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
2016-03-10意娜
意娜
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经历了从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到形成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并且辐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过程。在大约十年前,还形成过一股译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经验的热潮。如今进入“十三五”时期,中国的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转型得到实质性推进,前一个阶段由政府投资拉动的文化产业井喷式发展,将在新的市场和互联网条件下来到新的路口。由于整个发展环境的变化,此时重新审视发达国家发展文化产业十年来新的变化和经验再一次显得尤为必要。
虽然至今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仍然没有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术语,环顾这些国家十年来的发展状况,不难发现几个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的基本特征:传统文化产业门类发展尊重市场选择;从教育到政策法规鼓励内容创造力;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整体升级换代。
传统文化产业:尊重市场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市场一直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居于中心地位,政府、社会力量与消费市场在制度建设与实践的过程中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已经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不仅利用最灵活的资源配置方式获得巨大经济收益,文化与价值理念也通过文化产品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消费市场。比如美国,虽然不用“文化产业”这个词,但是近百年来它的文化产业无可否认地居于世界第一的位置。
在政府层面,美国形成了经典的“一臂之距”管理模式:由政府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会、人文基金会等公共基金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并在公共资金以外探索出博彩、旅游、拍卖、债券、募捐等多种融资方式;出台税收、担保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健全法律监管制度,尤其是通过知识产权的强力保护,确保了美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利益,也形成了美国“版权产业”为名的文化产业体系。
在社会层面,美国主要发展非营利机构的力量。根据2014年公布的《美国艺术指数报告》,截至2012年,美国非营利文化艺术机构有91000家,文化艺术企业超过80万家,有210万艺术家,年文化消费支出约1510亿美元。根据政策规定,艺术团体或者艺术家如果想要获得政府资金补助,需要经由社会途径筹集到政府资助3倍以上数额的资金。
在市场层面,美国营造出堪为样板的成熟市场环境,形成了好莱坞电影、百老汇戏剧、流行音乐、出版、广播电视和画廊等立体的文化娱乐业,而且整个产业都是建构在市场中自负盈亏的。以百老汇为例,仅仅统计如今由“百老汇联盟”管理的 40 家主要剧院,从2014年1月5日至12月28日整个统计周期中,累计接待观众就超过1300万人次。仅在2012-2013年,百老汇为纽约市经济的贡献超过110亿美元,为当地提供8.6万个工作岗位。目前位居热门榜第一位的《摩门之书》仅仅开演两年就让它的制作公司市值达到3亿美元。更不用说《剧院魅影》这样的“常青树”,已经上演数万场,连演了27年,它的全球总收入已经超过了60亿美元,全球有1.4亿人看过这部音乐剧。
创意为王:培育内容创造力的沃土
去年,一位专门研究中国文化产业的澳大利亚学者,通过对国内几家互联网企业的跟踪研究,在国外撰文指出,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开始进入从“山寨”到“原创”的转变过程。实际上,这并不算是“中国特色”。我们的邻国日本和韩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也是经历了同样从“山寨”到“原创”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并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与政府政策引导和社会氛围营造密切相关。
日本早在1885年就制定并颁布了《专利法》,还从上世纪中叶开始将每年的4月18日确定为“发明日”,充分鼓励民众的创新意识,创办了类似天皇奖、总理大臣奖、内阁大臣奖、发明协会奖、全国发明奖等各种鼓励原创发明的奖项。2009年,日本政府发布《日本品牌战略——让软实力成为经济增长动力》报告,把动漫产业等定位为“软实力产业”,系统地推动产业振兴,开拓海外市场。2012年,又提出“酷日本”理念,帮助日本内容生产企业进行海外推广。日本尤其重视下一代的创意能力,媒体和学校都有意识地鼓励儿童和青少年创造发明,将各种发明和创意制作成喜闻乐见的电视综艺节目,深入民心。
韩国政府创办了“原创文化数码机构”和“故事银行”两个项目,系统开发韩国的历史和文化资源,为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写、制作服务。韩剧从中受益颇多,最为有名的成果就是曾经远销世界60多个国家的《大长今》。
互联网时代:积极应对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换代
英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走在全世界的前面,到去年,创意产业已经占了整个经济的十分之一(9.7%),提供了超过250万个工作岗位,这在英国比金融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就业岗位要多,从业人员人数增长速度是全部劳动力增速的四倍。人们所熟知的“创意产业”概念就是1998年由英国定义的,指的是“通过个人的创意、技能和才能,通过利用和开发知识产权,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潜力的产业”。当时英国将创意产业划分为13类,之后就成了其他国家、区域和城市的研究范本,如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伦敦、巴黎和奥克兰。英国创意产业一度处在世界领先地位。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创意产业贡献了全国83%的创意产品和创意服务。英国的创意实力充分展现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丹尼·博伊尔导演精彩演绎了“创意的英伦三岛”。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整个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格局都已经发生了变化,英国这样的先驱反而陷入了“创新者困境”,昔日的成功产生的惰性阻碍了对新环境的适应。当世界还在期待英国能利用历史优势给创意产业提供一个舒适、成功的转型环境,带头过渡到数字市场和互联网商业模式。而英国本土的创意企业却纷纷开始表达他们的不满,认为英国在教育(视觉效果)、融资渠道(音乐),知识产权(档案)、竞争(书籍出版商)和基础设施(视频游戏)方面都出现了问题。连最初启蒙了很多国家的《创意英国》文件本身都被指责为华而不实,从统计指标等各方面都无法落实。
2014年4月,英国智库发布了《创意经济宣言》,指出英国原有的创意产业的定义、相关政策和经营模式已经有些过时了,跟不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报告建议英国政府重新定义创意产业,将定义简化为“专门使用创意才能实现商业目的的部门”并且扩大分类,还建议开放互联网,并且在教育方面加强数字技术的普及,在税收等政策方面鼓励创新。
实际上,世界很多国家已经开始积极应对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比如韩国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数字基础设施;新加坡实行颇具野心的教育改革计划,并与以色列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合作;巴西支持开放数字资源,拥戴知识共享;美国硅谷成为社交媒体大本营,而像纽约、北卡罗莱纳、波士顿、奥斯汀和德克萨斯州这样的地方,也在积极创建创意商业中心;而加拿大施行了一系列优惠税收举措,吸引国外企业对本地的视频游戏、音乐、电影和出版行业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