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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文化时代的文学消费

2016-03-14杜学霞郑州师范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44

河南社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娱乐消费

杜学霞(郑州师范学院 中原文化研究所,河南 郑州 450044)



消费文化时代的文学消费

杜学霞
(郑州师范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44)

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传统的文学观都很少使用“消费”一词来解释文学的接受现象。实际上,谈文学消费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文学消费也并不是在文化成为商品的时代才有的。在中国古代,造纸术出现之前,在金石、竹简、帛书等为文化载体的时代,文学消费是非常奢侈的事情。即便是在东汉造纸术发明之后,书籍对很多人来说依然是奢侈品。不仅得到书籍要消费,得到书籍之后的阅读学习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由于我国古代知识分子和西方知识分子出于精英意识都习惯于将读书看作一种精神活动,很难接受把这一高雅的精神活动与金钱这种阿堵物联系起来罢了。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的社会也越来越成为一个消费社会——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生产能力过剩而不得不走向以消费为主要动力和目标的社会。我们的文化也因此发生了重大转变,变成一种被称之为消费文化的文化。在消费社会里,“消费的新特点之一,是文化本身成为消费的对象。文化作为符号表意系统,被产业部门成批地生产出来,满足公众的消费需要”[1]。同时,文化的商品属性日益突出,其消费带有时尚化和娱乐化等特点。与之相适应,文艺的接受行为也成为一种消费行为。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6月,全国网民总数达6.68亿,网络文学用户达2.85亿。可见,网络文学已成为当今最重要的文学消费形式。网络文学的产生固然与现代传媒——互联网的出现有很大关系,但也与中国消费社会的形成与消费文化的产生有直接关系。网络产生于20世纪末,网络文学也诞生于此时。从2002年开始,伴随着中国社会进入消费社会,网络文学步入了商业化轨道。正是借助消费文化大潮,网络文学赢得了自己独特的生存空间,呈现出发展壮大的趋势并极大地冲击了原有的以精英文学为主的主流文学。

消费文化时代网络文学的消费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网络文学与消费文化具有密切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其以消费为核心的生产机制上。在网络文学的生存机制中,读者是核心或者说消费者是核心的文化导向与消费社会的文化特征是一致的。消费是文学生产(在传统文学观念中叫作创作)的起始,也是文学产品的终端。由于文学网站自负盈亏,致使整个网络文学的生产都是围绕着以消费为核心的目标进行的。正如有学者通过研究指出,很多网站都有一整套的评价体系,无论这个评价体系如何具体操作,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及时准确地反映读者的意见。网络文学的这套评价体系,促使网络文学成为“完全以商业受益为终极标准的文学评价体系……在这个系统中,文学产品就和其他商品一样,形成了完整的生产——销售——消费的产业链条”[2]。在这种评价体系下,作者不得不按照读者的意见进行创作,读者也默认自己是单纯的商品消费者。这种状况是由目前国内各大文学网站所秉承的商业理念造成的。对网络文学网站而言,首先要考虑的不是传统意义上文学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而是一些写手的创作是否能带来高点击率,写手创作的作品印成纸质书能否畅销,这些作品是否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或者动漫、游戏作品等。

其次,从消费主体看,网络文学的消费主体大多是“80后”、“90后”甚至“00后”的年轻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校大学生和年轻的白领阶层,他们的成长与互联网和中国消费社会的出现是分不开的。从消费心理看,与消费文化崇尚时尚化消费相适应,消费者对网络文学的消费有追求时尚的倾向,很多消费者正在向粉丝的方向发展。与消费文化的娱乐化特点相适应,大部分读者对网络文学的接受并不像对传统文学的接受那样是为了获得知识、占有思想,或者是出于审美的目的,而是为了消磨和打发空闲时间,其中浅层次阅读、只求一时快感的一次性阅读、宣泄式的阅读是其重要的阅读方式。

再次,从消费对象看,人们消费的网络文学内容大多是言情、都市、玄幻、军事、穿越等类型化文学产品,这些文学产品与传统中的大众文学有一定的相似性。

最后,从消费(阅读)时间看,利用睡觉前、等车时或者坐车时等碎片化或者零星化时间阅读是读者进行网络文学消费的重要特点,这与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有直接关系。

网络文学的上述消费特点,是消费文化时代人们消费观的直接体现。

如何看待网络文学的消费现状呢?

