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
2016-03-17
中国新时代 2016年3期
反方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我国目前私塾、学堂形态的在家上学,借用了概念,但存在“非法办学”的嫌疑。如果这些私塾不注册为学校或培训机构,其办学就存在“合法性”问题,使办学质量、校舍安全、受教育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出现监管漏洞,也使自身陷入严重的生存困境,同时容易造成社会对“在家上学”实质的误解。
郑新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是现代社会普遍实行的公共教育,公共教育有利于儿童成长权利的实现,代表了国家的意志,最具权威性。适龄儿童少年放弃公共教育,追逐私塾性质的教育,不仅使自身的教育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且与法治国家的法律相违背,不可取。
翟博(中国教育报总编辑):家长送孩子去私塾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不认同学校现行的教育模式和理念,但经典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绝不是全部,用诵经教育取代常规中小学教育有些走极端,现代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新要求,如果仅仅进行诵经教育,不学其他课程,孩子会出现知识断层,不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让他们无法在未来社会中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