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步从头越,花灯更增辉
——论贵州花灯的保护、传承、发展
2016-03-14杨仪均
杨仪均
贵州花灯剧院迎来了六十华诞,这是贵州戏曲百花园的一大盛事,可喜可贺。在一个甲子的岁月轮回中,几代花灯艺人栉风沐雨,在贵州这片沃土辛勤耕耘,挥洒了汗水,也收获了丰硕果实。本文既是要向所有花灯艺人、花灯研究者以及关心支持花灯艺术发展的群体致敬,感谢他们为花灯艺术不懈坚守和奋斗,同时也是要管中窥豹,对贵州花灯艺术多样化保护、传承、发展道路进行梳理和思考。
一、贵州花灯概述
(一)贵州花灯发展脉络
贵州花灯源远流长,是在贵州省汉族地区和一些民族杂居地区流传的载歌载舞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有着广泛群众基础且为民众喜闻乐见,主要有花灯歌舞、小戏及花灯剧这3种演出形式。关于贵州花灯的兴起,众说纷纭。“贵州花灯戏是清末民初在当地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初,花灯叫采花灯,只有歌舞,后来逐渐发展为演出小戏。贵州民间花灯歌舞的历史很久远,大致起源于唐宋之间,风行于明、清两代。”元宵观“灯”可远溯汉代,而玩“灯”兴盛于唐宋,灯词有“灯自唐朝兴”之说。文献资料记载较多是明清以降。康熙年间《平越直隶州志》中《风俗篇》即载“十二月采茶之歌,歌如‘竹枝’”,道光年间《遵义府志》《风俗篇》也有“上元时,乡人以扮灯为乐”的记载,同时期的《开阳县志》之《风俗篇》谈及这类风俗时直接定名“跳花灯”。清末《册亨县乡土志略》之《风俗篇》说:“岁时,无论汉夷,俱多扮演春灯,唱游市镇,群相欢狂。”可见,至清末花灯已经在贵州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村寨流行。民国时继续普及到贵州绝大部分乡村集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革前夕,在相关政策的扶持下,贵州花灯迎来了第一个辉煌期。1956年,贵州省花灯剧团正式成立,这是贵州花灯发展史上的第一个专业剧团。随后,全省各区域相继成立了专业花灯剧团数量达数10个,如安顺地区花灯剧团、铜仁专区花灯剧团、遵义市花灯剧团、镇远县花灯剧团等。贵州花灯从农村走向了城市,从广场艺术走向了舞台艺术,完成了从花灯歌舞、小戏向花灯剧的跨越,涌现出一批在全国戏曲舞台上都享有知名度的剧目和演员。文革期间,贵州花灯艺术发展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处于停滞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一代花灯艺术家们在继承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和奋斗,让新时期贵州花灯重新绽放光芒。进入新世纪,贵州花灯艺术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迎来了破茧成蝶期。思南花灯、独山花灯、贵州花灯剧等相继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贵州省花灯剧团转企改制,正式成为“贵州省文化演艺集团公司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贵州省花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而地方院团,最终也消解了——原有的地方院团的被分流到了地方歌舞团、群艺馆,甚至是图书馆。贵州省花灯剧院成为贵州省硕果仅存的专业花灯院团。在艰难蜕变中,贵州省花灯剧团率先作出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并相继推出了《征人行》《月照枫林渡》《七妹与蛇郎》(2012版)、《枫染秋渡》《盐道》等知名度很高的精品力作。此外,还有铜仁《严寅亮与颐和园》、安顺《玩灯唐二》、独山县大型花灯歌舞音诗《风景这边独好》影响颇大,北路花灯影响较大仅有花灯小节目《十谢共产党》。
(二)贵州花灯研究简述
研究整理也是花灯艺术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贵州花灯艺术经历了数百年的积累磨砺,也经过六十余年的研究,成果不少,但外界的关注和研究仍需要进一步深化。
1.贵州花灯研究整理的专著
主要涉及音乐、剧本、四路花灯通论、专论及综合资料等内容,还有部分属于概括性介绍。
(1)花灯音乐类。有《贵州花灯曲集研究本》(1955)、《贵州花灯曲调集》(1957)、《贵州独山花灯曲调》(1959)、《贵州民族民间音乐资料2贵州花灯三百首》、《岑子明花灯唱腔选》(内部资料,1988)、《贵州花灯选集》(上下册)(2011)等,《贵州民间歌曲选》(1979)有花灯歌曲入选。
