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研究
——以洛阳银行为例
2016-03-13游雅娟
游雅娟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1191)
跨区域经营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将经营地域范围扩展到总行所在行政区划以外的其他城市或地区,以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形式开展金融业务。跨区域经营不仅有助于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客户的跨区域发展需求。洛阳银行的前身是洛阳市商业银行,2009年3月正式更名为洛阳银行,是银监会监管评级达到二类行水平的河南省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在新的区域发挥城市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至关重要。下面以洛阳银行为例,用SWOT分析法对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进行相关分析。
1 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内部分析
1.1 跨区域经营的优势——以洛阳银行为例
一方面,从成本控制方面来看,与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洛阳银行资产规模较小、网点覆盖面较窄,实现成本控制较为容易。2011年以来,洛阳银行做好资本充足率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了各环节的严格控制与管理。截止到2015年,洛阳银行总资产达到1667亿元,较2014年增长了42.16%;各项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为923亿元和586亿元,比2014年分别增长了20.39%和13.79%,存贷比有所下降。同时,营业利润实现27.55亿元,比上年增长约20.23%;净利润实现21.35亿元,较上年增长约21.19%。并且最近三年的成本收入比平均为19.75%,远低于35%的监管标准值;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高达21.38%。由此可见,洛阳银行的资产规模、经营能力以及获利能力等方面实现了稳中有增,且主要经营指标、监管指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因此在成本控制方面表现出明显优势,这为洛阳银行的跨区域发展上奠定了基础(具体财务数据与指标见图1和图2)。
图1 2011-2015年洛阳银行存贷款对比图
图2 2011-2015年洛阳银行主要经营指标变化趋势图
另一方面,从风险管理与控制角度来看,洛阳银行坚持“风险防控、制度先行”的经营理念,从2009年开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制定了如《洛阳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操作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防范风险的内部制度,积极构建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同时修订并完善洛阳银行责任追究制度,为多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给出积极的应对措施。
如图2所示,自2011年以来,不论是监管当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还是从商业银行“三性”经营原则角度来看的安全性指标、流动性指标、盈利性指标以及客户集中度指标,洛阳银行均符合新监管标准值(2014年)要求。特别是体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不良贷款率远远低于5%的监管标准值;而作为最直接风险抵补手段的拨备覆盖率,2013-2015 年 的 数 据 分 别 为 503.27%、429.45% 和311.72%,远远高于150%的监管标准值要求。由此可见,经过多年的努力,洛阳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此外,洛阳银行还积极地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成立小企业信贷部,发行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开展女性金融项目等,以更好地创新新产品、拓宽业务线以及强化品牌形象。综上所述,洛阳银行的竞争优势不在于规模大小,而是稳健的发展,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居民个人的丰富经验以及对风险的有效管控能力。
1.2 跨区域经营的劣势
城市商业银行开展跨区域经营并非只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对异地市场的开拓是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产规模不大、金融创新能力较差、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开拓新区域市场时尤为凸显。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后,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第一,网点优势基本丧失。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大优势在于同一城市内网点的高密集度。跨区域经营后,异地分支机构一般只有一家,无论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还是开展其他金融业务都较为困难,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第二,信息化技术相对落后。近十年来,大型现代商业银行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但一般的城市商业银行因为缺少人、物、财力,无法建设同等的平台。洛阳银行经过多年发展,在信息技术上已经获取了一定的进步与经验,但其综合科技水平不高,特别是科技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尤为不足。同时,以人为本的风险文化和合规文化建设力度不够。不论是管理干部的培养,还是员工职业操守和专业技能的提高仍是薄弱环节,专科及以下学历占比高达59.5%,严重制约了高附加值业务的拓展。
图3 洛阳银行员工学历分布图
第三,金融产品缺少差异化。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业务种类单一、经营范围较为狭窄的问题。一方面,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部门受地方利益影响,往往重点支持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导致其资金来源与主营业务利润长期依赖于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和当地企业;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仍以利差收入为主。截至2015年末,中间业务收入为636亿元,在城市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占比仅为9.87%。此外,电子货币、理财产品和物联网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的技术含量不高,这些原因也会削弱洛阳银行跨区域经营的竞争力。
2 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外部分析
2.1 跨区域发展的机会