在目前国家大力提倡创意产业的背景下,网络文学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值得肯定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其一,在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背景下,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创意产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可以用一组数据来说明:截至2015年,网络文学的产值已突破70亿元,如果将网络文学的衍生品也算进去,数字则更为可观。2015年,网络视频行业总产值达378.4亿元。动漫和网络游戏行业,在2014年产值就已经分别达到870.85亿元和1126亿元。网络文学正成为我国文艺产品生产和消费的重要产业,并为我国文化的产业化以及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宝贵借鉴。

其二,网络文学重新带动了以出版业为主体的纸媒的再次繁荣,这表现在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不仅在网上获得了很高的点击率,而且在被出版成纸质书后的销量也非常不俗,如《明朝那些事儿》《盗墓笔记》等的发行量都大大超出预期,《明朝那些事儿》更是创下了1000万册发行量的纪录。不仅如此,这部作品还被翻译为多种文字进行出版,读者群更是涵盖了从中小学生到高层领导的巨大读者群体,可以说是改写了文学的纸质出版历史。

其三,网络文学的原创作品带动了其他文艺形式的发展。当今火起来的电视剧和电影大多是改编自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的,如电视剧《甄嬛传》《何以笙箫默》《芈月传》《琅琊榜》《花千骨》等,以及电影《杜拉拉升职记》《致青春》等。由网络文学改编的网络游戏、动漫等也都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其四,经过各大文学网站的苦心经营和努力,有关网络文学的产业链已经初步形成。网络文学网站主要采用全媒体的运作方式和全版权经营策略,促成了网络文学产业链的逐渐形成,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财富。

其五,即便是从文学自身的发展来看,尽管网络文学作品整体上良莠不齐,但仍有不少优秀作品出现,这些作品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与传统意义上的经典文学相比毫不逊色。如前面提到的那些被出版为纸质书或者被改编为影视作品的网络文学作品就是如此。其他还有如《蜗居》《草样年华》《裸婚时代》等对底层人物的奋斗状况的真实描写,《天堂往左,深圳往右》等作品对当代拜金主义思想的批判等,都引发了人们对当前很多社会问题的思考。在现代媒体日益冲击、精英文学出现明显困境的情况下,这些优秀网络文学作品的产生,无疑为文学自身的发展找到了一个新的、巨大的生长空间。

其六,网络文学还有一个特殊的文化意义:那些受到追捧的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后往往具有一定的民族风格,作为影视产品被输出后引发了全球的中国风,如改编自网络小说《后宫·甄嬛传》的电视连续剧《甄嬛传》等在美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的播出就是鲜活的例子。

但是,网络文学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与传统文学的确有很大不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我们对文学的传统认识,如商业的运作模式祛魅了人们对文学作为人类精神产品崇高性的认识,Web2.0写作消解了作家的主体性,网上付费阅读消除了人们对文学无功利的神圣感,一次性阅读的消费方式与我们传统上对精英文学的反复玩味吟咏的接受方式也明显不同,以娱乐为主要消费目的的阅读更是淡化了传统文学的教化功能。但在我们对网络文学进行客观评价时,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网络文学的生产与消费和消费文化是分不开的,离开消费文化来谈网络文学,基本上都是郢书燕说。过去有些评论指责网络文学过于看重经济功能和娱乐功能,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没有看到网络文学所呈现出的消费文化特点。

承认网络文学具有消费文化的特征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网络文学的消费不存在问题。换句话说,承认一种文化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并不意味着肯定其价值的合理性。比如,欲望消费、身体消费本来就是消费文化的重要特征,这种消费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能成为文学消费的根本目的。同样,网络文学产业化的运作模式固然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从文化产品同时兼有的精神属性来看,网络文学的生产和消费的确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

从文学形式上看,由于网络文学追求一个“快”字,其写作具有随意性甚至粗制滥造的倾向,这种倾向正在威胁着网络文学存在的根基,并消减了网络文学成为经典文学的可能性。造成这种情况既与大多数写手的创作心态有关系——为了达到宣泄、自娱和游戏的目的而率然成章,也与当前网站的评价体系有关,如一些网站片面要求写手的更新速度,并以此作为评价一个写手能力的重要标准,从而导致多数写手为了提高更新率而不顾自己的能力和文学章节本身的需要,把自己变成码字的机器。这样做的结果是,作品的快速生产与被读者的快速遗忘,让很多网络文学作品成为文字垃圾,以致出现了所谓的“网络排泄”现象。网络文学的上述缺点使其失去了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重要特质——文学性。应该看到,网络文学的产生固然与网络有关,但真正能使网络文学成为文学的是其“文学性”而不是网络性。正如雅各布森所强调的,所谓的文学性,是“文学学科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说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3]。网络文学若想继续成为文学家族中的一员,就必须有经得起“文学性”这个最终判定其合法身份的标准的考量。而网络文学的只求数量不重质量的“网络排泄”现象在不断消解着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并有将网络文学逐出文学园地的危险。