(2)剧本。有《七妹与蛇郎(花灯剧)》(1956)、《红花遍地开(花灯剧)》(1960)、花灯剧本集《万紫千红才是春》(1960)、《贵州花灯小戏选》(内部资料,1992)等,另外《戏剧曲艺集》(1960)选入花灯剧本《钢铁姑娘》《茶山会》等多出,《双相亲》(1962)选入花灯剧《懒大嫂养猪》《放排》《找活路》《双相亲》四出,《中国民间小戏选》(1982)选贵州花灯《上茶山》一出,《茅酒飘香贵州省剧本创作选》(1985)入选花灯剧本《黄果树传奇》《坐轿记》《桂花飘香》。
(3)四路花灯通论。有崔克昌等著《黔北花灯初探》(1986)和王希占等著《贵州花灯史话东路、南路、西路》(1987)两本著作为代表。
(4)专论及综合性资料。这其中有《独山花灯论文选集》(2003)、田永红主编的《土家花灯论文集》(2004)等为地区花灯论文集;《贵州花灯剧资料汇编》、《贵州戏剧资料汇编第2辑》(1984)等为综合性资料,尤其以《贵州戏剧资料汇编第2辑》最为丰富,既有地方志史料的辑录,也有剧目、剧本、艺人等各种丰富的花灯资料。此外,《贵州地方戏曲简志》(1980)所列六个剧种,花灯排在首篇;《中国戏曲志·贵州卷》(2000)和《中国戏曲音乐集成·贵州卷》(2002)则为贵州花灯艺术研究之集大成。
(5)其他涉及花灯的资料。康健主编《贵州一览》(1986)有“烂漫的山花——贵州花灯剧”部分;《贵州民间艺人小传》(1986)涉及到近50位花灯艺人的介绍;王鸿儒等著《贵州当代文学概观》(1989)第六编有数页“花灯剧”的综述文字;王颖泰著《20世纪贵州戏剧文学史》(2000)也有花对花灯剧的历史以及《七妹与蛇郎》《平凡的岗位》《乌江云·巴山雨》等剧目介绍和评述;周国茂主编、陈玉平等撰稿《贵州民俗》(2004)依照北路、东路、南路、西路四路花灯的惯例介绍贵州花灯;王恒富、谢振东主编《贵州戏剧史》(2004)有篇章从古代诗人作品、史书方志中探寻贵州花灯的起源;《花灯之乡》(2007)有思南花灯介绍文字;刘春、许薇著《花灯》(2008)、韩延汝编著《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丛书花灯》(2013)中贵州花灯都占有不少篇幅。《贵州风物志》(1985)、《贵州省志·文化志》(1999)、王超等编《独特的戏曲》(2002)和姚钟伍主编《贵州文史资料选粹教科文卫篇》(2010)也涉及贵州花灯。
2.贵州花灯研究论文
贵州花灯研究论文有数十篇之多,其研究关注度不高,远不及云南花灯和秀山花灯。总体可分如下几类:
(1)贵州花灯总体研究。如郭可诹《关于花灯的几点意见》(《山花》1957年第7期)、赵峰军《贵州花灯概述》(《民族艺术研究》2001年第3期)属通论;张振中《贵州花灯调式初析》(《中国音乐》1983年第3期)、袁家浚《贵州花灯音乐源流、特征考》(《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2年第3期)扶燕、龙国洪《贵州花灯戏唱腔的形成及其风格》(《中国戏剧》2013年第4期)为音乐论;黄泽桂《贵州花灯舞蹈的昨天、今天、明天》(《艺文论丛》1996年第4期)、张振中《贵州花灯旋宫手法管窥》(《中国音乐学》1997年第A1期)属舞蹈(表演)论。朱礼敦《驱动艺术创造的民族文化意识:对贵州花灯戏艺术形式走向的思考》(《戏剧艺术》1996年第1期)、刘斯奇《戏剧与文化生态环境论:以贵州花灯剧为例》(《艺文论丛》1996年第4期)属于艺术理论哲学层面的探讨。
(2)地域花灯研究。这类文章最多,其中专论独山较多,如石文龙、杨殿斛、赵心宪、卢延庆、邓芳、朱玲波、罗再进等人从独山花灯音乐、文化生态、历史渊源、形态特征、民族文化的品牌建设、语言特色及与本土民俗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巴晓鲜、陈凌《独山花灯研究述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则算是一个总结。南路花灯还有李继昌《贵州南路花灯音乐溯源》(《民族艺术》1990年第2期)。思南花灯论文也不少,如田永红、祝修明、张军、李洁羚、田轲等人从傩戏与花灯的异同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南花灯的艺术魅力、思南土家花灯音乐艺术特征、思南土家花灯艺术发展、思南花灯艺术与当地旅游业相结合等方面进行研究。安顺花灯研究:如刘媛、袁仁钢《安顺普定马官屯堡花灯音乐的流变及创新》(《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4期)、林璐《安顺花灯的音乐特征》(《音乐时空》2015年第24期)等论文。遵义花灯有:李应波、刘莉《遵义县泮水花灯初探》(《群文天地》2012年第7期)和戴媛媛《遵义县团溪镇蔡家花灯初探》(《黄河之声》2014年第8期)等。黔东北土家花灯研究:如邬小中《黔东北土家族花灯戏艺术特点初探》(《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邬小中《黔东北土家族花灯戏旋律、灯词、表演艺术特点初探》(《四川戏剧》2008年第1期)、何立高《黔东北土家族的花灯艺术探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邱成斌《黔东土家族花灯戏灯词艺术特征》(《贵州民族研究》2014年第10期)。此外,黔东花灯、印江花灯、德江花灯、黔中花灯、六枝花灯、普定花灯、仁怀苗族花灯等都有少量专论文章。
