原始积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高涨。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贸易范围的扩大,封建贵族的特权和行会的束缚与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为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1]484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要求商品平等交换的权利,要求工人出卖劳动力的人身自由和资本家的雇工自由,要求自由通商和机会平等,要求享有政治上的和社会的平等的权利,要求废除封建特权。
从最古老的某些共同点范围内的平等观念,到某一集团、阶层、阶级内部的平等,再到现代的平等观念——“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几千年来,人们的平等观念的变化是深深地扎根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土壤中的,平等的观念“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是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是永恒的真理。”
在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平等观念和对平等的要求都不是永恒不变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平等观念的变化。在阶级社会中,平等的观念具有阶级性,每一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而“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平等观念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平等观念,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是不论怎样变化和发展,其根源都埋藏在经济的基础之中。
2.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及实质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近代平等观念表现为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学家提出来的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契约国家的思想观念。他们强调人的自然性的平等,没有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政治的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去研究,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角度去看待平等问题,所以他们没能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的限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这个平等只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不平等依然存在,人对人的依赖转变为人对物的依赖。阶级对立简单化了,工人一方面拥有形式上的平等;另一方面,资产阶级通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通过商品和金钱奴役工人阶级。
正如无产阶级的产生是伴随着资产阶级而形成的,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伴随着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而产生。资产阶级要求废除阶级特权、实现政治权利平等,而无产阶级要求消灭阶级本身;从16世纪的托马斯·闵采尔的消除阶级差别、消除剥削和私有财产的平均共产主义学说,到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平等派”的消灭土地私有的原始的平均共产主义,再到18世纪摩莱里和马布里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这些理论和运动都说明了“平等的要求已经不再限于政治权利方面,它也应当扩大到个人的社会地位方面,不仅应当消灭阶级特权,而且应当消灭阶级差别本身”。平等不应当是表面形式上的,不仅应当在国家的、政治的领域中实行,还应当在实际的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
早期无产阶级是自发地反对一切阶级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这是无产阶级革命本能的简单表现。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队伍的壮大和工人阶级政党的发展,无产阶级利用资产阶级的平等口号,加入无产阶级消灭阶级的内容,发动无产阶级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开始自觉地反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所以“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过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
三、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现实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积极实践马克思主义平等观,消除了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压迫与剥削,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努力实现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平等。同时确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权力和社会中的平等,这使我国人民在追求平等理想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然而,我国在确立了先进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的同时,面临着经济文化落后、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情。怎样发展社会主义,促进社会主义平等,没有现成的道路模式,只能靠自己摸索。建国初期,我国由于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认识到我国实际的国情,产生了操之过急的情绪,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在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的情况下,实现高度集中的社会化的劳动生产方式,对有限的社会产品进行平均分配。事实证明集体生产、吃“大锅饭”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挫伤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说明社会主义平等不等于平均主义,要促进社会主义平等必须要做到实事求是,要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大力发展生产力,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平等创造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健全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初步进入了小康社会。总体上,民主政治建设卓有成效,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民生方面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的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同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行业差别明显,贫富差距扩大,部分人民仍未摆脱贫困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
这说明社会主义的平等,是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特权,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平等发展的长期过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平等的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平等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为社会主义平等提供制度保障;要注重发展机会公平,注重资源配置均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要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树立共享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4]吴晓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价值观的构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
10.16653/j.cnki.32-1034/f.2016.1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