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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改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

2016-03-16陈佩珊樊超张景华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22期
关键词:医患矛盾家属

□文/陈佩珊 樊超 张景华

用法治思维改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

□文/陈佩珊 樊超 张景华

(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石家庄)

现阶段,我国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改善医患关系,实施灵活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关乎国家医疗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是医疗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介绍我国医患沟通协调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促进医患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的对策,以便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提供借鉴。

法治思维;医患沟通协调机制;医患纠纷

收录日期:2016年9月24日

当代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多元化发展阶段,我国取得了让世界为之惊叹的发展成就,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近年来,媒体频频报道伤医事件,反映出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医患关系本是和谐共生的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由于医患关系的紧张加剧,医患双方常作为矛盾的两个不可调和的对立面出现在公共视野中。医患关系的紧张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沟通不到位,甚至是缺乏有效的沟通所导致的,因此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要从建立和谐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开始。

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提出: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为形成有利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这就为如何建立和谐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指明了方向:用法治思维创新改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

在我国,当医患双方出现医疗矛盾和医患事故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通常可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维权: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调解,明确是非,达成赔偿协议,以解决医疗纠纷;向卫生行政等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实行第三方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诉讼可以说是所有医疗纠纷的最终解决方式,对于不想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对调解解决结果不满意的医疗纠纷案件,都可以通过医疗诉讼的方式解决。在现实生活中,患者及其家属在遇到问题时,往往忽视了正确的维权方式,直接采取过激方式。更有甚者,为了获得更多赔偿,患者及其家属直接由受害者转变为“医闹”,干扰正常的就诊秩序,极端情况会出现伤医、杀医事件。医患双方遇到问题未有效利用法治思维进行有效的沟通,制约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走访调研,发现我国在创新改善医患沟通协调机制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医疗机构法治思维配套服务落后,管理服务不健全。医生和医院在每天高强度的诊疗过程中缺乏与患者的沟通,医生除本身医疗专业问题为患者提供答案外,没有时间关注患者及其家属心理状态,同时在患者就诊前医院没有相关服务对其进行沟通说明,以致有些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不知该找谁解决。有些医院还存在推诿的现象,在患者遇到问题时找不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沟通反馈,因此部分患者就采取极端方式,认为闹得越大医院越重视,实际情况有时也确实如此,患者闹得越大医解决得越快越满意,这又变相鼓励了医闹的存在。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依规进行维权,而是通过干扰正常就诊秩序、殴打医护人员等方式表达诉求。

(二)患者及其家属法治意识薄弱,法律观念不强。大部分的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和医护工作者是心怀感恩的。在遇到纠纷的时候能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维权。但是,近年来受到不良实例和媒体报道的影响,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在遇到医疗矛盾时,不与医院沟通,直接采取过激方式,认为“只要闹我就有利”,甚至有些患者和家属在明知自己属于过错方的情况下仍打算通过“闹”的方式获得赔偿,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了法律法规,忽视了道德约束,归根到底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从根本上未认识到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甚至已经触犯法律。

(三)媒体报道存在片面、误导等现象。个别媒体和一些网络大咖在报道医患纠纷案例时,出发点只是为了博眼球,片面的追求报道的及时性,未就整个医疗纠纷的发生过程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就片面报道发表文章。媒体报道医院和医护人员负面新闻较多,忽视了正能量的有效传播,也忽视了对改善医患关系法制层面的引导。尤其是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公众获得信息的速度不断加快,大量负面和片面报道的产生对改善医患关系是尤其有害的,甚至有时会对患者及其家属产生误导。

(四)第三方调解的公信力有待加强。在走访过程中,通过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访谈,发现部分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不愿向卫生行政等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实行第三方调解,认为“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是一家的”,对第三方的调查结果持怀疑态度,认为第三方机构存在不公正的现象。还有部分患者认为申请第三方调解时间太长,相关机构不能迅速处理相关纠纷,不如“按自己的方法来”直接有效。

(五)法律制度有待完善。事物是不断发展的,我国的法律制度建立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现实生活中的医疗纠纷每天都在发生,一些现有法律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仍会出现,法律制度完善相对落后,导致有时无法客观判定双方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医院应建立专业的医疗帮助小组,解决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有效沟通,健全与患者的就诊前、就诊中和就诊后的沟通服务,正确引导就诊患者和家属在就诊前明确诊疗环节,在就诊过程中有效沟通,就诊后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与医院沟通服务部门进行直接沟通,无法妥善解决的可以主动帮助患者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建议患者直接去法院起诉。医院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成立专门的与患者沟通的工作小组,在患者遇到医疗纠纷时主动提供帮助,解决患者与家属在当时情境下的心理需求。

(二)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制教育。医院、媒体、政府等方面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正向引导教育广大医患及其家属,提高其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治思维深入每个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识中,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够冷静对待,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维权,主动寻求律师等法律相关人士的帮助,依法依规维护个人权利。

(三)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基础上,严惩医闹,在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保护好广大医护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和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为医护人员治病救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此增强医护人员的职业安全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四)加快体制改革,增强第三方调解的公信力。加快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够从根本上增强公众对政府卫生管理部门的信服程度。加快医疗体制改革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后,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管监督,有利于培育患者及其家属对第三方调解的信心。

面对中华民族复兴重大历史机遇,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关乎现阶段我国的国计民生,坚持运用法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基本原则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医患矛盾化解机制,为形成有利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保障,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努力奋斗。

主要参考文献:

[1]董春玲.医患矛盾的思考与对策[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10.4.

[2]田士忠.浅析化解医患矛盾的途径[J].中国医院管理,2008.28.8.

[3]郭静,王强.多角度浅析医患矛盾[J].管理观察,2016.5.

项目来源:本文系2016年河北行政学院年度科研项目(项目编号:2016XYKT00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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