(3)剧目研究。有罗新民《论草根戏曲艺术的超越之途:析贵州花灯剧〈月照枫林渡〉》(《四川戏剧》2012年第4期),邵志庆、龙国洪《谈花灯剧〈征人行〉赵冬梅的音乐形象》(《中国戏剧》2009年第10期),韩天寿《浅析遵义花灯戏〈红军灯〉的艺术表现特征》(《音乐时空》2013年第15期)等。
(4)比较研究。有田永红《谈傩戏与花灯的异同关系》(《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和孙青《道教与贵州花灯》(《中国道教》2015年第1期)等。
(5)非遗视野审视和研究。有潘恒《试论贵州花灯剧的非物质文化要素和传承思考》(《贵州文史丛刊》2010年第4期)和乔桂萍《非遗保护视野下的旅游开发研究——以贵州独山花灯为例》(《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2013年第7期)等。
总体来说,当前贵州花灯的研究主要是省内学者关注的居多,研究挖掘的深度尚不够,研究角度、视野还不宽,研究的格局还有待拓展延伸。综合系统、全面深入的贵州花灯研究还有待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更为广泛的关注和介入。
二、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发展困境分析
当今,多元化时代背景使中国传统舞台艺术逐渐陷入被边缘化境遇,即便是诸如京剧、昆曲、豫剧、黄梅戏等大剧种也无法幸免,从草根艺术成长起来的地方戏曲——贵州花灯自然陷入保护、传承、发展困境。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发展困境体现为三大危机、两大制约、一个缺失。
(一)三大危机
1.观众与市场危机
通常,一个剧种的生存发展与观众息息相关——观众是戏剧的接受者、参与者,是构成戏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市场经济条件下,观众数量和票房对剧团和班社生存与发展尤为重要。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中国社会各领域发生深刻变革,电影、电视、电脑、智能手机、网络等媒体和新兴传播方式的相继崛起,娱乐消费方式无可遏制地被异化,观众审美情趣出现偏移,这些客观因素,都导致地方戏曲艺术观众大量流失。花灯作为传统地方戏曲艺术,其观众群体不仅数量减少,而且结构上呈现老龄化趋势。由于城市娱乐方式、娱乐消费选择的多样化,城市里走进剧场看花灯的观众锐减。花灯在农村也不容乐观,由于当前的农村空心化严重,留下来的多是老年人和儿童,一般下乡的演出,即便是在春节这样的时段,观众百分之八十都是中老年人,偶尔有一些年轻人,都是晃几眼就走。对年轻群体而言,麻将、打牌、电视、网络、卡拉OK以及各种亲友聚会要更有吸引力。当然,乡村年轻观众远离花灯,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游离于乡村和都市,难以安身立命——他们背井离乡,进城务工、上班、求学,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精力、金钱去剧场看戏或参与各种文化活动,而城里的年轻人更喜欢赶时髦,也不会把闲暇功夫放在他们认为“土得掉渣”艺术形式上,所以在城乡各地,唱花灯、看花灯的也几乎都是中老年人……如此一来,造成了花灯艺术在城市被挤压和在乡村失落的双重尴尬境遇,这导致最后花灯观众主体,就是只剩下花灯爱好者、票友以及业余花灯演出人员。观众主体群体的萎缩和专业化、小众化,势必造成恶性的连锁反应——由于年轻人不参与或者参与少,这使得花灯审美需求更新就会逐渐滞后,而没有适应社会的创新发展又很难满足年轻人的需要。这些年,贵州省花灯剧剧院和其他院团已经被推向了市场,但演出市场的培育和建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加上戏曲长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作,贵州观众戏票的消费能力明显不足,也没有形成通过购票观看戏曲演出的习惯,蹭票思维根深蒂固。观众的培养和整个贵州演出市场重建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
2.人才危机