网络文学内容上的问题,也给网络文学的发展带来危机。网络文学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遵循的都是快乐至上原则,都更愿意将文学当成消遣和娱乐的工具。以往的文学也重视娱乐,但网络文学的娱乐与传统的娱乐是不一样的。在传统文学观念中,娱乐是手段,在网络文学中,娱乐本身成了目的。作者在为读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娱乐——或者说是快乐,而读者期待的也是从作品中得到快乐。追求快乐的最大化,成了作者与读者的共谋。当然,这种娱乐又是与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经济功能相挂钩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网站经营文学产品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读者在付费之后,也期望从中得到快乐。对于读者来说,通过付费阅读就跟花钱买商品一样,图的就是一个乐字。当前网络文学最为发达的是玄幻、武侠、竞技、都市言情、魔法等类型化小说,这些小说在具体内容上往往充斥着娱乐至上甚至是娱乐至死的导向,这种导向使读者对网络小说的消费往往以自我慰藉、自我陶醉、想象性满足为目的。作者在以读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下,为了获得读者的认可、吸引读者的眼球以及获得点击率,不仅作品的名字是挑逗性的,如《劝儿子当野兽》《美丽母猫在屋顶叫春的时候》等,而且作者的名字也越来越雷人,如什么来吻斯鸡等,一些带有中产阶级特点的“炫耀”“偷情”等也成为许多作家创作的主要内容。与传统文学重视反映重大的社会问题、人类生存状况和人的存在意义的内容严肃的作品相比,网络文学显然缺少了社会担当感和责任感。

如何看待网络文学消费中的诸多问题?

在消费文化时代,文学的商品属性是无可回避的,所以不能简单地否定网络文学的经济价值。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功能上的最大不同,是网络文学具有消费文化时代的消费功能。但也要看到,网络文学虽然是一种商品,但又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一种精神产品。消费者对网络文学的消费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费,其中精神需求远大于实用目的。而目前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给消费者提供的娱乐方式是快餐式消费,这是成问题的。(网络文学提供的快餐式消费方式,是当今在现代传媒影响下大多数文艺产品都存在的问题,所以这一个问题非常值得讨论)

这里我们不妨引用阿伦特的观点来分析网络文学以娱乐为目的的消费功能。阿伦特认为,人对时间的消磨有两种方式:消磨空洞时光和消磨闲暇时光。其中,“娱乐需要的产品服务于社会的生命过程,虽然它们可能不是像面包和肉那样的必需品。它们被用来消磨时光,而被消磨的空洞时光(vacant time)不是闲暇时光(leisure time)。严格意义上,闲暇时光是用来从事和生命必然性无关的高级活动的时光……娱乐所要填补的空洞时光不过是受生物需要支配的劳动循环的裂缝”[4]。也就是说,消磨空洞时光仍未能超出生理需要的范围,消磨闲暇时光则是人用来从事和生命必然性无关的高级活动,如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关注、对人存在形而上的关注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给人提供的“娱乐”是消磨(或者说是填补)空洞时光的需要,它们给消费者提供的满足与一般性物品如食物、衣服等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网络文学能给消费者提供的消磨闲暇时光需要的作品是极少数的。我们还可以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解释网络文学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按照马斯洛的观点,人的需要是由不同层次构成的。其中满足生理性需要,如对食物、性等的需要是人类较为低级层次的需要,而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对自我实现的需要、对人类意义的追问则是更为高级的需要。按照这种观点,大多数网络文学作品所满足的,仍然是人类的低级需要,而满足人类高级需要的作品还远远不够。追求人生的终极意义和目的,追求生活的永恒意义是人的本性。快餐式消费——形式上粗糙(丧失了文学性),内容上缺少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没有对社会重大问题的关注和人生形而上的思考),这种消费方式注定不能让网络文学担当起文学的重任。这与饮食上的快餐消费有类似性:当麦当劳、肯德基打入中国市场时,确实吸引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但现在谁又会把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当成大餐呢?如果肯德基、麦当劳真是大餐的话,我们就没有必要研究中国的八大菜系、满汉全席了,电视节目《舌尖上的中国》也不会如此受到世界性的关注了。

从文学发展的历史看,认识、教化、审美一直是文学的主要功能,网络文学虽然秉承消费文化的血脉,带有以娱乐为目的的消费社会的特点,但也不应该完全背弃文学的传统功能,一味地把快餐式的服务提供给读者。这就要求当今的网络文学为消费者提供具有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审美价值并能提升读者思想境界、审美水平的文学大餐。对网络文学作品提出这样的要求,实际上也是在讨论消费文化时代的网络文学要不要坚守传统文学的功能,即要不要坚守文学性以及要不要坚持文学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感等。这又是一个在现代传媒和消费社会语境下,在当代文艺产品的生产日益“丰盈”的背景下,文艺产品应该如何被消费的问题。

