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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保卫手机

2016-03-14

看天下 2016年5期
关键词:库克隐私权苹果公司

2007年1月9日,苹果公司CEO乔布斯发布了第一代iPhone手机,由此,手机不再是一件单纯的通讯工具,逐渐成为了全方位影响人类生活的最重要的科技产品。2016年2月17日,苹果公司CEO库克发布公开信,拒绝履行美国法院做出的“要求苹果配合警方解锁枪击案凶手使用的iPhone手机”的裁决。只有以长时段的历史视野,才能看出最近热议的“苹果死磕FBI”的真正意义。

争议的焦点很明确,恐怖主义与个人隐私,本质上是自由与安全之争。不能简单地说自由高于一切,或安全高于一切,人们总是在具体的环境之下权衡取舍,受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对美国人来说,标志性事件就是“9·11恐怖袭击”和“斯诺登事件”。恐怖主义很可怕,但政府也是靠不住的,这就是美国人得到的教训。

库克在公开信中所说的,“如果政府能以 《All Writs Act》法案的名义解锁您的iPhone,那他们也能以同样的方式接入您的任何其他设备,获取其中的数据。将来,政府还可能提出更多要求……”这并非虚言,如果说美国公民还能受到相对严密的法律保护,其他国家的用户只会更糟糕,斯诺登曝光的“棱镜计划”足以说明这一点。对于苹果公司来说,天然地站消费者一边,作为一家全球企业,也必然是世界主义者。当然,除了原则,更重要的是商业利益——这也是苹果公司能够得到其他科技巨头支持的原因。价值理念能够与商业利益相结合,这是好事,我们可以报以希望。

但对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启蒙价值:我们已经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但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试想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一个杀死了十多人的恐怖分子,要开发一个“后门”解密他的手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可以说,如果在中国,新闻根本不会发生。那么,为什么个人隐私会如此重要?

有句话叫“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这说的是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性。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包括个人隐私,是附着于私人住宅之上的。但现代社会和一百年前已经大不一样,我们是在一个信息化的社会过着信息化的生活,仅仅通过保护私产来保护私人空间是远远不够的。保护隐私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和保护私产一样重要。这个说法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但只要想想看,我们一天有多长时间是在过着信息化的生活,或许便能明白了。

对中国人而言,隐私是一个很新的观念,在过去,我们更崇尚的是“事无不可与人言”的光明磊落,说到“隐私”,似乎就天然带着“见不得人”的气短。其实并非如此,不能让陌生人和权力机关随便进我的屋子,并不是因为我在家里做坏事,而是因为这是我的权利,我的自由,我的生活不容侵犯——保护隐私是出于同样的道理。如果说保护私产很大程度体现在私人住宅不可侵犯,那么在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就体现在保护我的手机不容侵犯。如今手机已经成了我们使用场景最多,使用时间最长的工具——甚至可以说手机已经成了人的“器官”。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来看库克那句话,就更能体会其中的涵义—— “政府称这样的工具只会在一部手机上被使用一次。但这根本不符合事实。这样的工具被创造出来后,可能会在多部设备上一次又一次使用。这相当于创造了一把万能钥匙,数以亿计的锁将被打开。”我们能够接受政府手里有一把可以随时打开我们房门的钥匙吗?“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接受这种做法。”当我们把手机和私人住宅相提并论之后,事情的实质就容易看得更为清楚。

以前还有人感慨大家吃饭走路都在看手机,现在早已习以为常了,不过短短数年,我们已经很难想象没有手机的生活了。世界变化得太快,人的认识、观念往往跟不上变化,法律就更加滞后。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最初也只是对“人身、住宅、财产和文件”的保护,后来才逐渐从私人住宅拓展到公共空间,强调隐私权保障的是“人”而不是“场所”。制定专门的 《隐私权法》、《电子隐私权法》,则是更晚的事情了。中国的法律就更加滞后,但在呼吁立法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事情的重要性。

对于那些认为可以牺牲更多自由来换取安全的人,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任何牺牲基本自由以换取短暂安全的人,最后既得不到安全也得不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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