一方面,监管当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优化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法律环境。2004年为了促进城商行加快改革和发展,银监会下发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和改革、发展的方针”,“要在市场化和自愿原则下开展资本、资产的重组和机构联合……。在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实现跨区域经营与发展”,“跨区域发展是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发展的重要内容”。2006年为了实现城商行持续健康发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和自愿的原则下,以联合、重组为前提,在充分整合金融资源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设立异地分支机构”,但要求设立异地分行的城商行“其监管评级应当在二级(含二级)以上”。2009年的《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不再对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在法人住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设立分支机构”和“在同城设立支行”,均取消了数量指标控制。2011年的《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之城市商业银行篇》就城市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发展明确给出了目标、原则与实施策略。这一系列金融法规的颁布降低了城商行跨区域设立分支的门槛,为其跨区域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金融环境的平稳运行也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发展营造了宽松的宏观环境。近些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方面加强改革力度,其抵御风险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以及提供金融服务能力均逐步增强。根据银监会相关统计,截止2016年10月,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26.56亿元和24.79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23.8%和23.9%,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分别为12.1%和12.2%。2016年前三个季度,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平均为1416.3亿元,不良贷款率平均为1.49%,拨备覆盖率平均为217.69%,均优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个季度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5%、12.29%和12.39%,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但资产利润率不高,前三个季度分别为1.08%、1.00%和0.98%,低于同期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水平。综上所述,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利润增长有所趋缓,监管指标持续改善、风险抵补能力较强,城市商业银行总体上保持稳健运行,有利于其跨区域经营的深度发展。
2.2 跨区域发展的威胁
尽管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发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压力加大。2003-2007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11.6%;2008-2011年年均增长9.6%;2012-2013年都为7.7%;2014年为7.4%,2015年仅为6.9%。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当前,对外面临世界贸易收缩的持续冲击,对内面临经济下行和转型的压力,这都需要城市商业银行积极调整发展战略、规范金融创新、严格金融监管,以防范可能出现的新系统性风险。
第二,跨区域发展会缺失异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城市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面临考验。例如洛阳银行立足于洛阳地区、辐射河南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便于其为当地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由于地域限制和地方保护意识,洛阳当地居民和中小企业对洛阳银行的认可度也高。同时,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洛阳市政府受地方利益影响,往往会通过地方保护政策在多方面给予洛阳银行诸多隐性支持,比如洛阳市行政管理部门的资金存入洛阳银行,较优质的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由洛阳银行提供,政府可行政干预控制的金融服务项目如代发工资、代收水例如费等中间业务由洛阳银行经营等。一旦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后,这些优势均不存在。
3 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发展策略
通过对洛阳银行的分析能够看出,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市场定位,专注于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社区金融、绿色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才是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发展思路。
3.1 立足于本地发展,拓展县域市场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而言,区域性是其区别于其他银行金融机构最明显和最重要的特征。因此,城商行应该围绕大型银行机构意愿不强、覆盖不到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利用自身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的熟悉度,通过设立村镇银行,向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县域市场拓展业务。一方面,国家政策极力鼓励并出台诸多配套措施,激励中小商业银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强制性会保护发起银行作为大股东的唯一性地位,故可以实现并表管理,从而避免了因分行模式加大总行风险控制压力的弊端。发起村镇银行不但是城市商业银行探索跨区域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发挥城市商业银行的优势所在。
3.2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特色化服务和差异化产品
“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对商业银行发展路径选择有着重大意义。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城市商业银行应当大力发展民生金融业务,积极推进零售业务转型和产品创新,简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如洛阳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推出了“惠民宝”、“创业贷”、“科技贷”等新产品,细化了小微金融管理、解决了再就业融资难题,服务于创业人群、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了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城市商业银行要坚持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市场需求为基础,建立本地化、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引进和实施微贷技术,实现金融业务与本地经济的良好契合度。如洛阳银行推出的“易融万家”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就是根据客户所在行业与经营状况的特点,由信贷人员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融资方案,把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提供给客户,有效满足了各个阶层、不同群体的融资需要。
3.3 推动发展模式转型,建立全面、科学的管理机制
城市商业银行仍然要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从粗放型、同质化发展转向精细化、差异化经营,从资产持有为主转向资产持有、交易和管理并重运营模式。遵循“普惠”原则,围绕战略发展和市场定位,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基础金融服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同时配合实施新的流动性监管标准,以提高城市商业银行业务风险预测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快培育业务特色,尤其是提升中小企业和零售业务占比,在提高收益的同时,降低经营成本和资本消耗,实现有特色、高效率以及资本节约型的跨区域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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