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探索式教学的评价
2016-03-16杨森林
杨森林
摘 要:评价不能由教师一手包揽,而应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有关人员构成综合主体,而以学生的自评和互评为主。在呈现评价结果时,既可定量,也可定性,并以定性为主。定量评价,尽可能不用百分制而用等级制。
关键词:评价;数学学习;关注过程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5-327-02
“数学课程标准”对数学课程的评价作了全面而精要的论述,明确指出:“评价的目的是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小学数学探索教学是实施新的数学课程的一种模式或方式,其评价应纳入新课程评价的范畴,但又须突出其自身的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三“多”两“突出”。
一、评价内容多维化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技能的理解与掌握,更要关注他们的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这就是说,评价应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样三个维度来确立内容体系,而且应侧重后面两个维度。
1、关注知识与技能。学习数学,首先要获取一些基础性的数学知识和基本的数学技能,该认识的要清晰认识,该记住的要牢牢记住,该理解的要深刻理解,该运用的要能熟练运用。对数学知识技能,不仅要吸收,而且要内化,要使新旧知识技能融合起来,建构起新的知识技能体系。这个体系中各种要素组合有序,便于检索,便于提取,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用得灵活,用得恰当。
2、关注过程与方法。对学生的数学学习,不仅要看结果,更应关注他们的学习过程和掌握数学方法的情况。评价应有利于激励学生主动积极地投入学习活动之中,勤于实践,大胆探索,乐于动脑、动口、动手,不断地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
3、关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评价应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充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其自信心,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学习活动。主要看其是否积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是否乐于与人合作交流,是否勤于实践,勇于创新。要特别重视思维过程的科学性、条理性、广阔性和创造性。评价还应鼓励学生敢于并善于鉴真伪和优劣,善于根据事物本身的特点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知识、技能、方法。能够突破思维定势,做到不盲从,不因循守旧。
二、评价主体多元化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在评价学生时,应让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不仅仅局限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可让家长和有关人员参与评价过程。” 评价不能由教师一手包揽,而应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有关人员构成综合主体,而以学生的自评和互评为主。
1、教师评价。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具有权威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不能带有主观好恶的色彩,更不能有情绪化的成分。应尽可能全面一些,三个维度不可或缺。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的学习过程,宜作纵向比较而不作横向比较,善于发现闪光点,肯定每一点哪怕是极其微小进步。应以肯定优点为主,指出不足应从鼓励的角度使用语言。
2、学生评价。自评要强调容观性,实事求是,既不能缩小,更要防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鼓励学生在自评过程中自我反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互评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尊重自我评价,要把别人的不足当作检查自己的镜子,把别人的长处看做自己努力的目标。这样,互评就不仅仅是检查一个人学习情况的活动,而且是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过程。
3、家长和有关人员评价。家长评价重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看自学情况,看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看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有关人员的评价,主要是考察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能否自觉地去发现数学问题,运用所学数学知识、技能、方法来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评价方式多样化
“数学课程标准”认为:“评价方式都具有各自的特点,教师应结合评价内容及学生学习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价方式,以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反映学生的进步历程。”评价方式应尽快实现多样化。
1、书面考试、口试和活动报告相结合。书面考试可用于期中或期末考查,要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但要避免出偏题、怪题,超越“标准”的要求。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适当增强开放性。口试宜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一般考查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活动报告要在实践活动之后,由学生自己撰写,可以在小组内交流。要多开展个体的和集体的数学实践活动,给予足够的时间,让其自主地或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2、形成性和终结性结合。形成评价可以用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单元测试、家长及社区人员反映和学生成长记录方式。为作好形成性评价,学生、家长、教师都要作好记录。终结性评价通常借助于期末考试,但不能把期末考试,特别是期末书面考试,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终结评价的依据应侧重于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尤其是努力程度。
3、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合。在呈现评价结果时,既可定量,也可定性,并以定性为主。定量评价,尽可能不用百分制而用等级制;定性评价可采用评语形式,更多地关注学生已经掌握了什么,有了哪些进步,具备了什么能力等。无论是定量评价还是定性评价,其结果都应有利于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的发展。
四、评价应突出实践性
“数学课程标准”提出:教师应“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数学学习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学习活动,小学数学的评价应十分重视实践性。评价要多用活动报告的方式,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考查自己的学习情况。不管是书面考试还是口试,内容应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引导学生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评价,都要侧重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上对小学数学课程评价的几点想法,是结合课程改革的理论探索和实践需要所进行的一些初步思考。这些想法还需要在操作层面上,在实践探索中逐步改进。评价问题一直是小学数学课程改革乃至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希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同行提出更多更好的理念和想法。
参考文献:
[1] 张红霞.对小学新教师发展性评价的初探[J]. 新课程(上). 2014(10)
[2] 丁国元.“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课题方案[J]. 小学教育科研论坛. 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