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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中推行现代学徒制所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2016-03-16王明刚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学徒职业院校校企

王明刚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 511442)

【高职教育研究】

校企合作中推行现代学徒制所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王明刚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 511442)

在当前校企合作中推行现代学徒制面临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家长、学生有所顾虑,法律保障、激励机制缺失,管理体制存在障碍,合作对象双向选择难等实际难题。这就需要在法律、制度、管理等主要方面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先从部分地域、企业、专业试点推行现代学徒制。

校企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

现代学徒制是以学生的培养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校教师、企业导师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人才培养模式。它吸收了传统学徒制“边看、边干、边学”的现场学习优势和学校教育系统、高效的理论学习优势,力求解决教育中专业与职业分离、理论与实践割裂、学习与就业脱节的现实困境,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教育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校企合作,推行学徒制,职业院校也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是由于制度缺失、传统观念束缚、经验缺乏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现代学徒制始终难以顺利开展。

一、校企合作关系下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实际难题分析

(一)企业参与动力不足

企业冷、学校热,这是目前开展学徒制面临的最大困境。我国尚未建立起国家层面的现代学徒制体系,没有制度层面的法律规范和激励机制,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开展学徒制依然依靠校企之间的私人关系。主要原因如下:

1.担心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而大批业务生疏的学生进入企业可能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运营秩序,而且对于技术和实践经验要求高的岗位,学徒短时间内将难以适应。同时,为学生安排企业导师和学习时间、空间,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2.企业的投入与回报不相称

学生只有学成后在企业工作一定长的时间,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而目前学徒制人才培养周期一般为三年,三年后人才市场上的就业形势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企业的人才需求也会出现变动。加上青年人工作流动性较强,花费一定时间和精力培养出来的学生,最终未必会留在企业工作,这种投入与回报的不相称性,对企业来说是很难接受的[1]。另外,地方政府给予企业财政补贴时条件较为严苛或者补贴数额较少,无法满足企业对投入与产出效益平衡的要求[2]。

3.职业院校地位较低,企业不愿合作

现实生活中,受中国传统文化“重道轻器”的影响,社会上不少人认为职业教育是“次等教育”。大多数企业认为参与学徒制对企业自身形象提升作用不大,不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

4.企业不愿承担教育责任

企业的主要业务是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企业管理者普遍认为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学校的职责所在。企业是盈利机构,在很多企业尚未实现稳定盈利的前提下,再去承担教育的压力,可能拖垮本来就较为脆弱的企业。

(二)家长、学生有所顾虑

现阶段,学徒制还是很难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原因如下:

1.对学徒身份的顾虑

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大部分学生是基础较差、分数较低的学生。高职生的身份让家长和学生都觉得低人一等,而学徒在旧社会代表着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都较低的一个群体,在“高职生”前再加上“学徒”身份,大部分学生和家长难以接受。

2.对学习方式的顾虑

从传统学习方式上看,家长觉得教育就应该在学校教室内完成,到企业学习是违背传统的行为。家长希望孩子学习更多文化知识而非到企业参加实践,接受学校教育而非到企业劳动;还有一部分家长和学生担心进入企业当学徒可能会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学不到专业技术。

3.对未来就业的顾虑

学徒制为定岗学习,学生毕业后在什么单位和岗位就业,这些都是在校期间无法预料的事情,在对未来就业形势和专业兴趣未知的情况下签署学徒合同,家长和学生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4.对继续深造的顾虑

家长和学生担心学徒培养过程中在企业学习占用了较多的时间,用于理论研修的时间就相对较少。这可能会影响毕业后学生继续深造。

5.对违约责任的顾虑

学生如果入校后对所选专业兴趣不大,希望转学其他专业;或者到企业实地考察后发现企业的工作环境与预想差异较大,想终止履行合同,那么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呢?或者计划毕业后继续学习深造,那么在学习期间获得的工资福利以及未能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补偿呢?这些都是家长、学生的顾虑。

