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出庭拒绝走形式
2016-03-15刘勋
文/刘勋
行政首长出庭拒绝走形式
文/刘勋
6月29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2015年云南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发布会。云南省高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2015年,云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7.97%,同比上升25.34%,但不少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庭效果并不理想。另外,行政机关败诉率略有上升。2015年度,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3.91%,同比上升0.83%,上升幅度不大,但有逐年升高的趋势。(6月30日《法制日报》)
当我们正在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提高而欣喜之时,云南高院的这份白皮书无疑是一盆冷水,毫不掩饰地揭露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存在的问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历来被视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评价政府法治水平和行政首长法治意识的重要指标,但是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实现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的违法概率,提升政府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但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提升之后,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不升反降,现实令人失望。云南省高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反映2015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5.34%,但是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却有逐年升高的趋势,数据充分证明在当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提高的背景之下,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究其原因就是白皮书中指出的行政首长出庭不出声。
行政首长出庭不出声其实就是将应诉形式化、应景化,敷衍了事的本质一目了然。法庭是诉讼中原被告充分行使辩论的地方,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如果原被告都噤若寒蝉,那么法官就难以从法庭辩论中查明事实、发现问题,这样的庭审毫无价值,还会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稍加分析不难看出,行政首长出庭不出声的原因一方面是抵触情绪所致,这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常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无奈出庭,内心其实并不情愿到法庭上红脸出汗,出庭应诉实质上就异化为顺应社会形势的应景之举,试想带着二十分不情愿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怎么可能充分行使辩论权,出庭不出声其实就是这些行政首长们的内心反映;另一方面则是某些行政首长自身法律常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所致,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自然不敢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坦承错误。技拙不敢高声语,在法庭这个法言法语的环境下,技拙的行政首长惧怕多说多错,寡言甚至沉默则成为藏拙的最佳选择,而积极地行使辩论权无疑是自找难看。
遏制行政首长出庭不出声现象应该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并且还是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前提。具体而言,政府法制办、法院、组织部门等应该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重要内容就是行政首长行使辩论权的情况,及时公布评估情况,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强化监督力度,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庭审。总而言之,要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力度,莫被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提升的假象迷惑,努力让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能力与决心以最真实的面目呈现。充分发挥机制的倒逼作用,积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的调离领导岗位。
摘编自2016年7月1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