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双创”应重视“城归”力量
2016-03-14朱慧勇
朱慧勇
农村“双创”应重视“城归”力量
朱慧勇
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鼓励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尤其要特别重视“城归”力量在农村“双创”中的作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要在城市,更要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非要求所有的创新创业者都要具有高精尖的专业技术,一项技术改进、一步流程优化、一个创意思维等都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鼓励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结合农村实际进行创新创业。在此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城归”力量在农村“双创”中的作用。
所谓“城归”是与“海归”相类似的概念,特指返乡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城归”力量对农村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因各种原因回到家乡,但他们却带回了在城市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技术、积累的人脉,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具有了更为开阔的眼界。
“城归”人员自身所具备的资源正是推进农村“双创”所亟需的,如果能够很好地引导农村“城归”力量结合区域特色开展创新创业,将有助于进一步助推农村“双创”事业的发展。正如《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所指出的,应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特别是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的发展,通过有效借助“城归”力量的技术、人脉等优势进而结合区域特色,将会极大限度地推动“一村一品”或“一村一业”的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也指出,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青年“城归”力量在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青年“城归”力量大多掌握基本的互联网操作技术,通过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进而有效实现“互联网+农业”的普及推广。无论是推进农产品的深加工还是强化农产品的营销,都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
随着我国多家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纷纷布局农村市场,并大多在乡镇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在各村设立电子商务推广员,而这无疑需要大量既懂基本的互联网操作技术又熟悉农村基本情况便于推广营销的农村人才。青年“城归”力量恰恰可以有效弥补农村在此方面的人才缺口,通过简短的岗前培训,青年“城归”力量就可以胜任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工作,而这对于农村产、供、销模式的变革创新意义重大。借助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农民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生产、生活所需的物品,同时,还可以实现农产品的网上营销售卖。因此,青年“城归”力量在农村“双创”过程中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