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阈下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2016-03-15万秋月
万秋月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
社会治理视阈下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万秋月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
[摘要]从社会管理上升到社会治理反映了我党治国理政上的巨大进步。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同时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首抓公务员队伍建设,并将其融入学校教育,融入社会生活。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创新
Abstract:From social management to social governance reflects the tremendous progress of our Party on managing state affairs. Innov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must cultivate and practic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which guide people’s ideas and spirit pursuit, while fostering and practicing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fight against corruption, firstly considering the civil servants team, merging into school education and social life.
Key words:socialist core values; social management;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出新的理政治国之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重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随后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中国梦的战略任务来抓。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方向,令人振奋,也引人思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如何科学理解社会治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相互关系?如何培育公民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当下学界比较关注的课题,笔者对此也谈谈拙见。
一、社会治理的提出及内涵
我国使用“社会治理”是近年的事,此前用的是“社会管理”。一般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了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规范社会关系,处理社会问题,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升。但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社会问题很多。特别是跨入21世纪,我国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体制和结构都需要转型,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在同时推进。在这个极为复杂的过程中,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活力和发展动力,也使我国面临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人口多,资源不足,房价高,贫富差距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家庭、就业、城乡、区域、阶层等等的结构都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涌现出大量新的社会组织,不同利益群体形成,社会性需求呈现多元性、复杂性特征,由拆迁、征地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冲突增加,民众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失范现象严重,矛盾层出不穷,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虚拟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等等。这些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被提上议事日程。
2004年6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中,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由此我国社会管理进入新的阶段。
在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治理”两字进入视线。 “治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在国际社会流行起来的一个概念,西方的“治理”原为控制、引导和操纵之意,20世纪末西方学者赋予“治理”以新的意义。关于治理有许多定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下的定义。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有几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3]治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搭上关系,但从治理的概念及特征来看,它尤其适用于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特别需要治理理念的指导,社会管理也更契合治理的特征。所以,学者们更愿意把以治理理念为指导的社会管理称为社会治理。在“治理”研究中,主张政府放权和向社会授权,实现多主体、多中心治理等政治和治理多元化,强调弱化政治权力,甚至去除政治权威,企望实现政府与社会多元共治、社会的多元自我治理。发展至今,西方治理理论已经形成多个流派,但立足于社会中心主义,主张去除或弱化政府权威,取向于多中心社会自我治理,却是其基本的政治主张和倾向。所以今天的西方学术话语语境中,“治理”一词主要意味着政府分权和社会自治。[4]
近年来西方“治理”理论与实践在我国也日益产生广泛而深入的影响,“社会治理”逐渐成为一个热词。2012年7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党的重要表述中首次使用“社会治理”概念。国情不同,社会治理的内涵也有所不同。在我国,社会治理就是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公民个人等诸多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按照十八大报告,就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5]的总体格局下运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表明我们党在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深入发展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和把握的又一次新飞跃,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布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巨大进步。相对于“管理”,“治理”的外延扩大,内涵更丰富,对治理者的要求也更高。治理强调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而不是单纯依靠政府力量,这也是民主发展的一种表现。治理强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社会,而不是用人治的方式。治理强调综合施策,同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统筹社会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而不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理更加注重治本,从源头上解决社会领域的各种问题,而不是等出了问题才被动处置。因此,治理是一种优化、良心、多元化、多角度的管理,集中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公共权力与社会组织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结合与和谐平衡。由此可见,社会管理创新,实质是一场政府改革,政府要简政放权,将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转变,社会各方面的活力将被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进一步推进。
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以自身需要为尺度、对各种事物或现象所蕴含意义的认识和评价,具体表现为信仰什么、追求什么、奉行什么、遵循什么等方面。人们受自身具体利益和具体需要的影响,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同时,在一个社会中,人们还有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因此必然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这就是在各种价值观中居于主导地位、起着统领作用的核心价值观。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观。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历史经验、准确把握时代特征,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出发,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炼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命题。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个体系是包括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内的有机统一整体。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系统阐述,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6]之后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又提炼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炼和集中表达。相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具体,更符合大众化、通俗化要求,便于阐发、传播,也便于为大众理解和接受。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中国梦不是抽象的,它是由每一个中国人的具体理想、真实生活和脚踏实地的奋斗共同编织而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空洞的,它渗透在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轨迹中,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水乳交融。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治理目标高度契合。我国社会治理所追求的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在内有机统一的奋斗目标。政治上,要实现高度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经济上达到富强,只有生产力发达、国家富有,人民才有更加富裕的生活。文化上实现文明,文明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展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社会建设上实现和谐,只有社会和谐,人民心情舒畅,安居乐业,才有社会秩序的稳定。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治理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完全一致。
社会治理是一种新的现代价值理念,是公共意识的重塑与再造过程。现代社会治理重新定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地位,强调政府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要执政为民,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必须充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在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时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民主、法治、服务精神,保证最大力度的增进公众利益,推进社会平等与民主法治。社会治理所强调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所追求的公平、民主、法治和平等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社会价值取向有着高度的契合点。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归根到底是人在治理;而治理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满足社会成员即人的需要。因此在社会治理中,人无论是作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最关键的因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全体人民的参与,只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人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优良品质,才能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从而为国家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所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是社会治理中对公民的一般道德要求,也是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民的价值准则相吻合。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目标导向,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二者联系紧密,内在统一。只有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基本制度安排、融入公共政策制定、贯彻落实到社会治理过程、化为公民的内心信念和行动,才能最大限度整合社会意识,凝聚精神力量,减少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的健康、稳定和繁荣。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意识形态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思想道德和理论基础,是凝聚社会共识的目标导航,是团结各族人民的精神纽带,是催人奋进的精神旗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8]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系统工程,我国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同时要注意与其他方面工作协同配合,重点把握好以下方面: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同时,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各级不少官员滥用手中的权力,无视党纪国法,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权谋私,祸国殃民,腐化堕落,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政府权威,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腐败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坚决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揪出了大大小小许多腐败分子,深得人心。行动胜于说教,老百姓不只听你怎么说,更要看你怎么做。党和政府只有言行一致,拿出实际行动,对腐败采取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会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接受和践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首抓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代表党和政府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是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主体,管理着公共事务,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共政策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因此,公务员应该是一个在社会中素质最高、道德品质最好的群体。但从现实来看,腐败分子多出自公务员队伍,许多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素质低下,有些甚至道德败坏,极大地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社会形象,导致社会上一些人对公务员的仇视心理。这极不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首抓公务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严把入口关,通过科学的考试考察等方式,把优秀人才吸收进公务员队伍,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用制度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清理辞退违纪违法的公务员,重塑公务员的社会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执行能力强的公务员队伍。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公务员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应该走在全社会的前列,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学校教育。当今教育发达,几乎踏入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出自学校,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在提高国民素质中承担重要职责。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开展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随着一批批思想品德好的优秀学生走出学校,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将会有大幅度的提高,社会建设会有更好的人文基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融入社会生活。社会是我们人类生活的共同体,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报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型人物和事迹,谴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和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营造舆论氛围,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同时把社会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细小处下功夫。各行各业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则。各个单位、各种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群众参与,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培育文明风尚。近年一段时间媒体关于家风的讨论就很有意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教,配合好学校教育,形成良好家风,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新华网。
[2]、[5]、[7]《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
[3]何增科,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善治,学习时报,2013年1月28日。
[4]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第3期。
[6]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新华网。
[8]2014年2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发表了讲话,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建平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310(2016)01-0047-04
作者简介:万秋月(1962—),女,贵州三穗人,贵州民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
收稿日期: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