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宁夏地方环境教育立法实践举措及思考
2016-03-13栾彩霞郝未宁祝真旭
栾彩霞 郝未宁 祝真旭
(1.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北京 100029;2.天津市环保宣教中心,天津 120000)
天津和宁夏地方环境教育立法实践举措及思考
栾彩霞1郝未宁2祝真旭1
(1.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北京 100029;2.天津市环保宣教中心,天津 120000)
《天津环境教育条例》于2012年9月11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1年12月1日经过两次审议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总结汇总梳理了宁夏、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施后的实践举措和成果,并在汇总梳理实践举措的基础上,提出环境教育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环境教育立法;实践;地方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现在,环境教育急需全社会的参与和通力合作,环境教育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明确有助于发挥法律的规范功能,是环境教育活动开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措施。自我国台湾地区2010年公布“《环境教育法》”后,2011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短短几年,《天津环境教育条例》、《洛阳环境保护教育条例》、《哈尔滨环境教育办法》和《南京环境教育促进办法》等环境教育类法规和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宁夏和天津两地在其环境教育相关条例出台后,采取了许多具体推动条例实施的举措,极大推动了本地区的环境教育工作,这对于其他地区和国家层面的环境教育立法都有实践的借鉴意义。
1 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践举措和成果
(1)确立环境教育工作新机制。条例出台后,天津建立了市、区两级政府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18家成员单位组成,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机关领导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天津市16个区县分别成立了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的环境教育工作,从过去环保局的独角戏转向两级环境教育领导小组新的体制机制下进行,并已实现正常运转。
(2)统筹规范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天津市制定了《2013年天津市环境教育计划》,并于2012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其中明确2013年的7项环境教育重点任务。天津市各区县、各系统制定了各自的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市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2014和2015年底,分别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布了当年的《天津市环境教育计划》。
(3)落实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为落实《天津环境教育条例》中关于“每年世界环境日所在的星期为本市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的规定,天津市制定下发了环境教育宣传周活动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需求,每年举办各具特色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天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安排本辖区环境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并在结束后报送活动总结。
(4)开展重点单位条例实施调研工作。天津市环境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到市教委、市文广局等重点单位开展了调研推动工作,并每年就条例的实行召开区域座谈推动会。
(5)规范环境培训教育工作。天津市环保局着力将企业、党政领导干部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环境教育规范和强化。环境培训教育具体成果显著:2013年:天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国控企业环境教育培训班,对121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保负责人和31名区县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进行培训;举办天津市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究班;举办天津市公务员“名家大讲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报告会,来自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的600余名公务员参加;举办环境违法企业环境教育培训,30多家受到市环保局依法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了培训。2014年和2015年,该系列培训继续举办,一系列针对各界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被列为天津市政府对市环保局的绩效考核内容。
(6)执法检查环境教育落实情况。2013年第四季度,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委托各区县人大机关对各区县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天津市监察局也把《条例》列入了2015年行政督察计划。
(7)制定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办法和评价标准。2013年12月16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评价标准》。
(8)搭建广阔环境教育宣传平台。天津市相继建立了《共筑生态城市建设美丽天津》环境教育宣传平台,该平台下设环保新闻、教育活动、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等栏目,全面介绍天津环保工作最新动态,并提供环保政策信息以及相关办事流程等便民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天津通过网友力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并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带动广大市民为环境保护出谋划策,效果明显。而且,在电台开设的“环保提示”,建立的“天津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也得到良好发展。
(9)正式成立宣传教育处。天津市环保局正式成立宣传教育处,核定编制为5人。此外,环保宣教中心的编制也增加4人,其办公经费也有所增加。
2 宁夏环境教育立法实践举措和成果
2.1 确立环境教育在政府工作中重要地位
(1)成立环境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条例出台后,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环境教育委员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主任,政府副秘书长、环保厅厅长任副主任,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文化、等二十几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的环境教育工作。各市县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
(2)列环境教育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宁夏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以来,每年都有环境教育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如:2012年,环保科普知识进农村“四个一”行动;2013年,“建设美丽宁夏”大型环境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优美环境是宁夏的最大优势”宣传教育工程。 2014年1月6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提出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程。
(3)增加环境教育投入。宁夏自治区政府投入大量经费鼓励各类环境教育相关活动:对于命名为自治区环境友好示范社区的单位,给予30万元“以奖代补”创建经费;对于命名为自治区环境友好示范教育基地的单位,给予9万补助经费;对于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经费;对于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于命名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的单位,享受自治区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2 出台一系列环境教育措施,构建全民环境教育新格局
(1)制定《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2013年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有力推动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宁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弘扬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宁夏”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座谈会 。