(三)法律保障、激励机制缺失

学徒制作为一种跨教育、产业、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新型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实施和推广离不开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现行的相关法律,如《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现行的法律条文尚未对学徒制模式的法律地位、学徒的合法身份与基本权益、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缺乏行业协会或其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促进校企合作,以及来自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

(四)管理体制存在障碍

推行学徒制改革目前还存在的一个体制障碍是教育部门只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要求职业院校试点推广学徒制,而无权要求企业参与合作;现行的有关职业教育及学徒制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对于企业没有强制约束力。在学徒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教育部门仅凭一己之力显然无法改变学校热、企业冷的现状。

(五)合作对象双向选择难

学生喜欢工作稳定、待遇优厚的企业,学校也倾向于与实力强、规模大的企业合作。但大企业一般较容易招聘到优秀的员工,上岗培训制度也较为完善,所以参与学徒制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限,可提供的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也少,难以承担大规模的学徒培养任务。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发展不稳定、经济实力弱,也不是学校的理想合作对象,学生也不希望留在中小公司发展。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法律方面

1.确立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

开展学徒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管理方面应当超越传统的教育和人力资源管理界限,从国家层面对校企合作学徒制度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为获得社会的进一步认可,学徒制还需要更高层次的法律或法规赋予其合法地位。为鼓励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学徒制,可以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或专门出台规范学徒制的法律法规,如《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例》,确立学徒制作为新的教学模式在职业教育中的一席之地。同时,在实施细则中要明确参与学徒制的院校和企业的资质条件,学徒制实施过程中企业、学校的分工,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责权利,主管部门的职能和权限等,为在我国职业院校和企业中逐步推广现代学徒制提供法律依据与保障[3]。

2.确立企业的教育主体地位

从我国学徒制项目目前试点的情况看,职业学校往往起主导作用。学校因其自身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积累了较多的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逐渐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的现代学校学徒制模式。企业的话语权较小,无形之中也削弱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结合我国国情,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确定企业和学校平等的“双教育主体”地位尤为重要,在学徒制管理机构人数、教育资源分配等重大决策方面应赋予企业享有与职业院校同等的话语权。

3.满足企业对投入效益的要求

企业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通常用投资与回报的观点来看待现代学徒制,投入与收益最终决定企业在学徒制项目上的参与动力。企业希望获得政府的财政拨款,在完成教学任务后获得收益,并获得所需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还考虑学徒制为其带来的社会效益,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所以,校企合作必须满足企业对产出效益的功利性要求。政府可以采取合理的激励机制,比如给企业税收优惠,将学生实训补贴、投保经费、企业导师补助等纳入公用经费补助企业,在政策上向参与招收学徒的企业倾斜等。

4.学生的权益保护

企业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保障学生在企业享有的合法身份、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等。比如学生毕业通过考核后可以转正上岗,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保障企业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岗位和指导老师;确保学生不受到种种限制,学到专业知识。

(二)制度方面

1.打开学历晋升渠道

短期内彻底改变公众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也是不现实的,可以效仿英国、法国的经验,为技能型人才开辟学历方面的上升空间,改变我国职业教育不延续、非系统的局面,保障学徒制上升通道顺畅,逐步提高职业院校在社会上的认可度。

当前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位。与职业教育同步发展,有必要建立起现代学徒制的上升通道,将学徒制与基础学位挂钩,在职业教育的本科阶段甚至是研究生阶段,推出与之适应的高级学徒制。结合我国国情,可以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相衔接的学历提升制度,确保学生接受现代学徒制的培养能够获得学历持续晋升的机会[4]。

2.提高企业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与学校的专任教师不同,企业导师不仅要承担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培训学生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工作时间,除了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外,在企业的绩效考核中,教学工作也应作为其工作任务的一部分来考量。另外,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重大决策时,也必须赋予企业导师与学校专职教师同等的话语权。