正如我们一再强调的,不仅不能否定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经济价值),而且要消除商业运作注定会影响网络文学消费这一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往往将商业运作当成网络文学消费问题的罪魁祸首。我们承认,网络文学以读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的确有损害网络文学的文学价值的可能,但是,只要我们换个角度稍微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网络文学产品往往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作品不仅在网上点击率高,在文学衍生品如纸质书、电视剧、电影等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可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矛盾,关键在于以网络文学为主的新的文艺形式在经受市场考验的同时也应该经得起社会道德和审美价值等的考验。一句话,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文学中的“认识、教育、审美”三个主要功能。网络文学在突出以娱乐为目的的消费功能的同时,更要将“认识、教育、审美”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原点。这是因为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文艺产品毕竟不是纯粹的商业用品,其本身包含的精神价值是任何商品都代替不了的。

为了兼顾网络文学的消费功能和传统文学的“认识、教育、审美”功能,使网络文学在互联网时代真正担当起文学的重任,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文学创作是网络文学的源头。从作者看,按照商品规律创作、追求点击率、遵循商业规律是合理正当的,但作者完全不必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用媚俗、低劣的文学产品来迎合某些读者的低级趣味,那样也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经济收益。相反,那些文学价值高且思想价值也高的作品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在全媒体时代,在各大网络文学网站全版权经营模式逐渐成熟的条件下,网络文学的产业链已经形成,网络文学的原创作品只是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其产业链还可以通过影视剧、纸质书、动漫、游戏等文艺产品大大延长。对网络文学作者而言,创作出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高的文学产品,是延长自己产品的产业链,从而获得更大经济效益的最好保证。如《蜗居》《裸婚时代》《杜拉拉升职记》《失恋33天》《小时代》《何以笙箫默》《花千骨》《山海经密码》《后宫·甄嬛传》《穿入聊斋》《明朝那些事儿》《诡案组》《鬼吹灯》《盗墓笔记》等作品不仅网上点击率高,在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或者纸质书出版后,其价值的增长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要看到品牌消费是消费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当某个商品成为一种品牌时,很容易产生品牌效应。人们对文艺产品的消费亦是如此。如美国迪斯尼和梦工厂的动画作品、中国张艺谋和冯小刚导演的电影作品都具有很强的品牌效应。因此,作者应该理性地看待自己的文学产品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如前所述,作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创作出同时具有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产品,不但不会损害自己的经济利益,反而会达到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赢的效果。还应该看到,目前很多网络文学的消费者是一些在校学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还远没有定型,需要内容健康、艺术水平高的文学产品来滋养心灵。正如起点中文网作家血红所期望的那样:“未来的网络文学会融入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精神层面的东西。网络文学不会只是娱乐化,也有很多引导性的、鼓励年轻人积极向上的作品。”[5]

在消费文化时代,读者作为文学产品的消费者,对作家的创作、市场的需求和走向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消费者是文学接受的主体,其文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化消费水平。因此,网络文学的读者不能单纯地当一个被动的消费者。在付费之后,消费(阅读)到形式和内容都优秀的文化产品,获得应有的精神享受,是消费者的权利所在。同时,主动拒绝那些内容恶劣、趣味低下、形式粗糙的网络文学产品,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也是消费者应有的责任。在消费文化语境下,读者对文学作品的阅读虽然不能像阅读文学经典那样反复吟咏玩味,但要想做一个真正有品位的消费者,就不能仅仅满足于追求一时快感的浅层次消费,换句话说,不能仅仅满足于我们前面说的空洞时光的消费,而是要以满足“闲暇时光”的消费为目的。消费者(读者)要以从阅读中得到有价值的知识,从阅读中深入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一些严肃的社会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审美水平为消费目的。当前,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国民文化素养普遍提升,读者的文艺欣赏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虽然不能达到专业欣赏者的水平,但加强自己的文化素养,成为一个高水平的读者,却是可以实现的。

对于专业的文化研究者来说,改变言说态度和言说策略,主动承担起干预和引导文学消费者的健康消费义务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看到,虽然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新的文学生长点,但并没有完全赢得精英文化的认同,学界对它的研究也明显不足。走出精英主义的心理,从文学现象出发,研究网络文学的现状,以专业人士的知识素养为网络文学的发展提出对策和指导意见,从专业化的角度引导网络文学的健康生产和消费,是专业人士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王一川.大众文化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93.

[2]陈奇佳.网络时代的文学生产[J].江苏社会科学,2009,(4):142—147.

[3]安·杰弗森,戴·罗比,等.西方现代文学理论概述与比较[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8.

[4]陶东风.去精英化时代的大众娱乐文化[J].学术月刊,2009,(5):24—25.

[5]陈琳,吴建.网络文学:繁荣并脆弱着,上海知名网络作家与读者见面[N].文汇报,2014-08-20(9).

责任编辑宋淑芳

责任校对王小利

收稿日期:2016-02-05

作者简介:杜学霞,女,河南原阳人,郑州师范学院中原文化研究所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文艺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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