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新政
2016-03-13
新知·新政
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确保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 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修订完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目录。2.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3.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免征范围。
◎ 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2.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和监管指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3.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4.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5.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提高企业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比例。◎ 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2.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5.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 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1.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2.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
◎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1.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2.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完善土地供应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 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1.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2.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多方筹资清偿拖欠工程款。3.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4.加强资金清欠,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
◎ 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1.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2.加强先进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
◎落实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
1.推进体制机制改革。2.支持创新活动。3.发挥“互联网+”作用。4.利用两个市场。5.改进企业管理。6.降低监管成本。6.改善公共服务。7.优化产业布局。8.分行业降本增效。9.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10.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11.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12.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
◎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3.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等要求,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违规必究。2.分级组织、分类处理。3.客观公正、责罚适当。4.惩教结合、纠建并举。
责任追究范围
1.集团管控方面。2.购销管理方面。3.工程承包建设方面。4.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方面。5.固定资产投资方面。6.投资并购方面。7.改组改制方面。8.资金管理方面。9.风险管理方面。10.其他违反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资产损失认定
对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认定损失金额及影响。
经营投资责任认定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的,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经营投资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2.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3.领导责任是指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