主要是花灯演艺、编剧、管理、创意、营销、经纪等人才的危机。贵州花灯生于民间,长于民间,遗憾的是,民间的传统花灯面临老一辈艺人相继辞世的危机,而村寨的青壮年外出经商、打工、求学,分散各地不愿意也不能留在家乡传承花灯技艺,导致民间花灯传承出现了断层。专业花灯剧虽然已经完成了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广场走向了舞台的过程,但民间的土壤依然是其根基,剧团转制、撤销、合并后,使整个戏曲行业的专业队伍萎缩,保留下来的剧团,也面临人才青黄不接的现状。由于文化体制改革对剧团造成的种种“后遗症”影响,在职职工产生了存在的不稳定、不安全感,人才流失严重,连环导致学习传统戏曲专业的学生也不再愿意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专业院校学生培养也连锁反应受到影响。专业戏曲人才的培养对贵州是一个硬伤——自从省艺术专科学校被并入贵大之后,贵州戏曲人才的培养就只能从外围考虑。这些年来,贵州花灯专业的学生只能到中央和云南的戏曲学校培养,没有本土的专业艺术学校何谈贵州花灯剧的地方特色?省外专业院校来的学生,再来唱花灯,几乎又是零起步。此外,现代社会多元化的发展,特别是市场需要,花灯艺术走向市场不能依靠单一的模式,不仅需要大批艺术功底扎实的专业演艺、编剧、演职人才,也需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的综合管理、创意、营销、经纪等人才,才能让花灯艺术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有效破解省内市场现实困境,甚至实现顺利走向国内外市场的美好愿景。可以说,人才问题目前也是制约贵州花灯发展的瓶颈之一。
《征人行》
3.剧目创作危机
剧目创作面临危机。好的剧目是剧团在市场大潮中扬帆破浪前行的必要条件。当前,对于大多数院团和地方戏曲剧种而言,创作是很困难的事情——一方面本土有影响的剧作家“屈指可数”,而另一方面重金聘请知名剧作家操刀又往往会“水土不服”,加上没有很好剧目创作激励举措,抓剧目创作建设时,由于各种局限,领导意愿、评奖机制时常会干扰创作,本土题材、地方元素有时也会绑架剧目构思,观众欣赏心理往往被忽略。在这种大环境之下,贵州花灯也难以“独善其身”,不可避免地面临剧目创作危机。因为缺少精品剧目,缺乏创新,一成不变的演出形式抓不住观众的“眼球”,加剧了观众主体的缺失,也造成演出场所相应萎靡,使贵州花灯演艺市场总体呈现低迷状态。
(二)两大制约
1.体制机制制约
(1)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形成的积弊,相关职能部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相关文件可操作性、执行力度、配套方案不健全等方面的因素,制约着剧团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使剧团难以成为文化市场的主体。贵州花灯走向市场,面临夹缝生存危机。贵州花灯作为一个地方艺术品种,在毫无准备且各方面条件均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被突然推入市场,完全贴上了“文化商品”标签,必然让其在短期内无所适从。
(2)剧场和院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管理衔接不到位,也缺乏保留剧目、新创剧目的日常性演出机制,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有待建立。演出难、售票难,是剧团和剧场所共同面临的难题,却没有完备的体制和机制来破解。在演出市场中戏曲艺术通常会遭遇既不叫好也不叫座的境遇,即使少数精品演出虽叫好却也不叫座,直接导致了票房危机。而演出场所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完成根本性的改革,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这直接导致演出场所经营困难、演出市场长期低迷。究其根源,在于文化体制改革后,有利于贵州花灯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体制机制缺位,造成了诞生于农业文明基础上的贵州花灯与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办剧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适应。
(3)对贵州花灯保护发展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科学长远规划和举措。近年来,随着花灯申遗成功,引起了从政府到民间的关注,各相关部门也在逐步着手实施一些发展保护的措施,但还缺乏整体规划和具体的步骤措施。花灯从业人员多方呼吁,争取条件改变现状,但由于体制机制的根本制约,只能等待国家的体制改革。多年来,专家学者对于贵州花灯做了不少研究,研究角度各不同,但措施和方法、建议还处于碎片化阶段。政府层面的保护发展思路,尚缺乏系统性规划,缺乏制度化的保证。
