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2016-03-16张楠
张 楠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时期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张 楠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新时期取得最显著的成就就是中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时期国有企业的劳动保险制度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跟弊端。对此建立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劳动保险制度,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文章首先分析了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原则,然后讨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多个层面给出了改革可供选择的措施。
国有企业;劳动保障;劳动保险;制度改革
目前建立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劳动保险制度,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弊端
劳动保险制度是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属于社会性事业,是国家对公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正因为出现了问题和弊端,才需要变革。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人挤破脑袋想从事国有企业的工作,其中不乏有想为国家做贡献的人才,但是有不少贪图享受的人员因为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好,工作稳定,不用担心失业,在进入国有企业后,每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办事效率低。正因为这些贪图一劳永逸的人员的出现,才使得国有企业业绩的亏损。其实不论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有企业的经济的到发展,才能进一步为员工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脱离企业,不顾企业的业绩,都会亏损企业的经济,拖累企业的发展,对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的推进也难以顺利的实施。因此对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也是顺利推进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的着手点。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国政府对国有企业劳动保险进行了严格的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劳动保险基金的流动性与安全性。但是,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不仅能有与时俱进,制度也要跟着发展,所以够有企业要调节好政府的作用,灵活调整。这些都需要改进和改革。
2 新时期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的变革思考
2.1 与时俱进,进行制度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国有企业也应该与时俱进,为了不被时代所淘汰,国企应该进行企业制度的改革,改革可以从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重点着手,有些企业已经在制度改革中取得显著的效果,国企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去学习和着手改革。对于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中还应该做到公正严明、公开透明,确保对每一位员工的公平对待。建全管理人事制度,一个好的企业应该具备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尽量做到人员精简,运转高效,各部门要互相监督,避免职权滥用。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来解决人员无所事事的现象。设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对表现优良者,定期进行奖励,对态度敷衍,行为不负责的人员,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屡次不改者,可通过企业的原则对其进行解聘。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质素,应进行定期的培训。实行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的录用制度,严厉打击一切走后门进国企的腐败之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应该建立完善的分配体系,以遏制不公平的风气。
2.2 拓宽劳动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渠道
在当前阶段,为使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工作顺利的开展,需要在战略层面放开对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投资干预,拓宽劳动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渠道,鼓励劳动保险基金在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和经营性实业投资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尝试和努力,以此降低存入银行和用于购买政府债券的劳动保险基金比例。同时,还应积极学习现代金融投资理论,不断改善和创新投资组合,以此实现劳动保险基金的合理运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要保证劳动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体现更多的社会利益,使劳动保险在社会化与信息化进程中,不断为国用企业职工谋求福祉。
2.3 补充增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新渠道
任何新制度的运行都要付出改革成本,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也需要付出改革成本,它的改革成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应该获得的养老金总量减去将来从社会统筹中可以获得的养老金总量的差额部分,另一部分是充实“中人”在新制度推行前个人账户所需的金额。其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改革成本,然而,政府要对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这笔巨大的成本是一个绕不过的“坎儿”。政府必须为这巨大的改革成本“买单”。因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转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的时候,并没有采取专门的方式处理改革成本,而是期望通过社会统筹的筹集来消化旧制度遗留的巨额亏空。而从现行承担弥补这巨额亏空的有能力的责任主体则非政府莫属,其他任何机构或组织将无法担此重任。因此,政府财政部门应该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采取诸如变现闲置的部分国有资产和发放政府债券以及整合土地资源等多种手段筹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禁止动用个人账户的资金,否则,将不仅造成将来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危机,而且会降低人们对将来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的心理预期以至于企业职工个人不缴和少缴养老保险费。
我国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对员工的保障已经走过了50多个年头,但是真正的发展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劳动保险制度才得到了真正的发展,为员工物质生活的保障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仍需秉承实施求是,求真务实,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整理,在不断的发展中一步步完善国有企业劳动保险制度,不断解决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当然,这些建议和看法许多都是片面的,需要在发展中改进和完善。
[1]焦秀君.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D].复旦大学,2002.
[2]孙成林.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D].大连理工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