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划分3个污染控制分区
2016-03-14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16年12期
河北省划分3个污染控制分区
河北省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及城市地理位置关系,将全省划分为3个污染控制分区。区域一(中南部)包括石家庄、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区域二(中东部)包括唐山、沧州;区域三(北部)包括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分为3个层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
发布区域预警的条件为:预测区域一内3个及以上相邻市(不含定州、辛集),区域二内两个,区域三内两个及以上相邻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 d,且出现AQI日均值>300时,对该区域全部城市发布橙色预警。预测区域一内3个及以上相邻市(不含定州、辛集),区域二内两个,区域三内两个及以上相邻市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 d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 d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 d及以上时,对该区域全部城市发布区域红色预警。
发布全省预警的条件为:预测3个区域各有两个及以上市(不含定州、辛集)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 d,且出现AQI日均值>300时,发布全省橙色预警。预测3个区域各有两个及以上市(不含定州、辛集)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 d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 d及以上时,发布全省红色预警。
(摘自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