2.经费制约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国家对专业剧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投入并没有同步,特别是转企之后剧团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更尤显突出。演职员的工资福利、场馆排练、演出场所租借、各项运营管理开支,都是在市场中处于蹒跚学步阶段的剧团最为头痛的事情。经费极度有限,导致演职员收入低,福利待遇差,工作条件差。现有工作、生产条件的滞后已经使剧团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无法进行正常的创作和演出业务工作,并严重制约剧团甚至剧种的发展。如今贵州省内各大剧团,都在金阳安营扎寨,包在一堆铁盒子里——会展城的演艺集团基地,感觉到“风雨飘摇”同时又增添了几分“寄人篱下”的落寞。无可避免,贵州花灯也正处于经费掣肘时期。
(三)一个缺失:演出阵地
长期以来,没有固定演出剧场,更成为制约剧团发展和运营的严重问题。在2015年全省文化工作会上,省领导高度重视文化的发展,并对全省演艺有很高的要求和期待。与会同志倍感振奋的同时,提出最多的期待就是解决文艺“演出阵地”的问题。以贵阳市为例,仅有贵阳大剧院、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世纪星光等为数不多剧场。贵阳大剧院是交由公司运营,属于文化系统的恐怕只有世纪星光这样的“小不点”了。剧团没有条件和经费去长期租用剧场,就难以在都市进行稳定、持续性的演出,长期处于流动性演出状态,无疑会增加剧团经费负担和设备的损坏率。稳定的、日常性的演出,对剧团更为重要。贵州极其缺乏设施完备的剧场,大多数的文艺院团都没有自己的演出场地,即便是送戏,贵州各地能够有像样剧场的地方,也屈指可数。以省花灯剧院来说,虽然是目前贵州省仅存的专业花灯院团,但也依然没有自己的剧场,甚至没有专门的排练厅,这也是直接造成相关剧目找不到合适场地上演,导致了既定花灯观众逐渐流失的原因之一。
造成贵州花灯等地方戏曲生存发展困境的原因,有社会、时代、体制、观念、生态等多方面的,归根结底,最根本的原因有两大方面:就外因上来讲,是花灯民间生态环境的变化;就内因上来讲,专业剧团内部机制问题与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之间的不适应、不对称。这也是当代中国传统戏曲剧种共有问题。
三、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发展路径探寻
在前述种种困境的共同作用下,贵州花灯想要在夹缝中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认真审视,调整发展思路,突破困境。贵州花灯未来的发展路径,有人认为其应该回归民间,保留原滋原味,形式上要以传统的花灯歌舞和小戏为主,也有人认为花灯更应该戏曲化,从戏剧剧本、音乐唱腔、舞台美术等方面进行创新,打造更多适合现代人审美需求的精品剧目。其实这两种说法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花灯本来是具有多元潜质的综合艺术,四路花灯各有异禀,在多元化的当代,贵州花灯也应该继续走多元发展道路,既要有保护又要有创新,也离不开传承发展,应该采取跨区域、跨院团合作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将贵州花灯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通过推精品剧目的方式,与时代接轨,培养年轻观众,并使原有的观众群重新回到剧场,从而提升贵州花灯的艺术生命力。
(一)加强引导,强化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发展自觉意识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花灯的保护也不能例外。我省应该借助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参照河北、浙江、四川。河南、广东等省由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加强组织领导,高屋建瓴,积极引导,推进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以对民族文化负责任的态度形成保护工作的合力,使全社会形成对花灯保护的自觉意识。
各职能部门应该分清职责,提升对贵州花灯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花灯保护意识,让人民群众意识到贵州花灯保护的价值和意义。同时,要特别注意激发花灯从业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让他们更加自信、自觉地承担花灯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责任。
(二)完善立体保护体系,推动贵州花灯艺术活态传承发展