(2)制定全区环境宣传教育方案。2014年1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出台,将环境教育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规划了具体时间目标。
(3)出台多项措施推动环境教育条例出台后,宁夏制定了全民环境教育规划,并编印全民环境教育读本和该地区的环境教育五年纲要,指导具体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环境教育对象的不同,组织编印《领导干部环境教育读本》、《幼儿环境教育读本》、《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教育读本》和《青少年环境教育读本》,用于开展不同重点对象的环境教育活动。
3 关于环境教育立法的启示和思考
3.1 环境教育立法应强调全民环境教育
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参与的事业,环境教育需全社会的参与和通力合作。2003年7月8日,日本政府制定并颁布的《增进环保热情及推进环境教育法》,该法律明确指出其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环境教育,提高每一位国民的环保热情。该法律中指出在增进环保热情和推进环境教育上,国家、地方政府和民间等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不尽相同,但彼此又密切相关,要相互配合和协调,同时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推进环境教育的重要环节,并且强调里两个以上国民及民间团体等主题的共同了解、协同开展增进环保热情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方法的重要性。(1)环境教育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明确有助于发挥法律的规范功能,是环境教育活动开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措施。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出台前,在社区和学校开展的环境教育工作已经取得可喜成果,但主阵地局限于部分学校和社区。《天津环境教育条例》特别规定,要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分类进行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对象和阵地得到相应拓展,特别是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等都要纳入其中,推动了天津市环境教育全民化进程。
3.2 环境教育立法条款内容量化
环境教育条例属于软法,如果不量化,执行上就有一定困难,落实、检查、考核就无从抓起,环境教育条例容易沦为标语口号性法规。《宁夏环境教育条例》缺乏对于具体环境教育课时的量化数据,虽则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中做了具体补充要求,但相应于条例,约束性下降。天津明确了中、小学环境教育4课时、重点监控企业要强制接受8个课时,受到违法处罚的企业,则要强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24小时的环境教育培训,规定每个区县至少要有一个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在环境教育宣传周期间要免费开放。但天津条例中个别应当量化的条款也没有量化,如针对党政机关的环境教育,以致在具体实施推动的时候,工作难度加大。
3.3 环境教育组织机构问题
应明确各政府部门在推动环境教育工作中的职能划分。国外立法实践中,美国的《国家环境教育法》规定由环境保护署公共事务部的环境教育办公室负责环境教育事务的执行、监督、管理;日本的《增进环境保护热情及推动环境教育法》则采用各部门协调合作的方式。衡量我国国情与政府体制,环保系统无疑该负责国家环境教育的规划、协调与监督工作,但也应明确其它相关部门的各自职责与合作机制,同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的环境教育工作。天津成立了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宁夏设立了环境教育委员会,但毕竟不是专门机构,在保证条例实施力度方面有所欠缺。
3.4 环境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环境教育需要国家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经费来源无疑的是环境教育推动的物质基础。韩国《环境教育振兴法》并未对环境教育经费作出特别细致的规定,但在第十七条中提到,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对实施环境教育的机构和团体,预算的范围内,提供部分或者全部的经费。我国台湾地区2010年公布的《环境教育法》,其中提到环境教育基金是推动环境教育的主要经费支持,而且后期其相关的施行细则对该基金的来源、用途、管理做出了细致而明确规定。该法指出:环境教育基金的来源于以下两种渠道,第一是主管机关提取拨入的资金,包括各级环境主管机关应每年从其设立的环保基金中至少提取百分之五拨入环境教育基金;废弃物清理的执行机关执行废弃物回收工作变卖所得的款项中的百分之十也应拨入环境教育基金;还应从每年违反环保法律的罚款所得中提取百分之五拨入环境教育基金;第二是来自民间的捐助。衡量我国之现实情况,环境教育基金的设立可能存在困难,但在立法进行工作时应考虑经费来源,应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环境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环境教育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宁夏、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施后,两地的环境教育资金预算有所增加,但离充足和保障尚有距离,其中条例中缺乏对环境教育资金保证的相应明确规定是经费难以充分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3.5 环境教育监督以及法律责任制度规定的必要
法律责任是法律规范得以顺利施行的强制后盾,透过规定或是强化法律责任有助于确实保障环境教育制度的实施。环境教育需要公众广泛的参与,一方面应当尽量拓宽和吸纳环境教育的参与主体,同时也应当对各个环境教育参与者的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更应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时相应的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负责环境教育工作之主要规划、协调以及管理,应该强化该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例如,对中小学环境教育课时安排的执行情形情况的定期督导,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与环境教育培训实施情况的考核,以及企业是否落实经常性环境教育开展检查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被要求负起推动环境教育工作责任的同时应被赋予其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另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教育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1] 《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
[2]《宁夏市环境教育条例》.
[3]日本《增进环境保护热情及推进环境教育法》.
[4]韩国《环境教育振兴法》.
[5]台湾《环境教育法》.
[6]刘继和,赵海涛.《日本环境教育法》及其解读[J].环境教育,2013,(6).
[7]王民,王元楣.台湾环境教育法草案的发展历程及动向[J].环境教育,2009,(12).
Loc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Legislation Practice Actions and Thinking in Tianjin and Ningxia
LUAN Caixia1HAO Weining2ZHU Zhenxu1
(1.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nd Communication,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P.R.CHINA,Beijing 100027,china;2.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f Tianjin,Tianjin,120000 )
In this paper,the actions and the achievements on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gulations were summarized since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gulations of Ningxia has been enforced on December 1,2011 and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gulations of Tianjin has been issued on September 11,2012 and enforced on November 1,2012.Moreover the problems which should be solved to issue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law in china were analyzed .Finally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give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regulations;the actions;local
栾彩霞,工程师,主从事青少年环境教育和环境教育立法工作
祝真旭,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教育工作
X21
A
1673-288X(2016)06-0144-03
引用文献格式:栾彩霞 等.天津和宁夏地方环境教育立法实践举措及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41(6):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