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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笔”源流考略

2016-03-15

河北科技图苑 2016年4期
关键词:韩愈稿费稿酬

朱 珍

(河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河南 郑州 450008)



“润笔”源流考略

朱珍

(河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河南 郑州450008)

古代“润笔”类似今天的稿酬。分析了古代“润笔”的由来,发展变化,结合历代文献史料中记载”润笔”的轶事,指出古代文人、政客接收受谢之风由含蓄到公开,由不定型到定型、由不规范到规范至近代演变为稿酬的过程,古今以书写这一特殊劳务形式换取一定钱物报酬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润笔;稿酬;报酬

1 “润笔”的由来

今天的稿费,类似于古代“润笔”,又称为润例、润资、润毫,是指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古代文人耻于直白地淡钱,经常曲折地撰文弄字。“润笔”的典故起源于隋朝。据《隋书·郑译传》,皇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颎戏谓译曰:“笔干。”译答回:“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从此,文人把为别人作诗文书画所得的报酬,均叫做“润笔”。有些文人,还在各种文体上订明各种报酬的数目,称为润例。近代报纸刊行之后,作者向报社投稿,所得到的报酬,才开始叫做稿酬或者稿费了[1]。

2 古代“润笔”的发展变化

2.1两汉时期出现了“润笔”的萌芽

至少在西汉,已有过出钱请人写文章的事。宋朝郭茂倩编写了《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中记载“后退居长门宫,愁闷悲思,闻司马相如工文章,奉黄金百斤,令为解愁之辞。相如作《长门赋》,帝见而伤之,复得亲幸。”西汉司马相如为失宠于汉武帝刘彻的皇后陈阿娇作《长门赋》。当时陈阿娇为了“东山再起”,于是“奉黄金百斤,为相如父君取酒”,企图仰仗司马相如的大手笔而再取宠于汉武帝。正如宋代著名词人辛弃疾的名句“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所言。这当然是笔很重的“润笔”费,体现了文人和文章的价值。东汉的蔡邕,精于书法,是一位文士兼书家,他最为擅长的就是隶书。蔡邕的隶书,总结了前人的用笔经验,结构严整,点域俯仰,体法多变。世人称他的隶书作品达到骨气洞达、奕奕有神的境界。据称,蔡邕平生为人撰写了数十篇的墓志,得到的酬金有“万金”之多。

2.2东晋至宋元时期“润笔”逐渐制度化

古代的“润笔”,没有统一的形式和标准,各人索取”润笔”的情趣不同。东晋时的王羲之,为一个道士书写《道德经》一本,收取白鹅一笼;如王羲之只要鹅。可见,”润笔”也有用物品来替代的。

“润笔”之风,至隋唐尤盛,史传笔记多有所记。据《旧唐书·李邕列传》记载,“李邕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李邕最为擅长的就是写碑颂,当时天下许多寺观住持,都带着金银玉帛求他写碑颂,李邕由此收到的馈赠数目大得惊人,以至于当时的人都纷纷议论说,李邕靠卖字挣钱之多可能是天下第一。 名列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很善于写文章,不但写得快,而且文辞华丽。请他代笔写文章的人有很多,因此,他家里“金帛盈积”。韩愈的学生皇甫湜为唐代中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晋国公裴度作《福先寺碑》,“度赠以车马缯采甚厚,湜大怒日:‘碑三千字,字三缣,何遇我薄邪?’度笑酬以绢九千匹。”自居易作“元稹墓志”,元家谢以奴仆、舆马、绫帛、银鞍及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为谢文之贽。自顾念元自友情,再三拒收,不得,乃以之布施香山寺。所以,唐朝已将“润笔”视为当然,”润笔”数字相当高昂,不论亲疏,都要付酬,而且还能争多论少[2]。