科学规划,合理保护,立足传统花灯歌舞、剧目的保护,推动贵州花灯与大数据联姻,做好花灯文献资料、影像资料、老艺人抢救性记录和保护,运用新技术手段,实现资料数字化;推动花灯艺术与大旅游等相关领域融合,推出花灯旅游精品;重视花灯保护、传承、发展理论研究;进而逐步建立贵州花灯立体保护体系。
1.立足科学规划对贵州花灯进行合理保护
贵州花灯虽已进入国家非遗名录,但还没有单行保护条例。相关部门应该逐步着手实施一些有利于剧种保护发展的规划、措施和长效机制,必须以科学的保护理念和保护原则为基础的科学规划是做好文化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以整体性保护原则对贵州花灯及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性保护,以活态性保护原则让贵州花灯永续存活,存活于民间、大众的娱乐生活以及戏曲舞台中,以发展性保护原则规划好贵州花灯发展思路,让其始终与时代和社会发展步调一致。
2.注重对传统贵州花灯歌舞、剧目的保护与传承
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七年规划》,将非遗保护与传承放到了我省未来七年文化工作的核心位置上。作为其中内容之一的贵州传统花灯歌舞、剧目里有一部分特别具有代表性的便可列为“博物馆艺术”,当作珍贵遗产保存和传承下去,有关于贵州花灯的抢救性记录工作也自当囊括其中。
3.以贵州花灯旅游精品打造助推贵州旅游发展
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将戏剧、歌舞、杂技等形式打造成城市文化名片,如《云南印象》《印象刘三姐》《丽水金沙》《宋城千古情》等。贵州花灯有得天独厚的载歌载舞表演形式,且四路花灯各有特色,特别适合表现贵州的民风民俗。用花灯的形式来演绎贵州的民族故事,既可凸显地方剧种的魅力,又可展示由侗、苗、布依等多民族音乐、舞蹈、建筑、饮食、习俗等共同构建的风情画卷。独山县在2008年曾推出一台大型花灯歌舞音诗《风景这边独好》,便是一次打造城市文化名片的探索。2015年,思南县与省花灯剧院合作推出的大型花灯剧《盐道》也是很好的尝试。
贵州花灯艺术与旅游联姻,不仅是增加其文化内涵,也是其创新发展,试水市场、大展拳脚的有效途径。花灯可以在场坝也可以在高台演出,可以根据游客的需要或气候的变化作演出空间的选择。将其作为旅游资源或产品进行开发,不仅能使其获得更多演出空间,也有助于维持市场的繁荣,这不仅是花灯也是所有地方戏曲的生存之策。
4.重视贵州花灯理论研究
在戏曲艺术实践中,无论是对该剧种剧本创作经验、发展规律的总结,还是剧团改制、人才的培养等涉及剧种保护、传承、发展的问题,都离不开理论的总结。因此,要高度重视对花灯进行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声腔、剧目创作、甚至是流派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及时关注和解决花灯保护、传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保障体系,推动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发展
1.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注重观众培养和市场培育,为助力贵州花灯传承、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滞后,文化消费水平低下,演艺市场发育迟缓,极大地制约了艺术院团市场化进程。对此,文化主管部门和艺术院团应有清醒的认识,积极寻求机会,为剧团走向市场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让地方剧种增强在时代变迁中的生机与活力,为地方剧种寻求多样化的生存方式,拓展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必须结合剧团特点,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同时,综合考虑剧团实际,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剧团竞争力。观众的培养,剧团自身责无旁贷。地方政府应为剧团走向市场创造一切必要和便利条件,完善政府和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如利用政府购买方式,大力扶持剧团到农村、社区、军营、学校的各种演出,为培育戏曲市场服务。注重培养城乡演出市场,市民文化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总之,地方戏曲的保护与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文艺体制,离不开良性戏曲文化生态环境。对于贵州花灯艺术而言,要按照其自身发展规律和艺术特征,积极探寻其良性发展的市场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多样化保护、传承、发展的道路。
