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2345工程”助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16-03-11黎慧
黎慧
信用户凭“信用证”直接向信用社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对贷款需求超过其授信额度的,可采取林权或农房抵押贷款的方式获取信贷资金支持。
安化县位于湘中偏北,隶属于益阳市,面积在湖南县(市)中排第三;辖5个乡、18个镇,总人口103.16万。自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该县小淹镇创建信用村30个,占行政村的65%;评级授信农户7900多户,评级面达91%;信用村贷款余额2亿多元,增长114%,农户享受利息优惠800多万元;形成了金融机构增效,农民增收,经济发展的多赢格局。
制定1个方案。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切实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作用,制定了《益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将安化县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人民银行安化县支行结合实际,牵头制定《安化县“个十百千万”支农惠民行动方案》,明确由政府牵头、人行推动、多方参与的原则,以安化县农村信用联社为重点实施机构,以小淹镇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为试点,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
搭建2个平台。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平台。定期召开由镇政府、村委班子、银行机构等部门参加的碰头会、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督导,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到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总结。二是建立村级信用管理平台。由对农户情况熟、信息准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贷款大户以及村民代表组织成立村级信用管理小组,负责协助清收不良贷款、采集更新农户信息、推荐信用贷款户、审查农户贷款项目等。信用管理小组作为农户和金融机构的纽带,对农户是否贷款具有一票否决权和监督管理权,充分保证农户贷款的安全。
完善3项机制。一是建立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市县两级行通过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管理办法》等,从制度和技术上明确农户信息采集内容、信用等级标准、信用评价流程等。村级信用管理小组对农户信息进行一年一更新,银行对农户的评级授信实行一年一评定,有效提高了农户信用评价的公信力。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村级信用管理小组组织贷款户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参与免抵押担保的贷款农户按贷款额度缴纳2%的风险补偿金,避免某一农户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影响其他农户借贷的情况,既加强了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和相互监督,又确保了贷款安全和信用村的各项优惠。三是建立信贷扶持机制。引导地方金融机构采取“一户一策”推进农村村农户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开发,如根据信用村土特产品、黑茶产销等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出“企融通”、“仓乐通”等金融产品;为信用村农户设计“创业贷款”、“外出务工人员贷款”等特色产品。
强化4个主体的作用。一是政府作为组织主体深入一家一户为农户算经济明细账,让每位农户充分认识到创建信用村镇的好处;全力支持金融机构保全和维护金融债权。二是通过与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细化对林权、农房、特色农产品的评价办法,并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力推动信用乡镇创建。三是农户作为贷款主体,通过向信用管理小组填报财产、经济能力等信息并经信用管理小组调查审核后,即可办理便民卡小额信贷和项目贷款等。四是农村信用社依托村级信用管理小组和农户信息系统,对农户是否授信全权授权给村级信用管理小组,减少了贷前调查、资产评估等环节的人力、物力耗费,有效降低了业务成本和信用风险,简化了贷款手续,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
实施5项激励。一是贷款优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对信用村的信用户优先安排信用贷款;信用户凭“信用证”直接向信用社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对贷款需求超过其授信额度的,可采取林权或农房抵押贷款的方式获取信贷资金支持。二是利率优惠。对被评为信用村(社区)的农户贷款,第一年可按信用社挂牌利率下降10%,信用村经过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可按挂牌利率下降20%;对被评为信用乡镇的,对下辖信用村(社区)的农户贷款按挂牌利率下降30%的优惠。三是额度放宽。每年年审,信用社与信用管理小组对能按时还本付息、信用好的信用贷款户,逐步提高信用等级,增加授信额度。四是期限优惠。小额信用贷款授信期限根据农户从事生产经营的周期、收入情况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年。五是手续简便。对信用贷款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内,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凭“信用证”直接到经办金融机构办理,不需要抵押和担保。土地经营权、林权房产和其他抵押物贷款,可一次评估登记,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