古人没有固定的稿费制度,若为别人写了墓志铭之类的“应用文”,别人送点金银作为“润笔”的费用,权当酬谢,就算是稿费了。唐代不少文人喜为人撰写碑志,东家有的出钱,有的赠物以为酬。大文豪韩愈受人请托,常常替人写隐恶扬善的墓志铭,这类文章写起来虽然乏味,但也有好处,润笔费源源不断[3]。韩愈给唐宪宗死去的国舅王用作碑文,其子送给韩愈一匹白马和一条玉带为酬。韩愈撰《平淮西碑》,唐宪宗把碑文赐给韩宏,韩宏便给韩愈五百匹绢作报酬。唐代游侠诗人刘叉,以“任气”著称,喜评论时人。当时韩愈声名显赫,刘叉听说韩愈礼贤下士、亲近文人,便前去拜访。二人相见,谈文论诗,还算投机。但是交往时问久了,刘叉见韩愈对有 “润笔”的文章乐此不疲,不禁有些反感。一天,刘叉来到韩愈家中,看到桌案上又堆满了别人送来的金银,立时心头火起,大步抢上前去,拿起桌上的几锭金银,抬脚就往外走,边走边数落韩愈:“这些钱是你阿谀吹捧墓中的死人得到的,还不如拿来给我刘某人祝寿!”韩愈面红耳热,尴尬地看着刘叉扬长而去,从此刘叉再没有来见韩愈。刘禹锡给韩愈写的祭文中说他“一字之价,辇金如山”,可见韩愈文章的价值[4]。但也有拒收“润笔”者,如裴均死,其子持万缣诣韦贯之求铭,贯之曰:“吾宁饿死,岂忍为此哉!”又泸州刺史柳砒善书,东川节度使顾彦晖请王比书德政碑,曰:“若以‘润笔’为赠,即不敢从命。”

宋朝时期,“润笔”逐渐成为一种制度。宋代江少虞辑《宋朝事实类苑》中记载,宋太宗赵炅为了赏赐在宫廷作诗的御用文人,还特别设了一笔专款作为报酬,亲自制订“润笔”数额,并“降诏刻石于舍人院,每除启则移文督之”,使“作文受谢”制度化。宋代的“润笔”分为特定的公文写作可获“润笔”和受人请托所作的诗文可获“润笔”两种类型。宋代有“润笔”的公文,主要是翰林学士、知制诰等词臣奉命起草的制词。受人请托而作的诗文,由请托人支付“润笔”[5]。清代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记载: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

宋代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蔡君谟既为余书《集古录目序》刻石,其字尤精劲,为世所珍,余以鼠须栗尾笔、钢绿笔格、大小龙茶,惠山泉等物为‘润笔’”。蔡襄为欧阳修的《集古录目序》作书刻石时,收到的是鼠须栗尾笔、铜绿笔格、大小龙茶、惠山泉等雅物。据说,蔡襄收到这些物品很是高兴,认为欧公所赠的物品清雅不俗,又正合我心意,这比收到金银,要好得多[6]。《宋史·王禹偁传》:“禹偁尝草《李继迁制》,送马五十匹为‘润笔’,禹偁却之。及出滁,闽人郑褒徒步来谒,禹称爱其儒雅,为买一马,或言买马亏价者。太宗曰:‘彼能却继迁五十马,顾肯亏一马价哉?’移知扬州。”这就是王禹偁拒收以五十匹马为代价的稿酬。

2.3明清时期 “润笔”逐渐商品化

明代中后期,“润笔”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润笔”对明朝中期以后的文化作品商品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翻开明代中期以后官员的文集,像严嵩、海瑞、张居正、汪道昆、王世贞等,不管是倾朝权贵,还是清正官绅,文集中都充斥了应酬性文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收了费的。即如海瑞,其闲居在家,有薄田四十余亩,却也为人作文,接受馈赠。如接受琼州府官员、书生以及乡绅请托,作《赠史方斋升浙藩大参序》、《赠总督府洋山陵公罗旁序》、《赠大尹吴秋塘德政序》等歌功颂德之文数十篇,作《寿顾母何氏八十三序》、《贺屈元礼生子序》等颂寿贺生之文数篇,以及《内江龚氏谱序》和《汴水寻源卷序》等,都是有酬谢的。

