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河北省创新创业工作思考
2016-03-16赵永新
□文/田 旭 赵永新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保定)
“互联网+”环境下河北省创新创业工作思考
□文/田旭赵永新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保定)
创新创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崛起之途。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利用‘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以“互联网+”的方式推动创新创业,就是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激情,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通过网络经济这个大平台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有效途径。
目前,河北省对于“互联网+”创业工作的开展有了相应的政策和一定的成效,比如省人社厅对合法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正品网店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同时,把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到各地就业发展规划,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还在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网络化、低成本、便利化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为此,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战略在促进全省双创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当前,“互联网+”在全国已成浪潮之势,许多其他省市已经走在了河北省的前面,已经不是河北省需不需要借助“互联网+”战略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尤其在实现河北省双创工作目标中,将互联网方式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创新创业的全过程,提高创新创业的实效。
为此,建议省工信厅、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互联网+政务”政策。第一,目前网络政务还是仅仅停留在信息公开、表格下载、进度查询、公示等初级层面,建议可以由政府办公厅牵头,借鉴O2O模式,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一个跨部门的协同平台,在网上就直接完成企业注册、运营等服务事项,政务大厅只做体验咨询和特殊例外事项处理;第二,由省工信厅牵头,根据各部门掌握的社会个人及团体数据,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利用较为深入的信息数据公开,促进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监督,从而促进创新创业;第三,为了更加方便地服务基层企业,可以不定期地在社区或者银行网点办理政务,让创业者及市民更加方便,改变对政府服务形象的认识,增强创业信心。
二、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手段营造“互联网+”双创氛围,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
好的风尚需要塑造,好的氛围需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的塑造,需要较为全面的宣传方式和较长时间的宣传过程。第一,建议省委宣传部牵头,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围绕全省“双创”工作整体部署,宣传“互联网+”双创工作,开展一系列的创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比如,可以由电视台、电台、网站、报纸上开设“互联网+”双创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创建工作的成绩、经验,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第二,建议联合河北省工信厅推出“双创之星”微信公共账号,分享和传播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借助“互联网+”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讲述双创好故事,给予每一位创业者、创新者、创意者,乃至普通受众以知识上的启发、情感上的共鸣和群聚效应的形成。
三、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创新盈利模式,搭建河北省创客虚拟平台,实现“互联网+”云创业平台
目前,河北省内电信运营商盈利主要靠话费、流量费等方式,随着虚拟运营商的进入和增多,竞争进一步的加剧。建议由工信厅、办公厅牵头,借鉴海尔公司“创客”模式,组织省内运营商共同搭建河北省创客虚拟平台,该平台拥有广泛的资源,既是一个大众创新创业的平台,又是一个投资运营平台,还是一个用户付薪平台。运营商通过为平台内的小微企业、创客提供网络服务、资源对接、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同平台内的创客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收益。运营商通过云创业平台的搭建,可以借助培训、资金、资源等方式获取收益,同时在社会范围内形成资源的聚集与共享,可以有效地降低单个企业的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力图通过创新盈利模式,发挥优势,汇聚各类创新资源,实现河北省“互联网+”双创模式的形成。
四、构建双创运行机制,成立河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联盟
截至2015年9月3日,浙江、安徽、湖南等多个省市已经组织了或正在组织当地的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教育部也在组织全国比赛,河北省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也在激烈的进行中。但是“双创”应该是一个全民参与、全社会动员的活动,应该是一个具有广泛基础和参与度的活动,因此我们建议由省人社厅、科协、教育厅、工信厅等部门,成立河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联盟,发挥各地级市创新创业促进会的重要作用,积极地引导各地“互联网+”双创工作的开展,形成全省统一的促进创新创业机构和平台。作为联盟及创新创业促进会的重要工作之一,举办河北省全社会范围内的“互联网+”创业大赛,通过比赛,激发河北省全社会的创造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从中选取具有较大创新性和巨大潜力的草根项目,由联盟对接资源,扶持项目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社会范围内的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五、集全省之力,建设1~2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在全省范围内做好创新创业工作,需要有引领者,需要有示范者。我们建议,集全省之力,在石家庄、保定等地构建1~2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形成“1+2+ N”的局面,即1个全省的线上虚拟创新创业平台,2个省级、优质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N个区域性的众创空间,通过互联网进行资源和信息的共享,通过线下实体空间进行项目推进,形成O2O闭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概念,通过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和龙头带动,将众创空间(线下)与平台服务(线上)进行深度结合,以互联网、云服务、大数据分析为技术支撑,着力从平台服务、资源对接、运营机制、孵化基金、载体空间、文化氛围等方面推动双创工作,加速孵化创新产业、小微企业,形成“线上乐业、线下安居”、万众参与、创业辅导、金融支持的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圈。
六、积极引导实业企业“互联网+”模式创新,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和政策引导
《国家高新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中关村示范工程》在中关村范围内形成了“互联网+”产业创新,形成了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健康服务等多个产业的融合,起到了极大的示范作用。建议河北省继续推进省内部分产业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出台一批促进融合发展的政策。第一,建议省发改委等部门研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围绕自身创新需求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在各自企业平台之上创办各类特色鲜明、线上线下结合、需求指向明确的众创空间,有效解决企业发展动力问题;第二,建议省人社厅等部门牵头,建立供大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网上创新创业的工作平台,鼓励条件成熟的人员离岗创业;建议财政厅、金融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如众筹、P2P,作为河北省企业在银行贷款、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等融资体系外的有效补充;建议省人社厅、工信厅共同研究,建立省级网络培训平台和培训系统,对有创新创业需求的个人和企业进行分层次、分行业、分类别的在线培训,高效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七、利用京津冀一体化契机,承接中关村溢出的“互联网+”项目及人才
利用京津冀一体化契机,建议河北省办公厅、人社厅、科技厅、工信厅共同组织专家,建立承接工作小组,到中关村等“互联网+”项目及人才集中的高地,进行外溢引导工作。第一,鼓励中关村产业园内的项目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推进河北省与中关村的合作共建,积极引进国内外品牌服务。对中关村的“互联网+”项目落户河北省的,给予一定的省级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增强吸引力;第二,借鉴保定市“双子座”模式,鼓励河北省各地市同中关村产业园进行对接,引导其在河北省范围内的更多城市建立北京市外的园区,对于引进的园区,直接纳入省级建设计划,优先支持;第三,鼓励河北省各地互联网企业同京津互联网平台、企业、个人形成对接沟通机制,实现经验模式的“软引进”,为河北省实现“互联网+”创新创业模式的形成提供借鉴范本和经验支持。
本课题为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2015年度基金项目:“‘互联网+’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SQ15101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借助‘互联网+’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JRS-2015-111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