2.加快完善财税举措,逐渐增加省级财政在扶持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发展等方面投入,推动贵州花灯发展
《七妹与蛇郎》
完善地方戏曲艺术院团改制后财税支持举措,减免相应税费;加大对地方戏曲精品剧目的政府采购经费和力度,同时增加相应投入,将剧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大盘子,支持院团演出阵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和力量投资文化演艺产业;多渠道有力推动贵州花灯的发展。
3.建立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助力贵州花灯艺术发展
人才对贵州花灯艺术发展的至关重要。要适应时代发展,演艺人才、管理人才、创意、经纪、营销等人才,缺一不可。为此,应该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使用好现有人才,尽力提高期社会地位,逐步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注重培养本土贵州花灯编剧、导演、演员、作曲、评论、管理、创意、营销、经纪等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我省演出经纪机构;依托省团设立我省花灯人才培训基地,打破文化、教育分割界限,多请名家、老艺人授课,构建贵州花灯拔尖人才的培养模式;力争政府拨出专项经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提高致力于贵州花灯艺术的主创人员、管理和营销等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增强贵州花灯走向市场的竞争力;鼓励、支持名师和优秀的民间艺人和民间职业剧团对花灯艺术传帮带效应;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提升贵州花灯艺术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激发他们的创作和保护热情,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到贵州花灯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去。
4.完善剧目创作激励机制,力推贵州花灯精品
《盐道》
对任何一个剧种而言,新剧目和精品剧目一定是其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我省文化主管部门应该建立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花灯等地方戏剧本创作。继续举办剧本创作会、改稿会或研讨会,营造剧本创作氛围;巩固和完善剧本招标制度,使之有效引领我省剧本创作;利用省内《贵州剧作》《艺文论丛》《文化广角》等刊物,为剧作者和研究人员提供发表剧本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平台。
5.创新形式,多渠道加快推动贵州花灯艺术传播
面对诸如电影、电视等大众娱乐多样化的冲击,戏剧演出空间的逼仄与整体性衰落是其时代的必然。但事实上,这是一把双刃剑,戏曲一样可以走出传统剧场的演出舞台,通过与电视、电影、网络平台等新媒介合作联姻,做好舞台纪录片、戏曲艺术片、戏曲电视剧的发展、推广、宣传战略工作。时下,随着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节目的开办,不少省、市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传媒纷纷效仿,戏曲艺术在一些地方呈现出较为火爆景象。除了央视戏曲频道的霸主地位,河南电视台的“梨园春”、广东电视台“岭南戏曲频道”,以及网络传媒“黄河戏曲频道”“燕赵新天地”等都是地方典范。相比之下,我省各种媒体对于花灯等贵州地方戏曲的关注度显得明显不够。最近,贵州四频道正在热播《欢乐黔剧》,反响不错,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以此为契机,全省主流媒体应该发挥其平台和资源优势,多多扶持处于弱势的贵州花灯等地方戏曲,这无疑都是锁定戏迷和培养新观众的极佳平台和机会。当然同时,花灯人不能坐等机会,也要善于借助于现代信息传媒技术,为其传播插上现代化的翅膀,广泛借用贵州演艺集团公众号、花灯剧院自己的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多渠道传播花灯艺术,让其在新媒体时代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