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专家认为:美国商业航天发展需要明晰透明的监管和制度
2016-03-15方勇
+ 方勇
美专家认为:美国商业航天发展需要明晰透明的监管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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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专家托德·哈里森(Todd Harrison)在《防御突破》网站发表文章认为,美国商业航天发展需要清晰明确的监管和法规制度。
商业航天具有广阔的军事应用前景。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主要依赖数字全球卫星所提供的商业图像。国家侦察局最近也开始与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一起,开展商业地理空间信息活动,购买商业卫星图像。
过去10年,商业航天获得蓬勃发展。许多新兴企业进军航天业,大量航天企业由于其商业航天业务重新获得生机。但只有少数航天企业得到富有太空探索理想的投资者支持,大部分企业是由风险投资资本支持,以寻求投资回报。
我们中的许多人仍记得20世纪90年代与目前类似的航天繁荣期。最终,由于蜂窝网络卫星发展过于超前,超越了通信卫星星座的覆盖范围和价格,导致1999年和2002年铱星公司和全球星公司的破产。
但当前有什么不同呢?有一点是明确的:政策制定者在帮助商业航天风险投资获得收益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对于新兴商业航天而言,政府在监管和审批许可程序方面还存在巨大差距。对于部分投资业务有审批和监管程序,但对于其他业务则没有。美国商业公司想通过卫星搜集地面图像,需要经过国家海洋大气管理局(NOAA)的批准,那些希望从事卫星通信的公司需要得到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批准。但许多其他类型的非传统商业航天任务,如在轨卫星服务、小行星或月球采矿、建造用于旅游和商业研究的商业空间站等类似业务,则没有明确的监管或批准许可的法规程序。
许多情况下,商业航天公司不知道该找哪家机构批准他们的业务。这一不确定性使创新型航天公司获得发展关键技术所需投资更为困难,因为政府可能在“最后1分钟”介入并阻止任务继续实施,在更坏情况下,政府可能终止已在轨的卫星系统继续运行。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和制度规范,保险公司也不愿意为这些任务提供保险服务。
目前的挑战是如何保持适当平衡,使工业部门能够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透明性和确定性,同时公众利益也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许多公司选择在特拉华州开展业务,主要是因为该州拥有完备的公司法和高质量的法院系统,以确保法律得到很好的解释和执行。美国政府应当针对商业航天法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开展类似工作,使美国成为更多商业航天企业的选择。
目前最需要的是精简的、工作量最小、能够解决所有任务参数的监管程序。例如,需要清晰的工业标准和政府支持的程序,以核查卫星在轨碰撞的风险,并确保卫星拥有安全的碎片处置和减缓计划。
俄克拉荷马州参议员Jim Bridenstine年初提交的议案,将在这一领域开展部分工作。特别是,该议案提出,由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负责太空运输管理。虽然FAA缺乏美国国防部和NASA的能力,但FAA可以利用国防部和NASA的能力,执行国防部和NASA并没有执行的监管职能。
确保健康和繁荣的航天工业基础并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国家安全问题。为商业航天企业制定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标准,有助于为商业航天活动建立行为规范,其他国家也将效仿执行。这是美国发挥引领作用的重要机遇,将有助于促进和平利用太空,有助于促进所有航天大国行为规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