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当好品牌保护的“领头羊”
2016-03-14李建伟
政府要当好品牌保护的“领头羊”
“一带一路”出国门,知识产权布局“打头阵”。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载:为保护岛屿岛礁名称权利,海南省三沙市已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281份岛屿岛礁名称商标注册申请,共计45类2 648件商标。
这则消息让笔者感到由衷的欣喜和鼓舞:一是这显示出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觉醒,二是政府部门开始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这应该是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宣传成果开始逐渐显现并落地开花的成果。
近来,从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法院判令更名,从“中国好声音”被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诉前禁令要求停止使用,到某地知名旅游景点被抢注为商标……屡见报端。社会公众耳熟能详的好节目、好品牌、知名旅游景点等,由于对知识产权的漠视,或者抱着“傍名牌闯关”的侥幸心理,最终或为他人做嫁衣,或草草收场,损失惨重,令人大跌眼镜。
市场是残酷的,法律是严肃的。知识产权规则不相信眼泪,不管你前期影响再大,投入资金再多,在法律面前都是“浮云”,一旦被认定为侵权,企业痛失市场,辛勤汗水归零,地方政府痛失文化、旅游“名片”,并引来无数的嘲讽和痛斥,成为社会公众的笑柄和谈资,付出的代价可谓惨痛。
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许多地方都制订并出台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并着手制订自己的强省、强市实施方案。然而,政府要求企业、社会做到的,政府是不是首先做到、实践了呢?三沙市政府将岛屿岛礁注册为商标的行动,不光是单单注册几个商标的问题,而是一个地方政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否到位的重要体现?反映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知识产权是否跟上了知识产权时代的要求?专利、工商、质检、版权等相关部门的政府职能是否得到了积极有效的发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沟通运行是否顺畅?地方是否有着一支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运营“智囊”队伍等等。
地方知识产权品牌运营得好,可能会培育出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以福建省“沙县小吃”为例,沙县这个地上缺资源、工业不发达的内陆县,早在1998年就注册了"沙县小吃"服务商标,县政府成立沙县小吃连锁办公室和沙县小吃从业公会,对有意外出开店的从业者进行小吃制作培训,组织公安、工商机关等对“山寨”盗版“沙县小吃”进行打击净化。目前,沙县小吃在全国的加盟店铺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6万多人,占全县劳动力的1/4,年营业额近70亿元人民币,其店铺规模几乎是肯德基的5倍,麦当劳的10倍,金字招牌贴满了整个中国版图。
可见,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牵头制定者、推动者,地方政府首先应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践行、维护的“领头羊”。对地方知名文化、旅游、、小吃、特产等,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立相应的协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进行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原产地保护或者专利申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和固定好社会的公共权益和地方独特的社会资源,不被别人“钻空子”据为己有,并通过科学有效的运营,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给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出榜样,增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兴县富民的信心和决心,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增光添彩!
本刊编辑部 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