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研究
2016-03-12段军伟
段军伟
(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石家庄,050000)
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研究
段军伟
(石家庄市岗黄水库监督监测站,石家庄,050000)
本文叙述了保护水源地与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方案的重视性,并随后介绍了我国水源地保护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现状,从立法、规划、管理以及采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水源地保护;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研究
0 引言
水源地的保护至关重要,对其保护的开展情况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健康。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后,引起了人们对水源地保护情况的关注。国家以及地方制定了有关规定,保护我国的水源地,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提高生命质量。
1 我国水源地保护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现状
1.1水源地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立法情况。纵观我国关于水源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些都是国家层面的关于水源的保护。同时各地方为了保护本地的水源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具有代表性的有北京的《密云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的《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这充分体现了国家以及地方对水源地的关注情况。
近些年来关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量一直在增加,但是国家范围内却没有相关的条款来削减排污量。我国水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大多只是局限于禁止性规定以及限制性规定,弹性的规定如鼓励政策很少,因此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保护水源地方面是不健全的。
1.2水源地保护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管理制度。我国的机构复杂,关于水源地的保护不只是一个机构能够完成的事情,需要多个机构共同完成,也正是因为部门机构众多因此开展水源地的保护难以规范,配套,相关机构之间难以协调,一直采用多头管理的模式。而我国的饮用水大多为地表水,地表水的整治管理应该以流域整体的综合防治规划为基础,但是多头管理的模式不利于合理配置。
我国地方实行的流域管理制度,但是地方的流域管理制度只是对水量的管理,不涉及对水质的管理。归纳总结我国的流域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流域机构没有单独的管理责任,国家权力没有下放;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因此开展流域统一管理较难。
1.3水源地保护现状。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上,我国的划分方式为分区分级保护制度,而在国外,如德国将取水口的所在流域区全区划定为水源保护区;而美国为了保护当地的水源设立防护区与缓冲区,这让我国水源地区的保护远远落后于国外。
在水源地的保护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划而不保。有很多的小地方因为所划的流域较小,因此引不起人们的重视,中小点的水源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河流有多项功能,并不只是当做水源,有很多的河流被开发成码头、旅游景点等。这直接造成了水源的被污染,还有的自来水厂被工厂包围,大量的污水排放,造成了水源的污染。在水源情况监测方面,管理手段较落后,机构冗杂,水质重复检测造成浪费,与此同时也有很多的水质项目并没有接受检测。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用政府补贴的政策,但是政府补贴数量较小,且审查严格,因此并不符合当前我国水源地的保护情况且政府补贴政策在规定上面还不完善,很多的水源保护区甚至拿不到补贴,水源保护无法正常进行。
1.4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现状。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之后,我国以及各地方都加强了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国家也出台了《应急预案》,地方针对当地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这些政策出台有利于水源地的保护,但是这些应急预案都是从组织管理方面出发的。目前,针对具体的水污染事件还没有相应的应急技术指导规定,这很不利于水源地的突发性水污染的技术处理。在预警系统的通信方面,我国的预警系统并不逊色,如我国的GPRS系统,但是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的水源地的污染预警事件还很少,这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应的监测系统,我国应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2 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具体方案
2.1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控制污染源。在水源地的保护方面,我国不能只是从组织管理上进行立法,在技术上以及鼓励性条文规定上也应该有相应的立法,具体的立法措施有助于水源地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同时国家以及各地方还应该加强对水源地的规划,规划的过程中应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先于发展经济的原则,这样才能切实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将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
2.2引进国外技术,提升保护水平。上文提到在水源地的保护户方面以及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方面,我国跟国外还有很大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引进先进技术,学习国外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强保护工作与预警工作。如我国应建立水源地水质模型以及水质预测预警系统,减少原水水质变化对人们日常饮用水的影响;在水质检测方面,应采用统一管理的方法,细化管理标准,全面加强水质的检测,还应致力于检测仪器的研发,进行水质自动检测与生物监测。
2.3协调流域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中应强化流域管理工作,鼓励公民多多参与水源地的保护,并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带动公民的参与热情。还应加水利部与环保局之间的沟通,促进两者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发治理,在出现水污染事件之后能够全方位合作,最大程度上保护水源地水源的水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
2.4增强水源地保护意识,实现经济补贴政策。因为在水源地的保护方面,牵扯到的机构众多,利益复杂,相互之间利益不协调,因此在其保护方面存在推卸责任,污染无人管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提高公民关于水源地保护的认识,并对各机构之间的利益协调,明确各机构的责任,并鼓励社会各财团使用个人资金开展水源保护。
2.5全方位增强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能力。加强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能力主要从以下几个大方面下手:首先在立法方面,在立法上应该强制要求制定水污染事故预警方案,在方案中应明确各政府的行为,并使用首长负责制,增强首长责任,开展管理;其次,应该具体规定饮用水源地的事故调查和通报等规定;最后应强化应急善后的工作。
3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在水源地的保护方面以及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跟国外也有一定的差距,但只要众志成城,一定可以强化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面前也能冷静处理。水源地的保护我国应该从立法、规划、管理、经济补贴等方面入手,而在突发性水污染上则应该有相应的预警方案,强化应急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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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军伟,男,1985.3,山西省阳泉人,助理工程师。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and the early warning of sudden water pollution events
Duan Jun wei
(Supervision and monitoring station of Shijiazhuang City, Shijiazhuang 050000)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protection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early warning scheme for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 emergency water source,and then introduces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emergency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nd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s,from legislation, planning,management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advanced technology and put forward rationalization proposal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sudden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emergenc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