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造环境, 让改革者“有为”
2016-03-16马继红
人民周刊 2016年5期
马继红
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深水区,不但在客体上面临着各种艰、深、难、险,错综复杂、唇齿相依的改革任务,而且在主体上迫切需要形成一股强大的推进改革的中坚力量。要形成这样一股坚不可摧、志在必成的改革力量,必须做到让改革者可为,让改革者有为。
让改革者可为是指要营造好宽松、透明、公允的从政环境,建立鼓励先进的激励机制和允许试错的宽容机制,对改革者的行为要多一分支持,多一分肯定,多一分赞赏,对改革者的失误要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包容,多一分帮助。要设身处地解除改革者的后顾之忧,让改革者看到希望,加足油门。让改革者有为是指要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大胆起用一批锐意改革,有思想,有见解,有魄力,敢想敢做的改革者,把愿意投身改革的人放到改革最需要的前沿阵地。在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推进改革的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以改革为荣,以改革者为标杆和榜样,自觉地团结和聚拢在改革者周围,争当改革的促进派。
让改革者可为,让改革者有为,一“可”一“有”之间,体现的是改革思维的唯物辩证法,“可”是“有”的前提,着重点在于统一思想认识和强化环境塑造上,旨在培育形成推动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提供一个鼓励改革者出现、促进改革者作为的良好平台。如果没有发现起用改革人才的导向机制,没有推动改革的丰富具体举措,改革者的改革行为就不会展演。“有”是“可”的提升,其着重点在于人才如何发掘使用和改革事项如何推动落实上,要实现“有”,就必须在用人导向、能力培训、工作举措、舆论宣传上多多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