“润笔”之习沿袭下来,至清又有所变化。(1)文价渐高。叶盛《水东日记》记载:三五年前,翰林名人送诗文一首,“润笔”银二三钱可求,事变后文价顿高,非五钱一首不敢请。(2)由原来的主家任意支付改为由作者定价取酬。(3)作文不再限碑志,诗人字画都可待价而沽,有的落魄文人还以卖文为生。清初,病危的钱谦益,利用黄宗羲的文笔与自己的名气,三篇文章所得的”润笔”竟达三千两白银,这三篇文章是墓志铭、诗序和庄子注序。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又与众不同,他罢官后摆起画摊,不以取“润笔”为可耻,还明码标好”润笔”数目。“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郑板桥写下《板桥润格》的乾隆中叶,每两银子约合五百文,每斗米价值六十文。也就是说,郑氏每作一大幅,可买米五十斗,亦即一千斤米左右[7]。这张“润格”,又称“谢客告示”,可以说是别出心裁。看起来,郑板桥似乎是在为自己制定一个比较细致的 “润笔”标准,其实,他是通过“明码标价”,讽刺当时一些嘴上不说要钱,但不给酬金的就不落笔的虚伪文人。

3 民国时期“润笔”演变为稿酬

稿酬制是从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的。当时商务印书馆创办的《小说月报》为广辟稿源,连续刊登征稿稿约,规定:“中选者分五等酬谢,甲等每千字五元,乙等每千字四元,丙等每千字三元,丁等每千字二元,戊等每千字一元。”民国以来,除书画作品仍有“润笔”之说,在一些书画店公开挂“笔单”外,其他卖文者所得酬金则称为“稿费”。“五四”以后,以鲁迅为代表的作家文人不少成为专业作者,以稿费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赡妻养子,或求学深造,则其数额当不菲薄。有些出版家还肯预付稿费,帮作者安排生活。有的稿费还不低,聂绀弩编《中华日报》的副刊《动向》时,对鲁迅的文章不足千字按千字计,每篇三元(一般千字一元)。一个月写万把字可得稿费三十元,足能维持三口之家的生活。鲁迅投稿,编者计算稿费时将全部标点扣除,后又约稿,鲁迅乃以通篇无标点文章交付,编者难以断句,又求教于鲁迅,鲁迅笑道:“标点固需费事也,何不算稿费?”这成为一段稿费佳话。1901年3月上海《同文沪报》刊登《东亚益智译书局叙例》,征求用中文翻译的各国文学、社会、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并许华文译者以稿酬:“译出之书……当酌送‘润笔’之资或提每部售价二成相酬。”它所提到的 “润笔”之资又被称为 “润笔”费”或“笔资”,即“稿费”;“提每部售价二成相酬”,简称为“提成费”或“版费”,即“版税”。梁启超跟商务印书馆的来往也很密切,商务印书馆付给梁启超的优厚稿酬。根据1922年10月他和商务印书馆经理张元济的通信,梁著《中国历史研究法》等书版税为40%[8]。

综上,在我国古代,“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至唐始盛。”[9]不过,这只是一种带有酬谢性质的“润资”、 “润笔”,没有固定的标准,既没有一定的酬谢定例,也不拘一定的程式。宋代逐渐产生“润笔”制度的萌芽,明清时期逐渐商品化;而清末民初,报刊兴盛,除了“开启民智”的功效外,还派生出稿酬这一新生事物,使“作文受谢”有标准可循,并完全制度化、商品化,为文化人生财开辟了门路[10]。

[1]辛广伟,王守勋.通用古典文学手册[M].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7:298.

[2]来新夏.邃谷谈生[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251.

[3]朋星.个性化的多彩人生:唐代诗人趣闻[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27.

[4]孙因.读书札记[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7:16.

[5]许建平,祁志祥.中国传统文学与经济生活[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266.

[6]周燕儿.中国书法故事[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76.

[7]刘继兴.历史上那些牛人们[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9:103.

[8]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M].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40.

[9](宋)洪迈.容斋随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285.

[10]兰殿君 “润笔”或曰“稿酬”的史话趣谈[J].文史天地,2004,(6):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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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16-06-01责任编辑:马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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