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利润分配模型研究
2016-03-13程娄月
陈 力 程娄月
(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065)
1 引言
生鲜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肉禽蛋以及水产品等)作为生活必需品,其市场价格、新鲜程度和食品安全等都受到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近年来,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逐渐兴起,试图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购物需求。消费者希望购买到多品种、新鲜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电商运营商各地搜寻优质商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自2014年起,各大电商巨头均开启布局生鲜业务,京东、天猫、顺丰优选、一号店、亚马逊等综合型电商无一缺席。生鲜电商发展热度有增无减,但存在商品价格昂贵、损耗度高、物流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流通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损耗影响较大,简而言之物流企业运输配送过程中对商品新鲜度的努力程度不足。生鲜易腐易损流通要求冷链运输和快速流转,相对于普通商品流通难度更大和成本更高,物流企业不愿主动为新鲜度付出更多努力增加成本。从供应链的角度来讲,电商运营商作为供应链的一员,有责任为新鲜度付出努力。当供应链各盈利主体利益不受损或增加时,企业才更有可能为新鲜度付出更多努力成本。供应链主体间如何有效的协同合作提升整体效益,从而增加各盈利主体利润收入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研究表明供应链合理的利润分配是实现供应链协调并达到整体最优的有效手段之一。
生鲜农产品传统供应链协调及利润分配的研究较为成熟,供应链主体间的协调和利润分配方法包括博弈模型、shapely值法、Nash协商法、契约协商法等。这些理论对生鲜电商物流供应链利润分配的研究起到积极指导作用。但斌(2008)对于新鲜度的度量,也为定量描述损耗开辟路径。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表明生鲜电商供应链运作状况不佳,物流企业付出的保鲜努力也远远不够。吴丹(2014)建立了运营商和3PL的利益共享协调机制,实证表明通过激励能提高产品新鲜度和双方的利润,然而研究没有给出相应的激励区间只是定性的给出激励系数。因此,本文针对一个电商运营商和一个物流企业构成的二级供应链,研究合作博弈利润分成模型,求出了供应链各级成员的最优期望利润以及收益共享契约协调下的利润分成取值区间,以促进生鲜电商更好发展。
2 问题描述
在电子商务模式下,电商运营商在购物平台发布生鲜农产品销售信息,消费者通过网络下单;订单确认后,电商运营商和物流企业开始协同合作为消费者配送实体商品。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定义为:以电商运营商为核心,通过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管理控制,将农户、农村合作社、电商运营商、第三方物流企业、消费者及相关服务提供方组成的一个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的网络组织。
图1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
供应链各盈利主体没有合作之前,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局部效益最大化,并不代表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会使供应链整体效益降低。供应链整体效益的提高能够有效增加各主体收益,合理的利润分配是实现供应链协调并达到整体最优的有效手段。电商运营商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要起到协同合作主导作用。
电商运营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同合作,谈判签订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利润分成比例契约,接着双方分别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选择保鲜努力水平。本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生鲜商品损耗度降低、物流服务质量提高以及电商运营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利润改善,实现整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 模型假设
假设生鲜农产品的市场价表示为P1,电商运营商向农户支付的产品单价P0,第三方物流收取的单位产品物流服务价格为C1,第三方物流运输配送花费的包装、运输等单位分摊成本为C(t,d)(受努力度和配送距离影响的增函数,其中t为保鲜努力水平,d为运输距离)。
假设生鲜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函数为Q。为了分析方便,假设销售量是依赖于变质度和销售价格的线性函数,变质度和销售价格的降低会增加产品销量反之减少(吴丹2014)。
Q=m-mθt-mkP1
其中,m表示市场规模,k表示生鲜农产品的价格弹性系数,θ代表产品的初始新鲜度,为常量0θ1,t代表保鲜努力水平,θt表示农产品的变质度,是t的递减函数(但斌2008)。
则中间利润定义为生鲜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净利润,表示为:
YTOL=(P1-P0-C(t,d))Q
电商得到的中间利润表示为:
Ye=(P1-P0-C1)×Q
第三方物流企业得到的中间利润表示为:
YL=(C1-C(t,d))×Q
4 模型求解
将P1代入YTOL,则有合作后总体利润最大值为:
此时电商的最大利益为:
(3)综上要同时实现总体利润和电商利润的最大化,则要求C(t,d)=C1,此时第三方物流只能保本利益受到损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假设令电商运营商与第三方物流均满意的中间利益分成比例为λ,则Ye=λMaxYTOL;YL=(1-λ)MaxYTOL。
此时电商运营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MaxYeλMaxYTOL⟹λ≻
MaxYL(1-λ)MaxYTOL
代入得:
因此,可以得到电商与第三方物流之间的利润分成比例λ的区间为:
当分成比例λ在该区间范围内时,电商运营商和第三方物流获得的利润都优于没有合作前。生鲜农产品易腐易损、不易保存,所以研究过程中将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和运输距离的因素考虑进来,进一步改进完善以往类似模型。
5 算例分析
假设电商运营商与第三方物流签订协同合约,若m=10、θt=(1/2)1、m=1/50、C(t,d)=1、C1=3、P0=3时。求解得:分成比例区间λ∈[0.7,0.828],显然,当λ取0.8时,容易计算出电商运营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得的利润都优于没有合作前各自的利润。但对于0.7-0.828这一区间间隙的分配模型,还没有进一步界定,双方可协商,协商时会受到双方各自谈判力支配。通过算例可直观看出,双方的收益在帕累托最优下实现双方的利润都得到增加,读者可自行代入检验。
6 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了生鲜电商运营商和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的合作共赢,基于供应链收益共享理论,构造了市场需求依赖于新鲜度和价格变动,物流成本依赖于运输距离的收益共享利润分成模型,求出了供应链各级成员的最优期望利润以及收益共享契约协调下的利润分成取值区间。旨在提升生鲜电商供应链整体运作水平,提高合作双方的利润收入。促使企业付出更多的保鲜努力,提升市场销售量,促进生鲜电商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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