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2016-03-15
徐守盛:全面从严治党向中央看齐
作为一级党的组织和一名领导干部,关键就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进而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的落实,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全覆盖。一是在立场态度上向中央看齐。这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重点内容、关键举措,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态度,标志着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更高层次。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坚定“四个足够自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二是在责任担当上向中央看齐。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治”就是责任,“治”需要担当,“治”要见行动。管党治党的良好局面,决不会天然生成,也不能凭空产生,只能一步一步地抓起来,一件一件地干出来,一点一点地累积起来。各级党组织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必须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自觉向中央看齐,擦亮眼睛,高擎利剑,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切实为党在一方站好岗、放好哨。三是在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向中央看齐,不仅要在认识上校准、在责任上担当,更要落小落细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工作措施里,贯穿到管党治党的日常事务中。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纪律建设。紧握党规党纪这把“戒尺”,对各种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把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四是在示范带动上向中央看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理应作表率、当标杆,敢于叫响“从我开始、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善于运用适当方式,推动良好作风向周边辐射、向基层传导、向社会扩散,实现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体化推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联动式优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1月13日)
刘建武:为什么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首先,“党大还是法大”的命题背离了我国法治实践的基本事实和内在要求。一是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倡导者和引领者,依法治国是由党提出并在实践中不断向前推进的。二是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须臾离不开党的领导。三是把党与法治刻意割裂和对立起来,背离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要求。其次,“党大还是法大”的命题背离了党与法治关系的基本特点和内在联系。一是党与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属性和根本方法上。二是党与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和坚持上。三是党与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和任务上。四是党与法治的一致性,体现在国家法律同党内法规的内在统一性上。第三,“党大还是法大”背离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国情和内在规律。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相比较有很多不同点,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所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历史证明,把西方的“宪政民主”搬到中国来是行不通的。一是西方的政治模式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不相适应的。二是西方的政治模式与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不相适应的。三是西方的政治模式与我国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是不相适应的。四是西方的政治模式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是不相适应的。五是我们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的所谓“宪政”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第四,“党大还是法大”是对党与法治关系的误断、误解和误导。一是由对党的本质与法的本质的误断导致的。二是由对权与法关系的误解导致的。三是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党与法关系的刻意误导联系在一起的。
(来源:《党的文献》2015年第6期)
习骅:反腐败是驯服权力的斗争
反腐败是中国的正当选择。腐败是人类社会的宿疾,反腐败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些名言本身是西方人发明的,符合政治学基本规律。世界文明国家一直注意避免违背政治规律,打击腐败提倡廉洁在各国都属于“政治正确”,在全球化时代尤其如此。各国性质、国情和利益不同,能取得共识的问题微乎其微,打击腐败是其中之一。远的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近的如《北京反腐败宣言》《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等,就是这种一致性的体现。清除腐败、向全人类公害开战,是主权国家的权利,也是国际社会重要一员的义务,中国不但应该做,而且应该做好。中国反腐败既利己又利他。在中国,腐败既有历史的教训,又有现实的危害。放任腐败必然导致市场低效和社会不公,激化社会矛盾,造成决堤溃败之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成泡影。而且,世界人口第一大国倘若犯下如此颠覆性错误,肯定是全世界的噩梦。所以,中国坚持反腐败是对人民负责,对民族未来负责,更是对全人类负责。中国的反腐败不存在选择性。中国反腐败秉承法治思维,依据法纪一把尺子,“选择”的无不是破坏法纪祸害人民的人。在反腐风暴中落马的,既有“老虎”,又有“苍蝇”;既有“大夫”,又有“庶人”;既包含不同社会关系背景的各色人等,又覆盖了治下所有行政区。世上有这种权力斗争吗?如果非要把中国的反腐与“权力斗争”扯到一起,只能说它是“针对”权力的斗争:驯服任性权力、召回失控权力、惩治滥用权力、规范行使权力。反腐败惩治的是人,维护的是法律权威,完善的是体制机制,收获的是民心红利,推动的是社会进步。用进步淘汰落后,正义制服邪恶,光明冲破黑暗,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所从事的伟大事业。endprint
(来源:《环球时报》2016年1月19日)
刘书林:颠覆人民英雄形象不得人心
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所谓“历史研究”为幌子,通过否定革命、否定新中国历史、颠覆人民英雄,在思想上造成混乱。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梅新育名誉权侵权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和振奋。这是一次伸张正义的公正宣判,也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一场胜利。洪振快、黄钟先后撰写和编辑《“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等文章,散布质疑和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群体的言论。他们公开宣称狼牙山五壮士不是跳崖而是“溜崖”,说老百姓称他们为“土匪”,称是老百姓的误导让他们走上绝路,等等。这些言论公开散布,并在网络上流传,其负面影响迅速放大。扭曲英雄形象的言论一出就遭到民众的普遍反对。一段时间以来,在报刊和互联网媒体上出现了不少类似的历史虚无主义言行。他们运用拨弄“细节”的手法,质疑和污蔑为新中国奋斗和献身的多位人民英雄,如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雷锋、焦裕禄、刘胡兰等等,其手段有的达到下流不堪的地步,令人愤慨。人民英雄是中华民族的光辉代表,是人民大众心目中的崇高信仰化身。一个没有英雄、不尊崇英雄的民族没有前途和希望。人民英雄不可辱。每个公民都有捍卫和维护人民英雄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爱国主义真实而具体的表现。时代向前进步,人们关注新生事物,思想上更加活跃。但无论怎么变,尊重历史、崇尚英雄的价值观和社会风气不能变,虚无历史、诬蔑英雄的言行不能忍让纵容。
(来源:《环球时报》2016年1月19日)
金元浦:互联网企业应该有正确的价值观
2016年新年伊始,快播案首次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引爆舆论狂欢。紧接着,百度血友病贴吧出售事件,再度引起朋友圈刷屏。这两起案件没有关系,却提出了中国互联网新媒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价值观问题。在新媒体经济伦理研究中,价值观、价值选择被放在文化经济学的首要位置。伦理学大师、哈佛神学院的拉尔夫—波特博士曾设计一种道德推理模式——波特图式,或曰波特方格。它将道德分析的四个方面纳入其中,即定义、价值、原则、忠诚。其核心应当是从业者的价值观、伦理准则和对谁忠诚或负责,但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和伦理准则。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服务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它不同于一般商品,而是有着极大的溢出效应。许多文化商品不是像物质商品那样在消费中被消耗掉了,而是越消费价值越大,如电影、电视、文学、艺术、绘画和音乐作品等,消费的人越多,商品的价值越高,而且还会产生长远的价值,包括商业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艺术价值、审美价值。作为公共产品的集体消费,它就天然地具有了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政治理念、社会价值、社会伦理、公民责任,乃至交往准则、道德底线、文化习惯、民族喜好和审美取向等一系列性质。面对新媒体文化产业伦理实践的严峻问题,我国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还处于落后状态,必须深入研究和借鉴各国文化产业伦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研究和转化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深厚资源,以落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宗旨,全面探索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伦理学的框架、概念、思路、对策和路径。
(来源:《文汇报》2016年1月21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