3.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推行学徒制“双证融通”,需要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设置合理、运行规范、监管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等法规建设。结合当前的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进行职业资格科学分类,完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二是优化进入国家目录清单的职业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和职业资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选择成熟的行业协会先行试点职业资格认定工作,从政府或下属机构颁发证书变为交给市场来评价,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待遇政策配套制度改革,要求用人单位将职业资格证书与个人工资及福利待遇挂钩。

4.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

对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院校,政府教育部门应该在教学管理、组织、运行、课程体系的构建等方面加强引导,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对基础较差的院校应该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内化合作理念和方式,在联合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问题上充分衔接,发挥好各自优势。

5.鼓励高校参与企业员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

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鼓励高校参与企业员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为企业在岗职工提供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企业可以组织有培训需求的技能岗位人员参加学徒培训,或者企业通过学校的选拔考试,将自己的优秀员工送入高校深造。员工在学校完成理论课程后获得继续教育证书,甚至学历、学位证书。

(三)管理方面

现代学徒制不同于校企之间以往的合作模式。为确保学徒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仿照公司治理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解决管理问题。

1.组织机构

在德国,组织现代学徒制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是行业协会,这是德国双元学徒制顺利实施和推广的一个重要保障。但在我国,不少地区、行业没有设立协会,短期内行业协会还难以承担这样的重任。

我国职业院校和企业分属不同业务部门管理,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从长远发展考虑,政府需要从法律上赋予相关部门(可以是教育部门,也可以是新成立的第三方学徒制统筹管理机构)主管学徒制的实施,协调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高校、企业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承担合作信息发布、沟通协调、矛盾调解、监管等职能,改变单个部门难以推行学徒制的窘境,破解学徒制发展的体制障碍。

2.管理机构

(1)成立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企业董事会成员、学校领导、行业代表组成,负责学徒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包括教学经费申请和预算,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学习与就业安排,任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负责人,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

(2)成立学徒制教学管理委员会。教学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教学部门领导、企业高管、企业导师、学校专任教师组成,负责按照企业生产技术标准、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以及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3)成立学徒制学生管理委员会。学生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人事部工作人员和学校学生管理队伍组成,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职业道德培养。

三、校企合作关系下试点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建议

任何新事物的发展、完善必然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考虑适应性和成本效益,我国职业院校和企业在短期内尚不具备大规模推行学徒制的客观条件,所以不能无选择性、大范围地进行推广,要不断累积经验,可以先在部分专业和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地域试点。在职业教育以及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试点推广学徒制,试点省(区、市)相关部门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于2015年7月下发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学徒培养,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对接,落实好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为行业培养应用型、创新技能型人才开辟一条新路。

(2)企业试点。在政策成熟的条件下,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或者与学校有合作基础的企业参与学徒制项目,与学校开展更紧密的合作。

(3)专业试点。目前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专业以制造业、装备业、服务业等行业居多,因为此类专业有着工作模式固定、校企合作内化程度高、人才需求量大等特点,便于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因此试点院校结合自身优势,选择基础扎实、条件成熟、配套完备的专业进行学徒制试点。

[1]夏继军.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困境与对策[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6):22-25.

[2]张启富.高职院校试行现代学徒制:困境与实践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15(3):100-101.

[3]陈海峰.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利益平衡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3):74-76.

[4]杨冰.现代学徒制: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洋为中用[J].新余学院学报,2016(1):124-126.

(编辑:徐永生)

School-and-Enterprise-Implemented Modern Apprenticeships:Problems and Solutions

WANG Ming-gang
(Gua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Technology&Business,Guangzhou 511442,China)

In the practice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s,cooperative schools and enterprises are confronted with the following problems:enterprise’s lack of motivation,students and their parents’worries over bad results,lack of legal protection,lack of incentive mechanism,barriers caused by management system,and two sides’difficulty in two-way selection,etc.These problems,first of all,can be solved on the basis of the improvement of systems of laws,regulations and management.Then,pilot projects can be implemented according to the location of the school,type of the enterpris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majors.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implementation;modern apprenticeships;pilot project

F 710

A

1671-4806(2016)05-0070-04

2015-06-12

王明刚(1977—),男,山东潍坊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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