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三法:清、慎、勤
2016-03-10
我国自古就十分重视官员的道德,清廉和勤勉就是其中的两项,后世逐渐形成了“清、慎、勤”的为政思想。中国的史书中记载了很多廉洁能干的官员,他们清如水、明如镜,为百姓所歌颂和爱戴;相反,那些贪官蠹吏,则背上了永久的骂名。“清、慎、勤”的为政思想流传至今,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都具有重大影响。那么,这一思想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其内涵和意义又是什么呢?
“清、慎、勤”思想的历史源流
将清廉视为官员的美德,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论语》记载,孔子曾经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反对为了获取钱财和地位不择手段,自然是主张清廉从政的。孟子说:“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就是说,有些钱财看起来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但如果收下就有伤廉洁。荀子更是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这几位儒家大师反对谋取不义之财,重视为官以德,其实就是主张为官要清廉、要讲正气。
战国末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正面倡导“廉”。他说:“所谓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轻恬资财也。所谓直者,义必公正,公心不偏党也。”又说:“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也就是说,韩非子主张官员要廉洁自律、轻财重义。相应地,他批评贪官:“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巅、堕峻溪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这是非常辛辣而严正的警告。
回顾历史,历朝历代都有很多能够践行清廉从政理念、保持一身正气的官员。公仪休拒鱼、杨震却金的故事,传扬至今,甚至被选入小学课本。《后汉书·杨震列传》记载有人劝杨震趁着当官的时候,多置办一些田产留给子孙,杨震回答道:“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自杨震起,杨家连续四代都有人官至三公,且以廉洁闻名,这不能不说是杨震将清廉家风留给后人的功效。
在清廉从政之外,另一被高度重视的为官之德是勤勉奉公,也就是“清、慎、勤”中的“勤”字。所谓勤勉奉公,就是努力工作,把心思放在公事上,不起私心杂念。我国自古就很尊重夙夜在公、忠诚无私的良吏。春秋时,楚相孙叔敖忠诚清廉,楚国大治,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将其列入《循吏列传》,排在传主的首位。诸葛亮以“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为世人所传颂,也是因为他实现了自己“鞠躬尽力,死而后已”的诺言。像孙叔敖、诸葛亮这样勤勉奉公、不以权谋私的人,历代的正史大都会特别辟出《循吏传》或者《良吏传》来记载他们的事迹,使他们永远为后人所铭记和感念。
是否能做到清廉与勤政,一直是我们判断官员好坏的重要标准,从现有资料来看,首先将两者结合起来,提出“清、慎、勤”三字格言的,是南宋的吕本中。他在《官箴》一书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吕本中出身东莱吕氏,高祖吕夷简、曾祖吕公著都曾经官居宰相,祖父、父亲也都担任过中高级的官职,可谓簪缨世家。《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官箴》说:“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这个评价是非常高的,但绝非过誉。因为这三字格言虽然简短,但对官员的个人操守、处事风格、为政理念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清朝的康熙皇帝曾经向各省督抚颁赐“清、慎、勤”三字御书,就是要通过这种手段,提醒官员做到清廉从政、勤勉奉公。晚清名臣曾国藩虽位高权重,但仍兢兢自守,不仅对自己要求甚严,还要求两个弟弟曾国荃、曾国葆及儿子曾纪泽自我约束。他说自我约束的办法“亦不外清、慎、勤三字而已”。“清、慎、勤”这三条“当官之法”深入人心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清、慎、勤”思想的内涵与价值
“清、慎、勤”这三个字是对“清廉从政、勤勉奉公”这一传统思想的总结,具有充分的可行性。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很多官员都将其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并加以实践。为了更好地理解“清、慎、勤”或是“清廉从政、勤勉奉公”这一传统思想的内涵与价值,我们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的梳理和分析。
首先,“清廉从政”是“清、慎、勤”思想的出发点。“清廉”二字,对官员来说是最重要的道德准则。一个官员如果没有廉洁自律的决心,没有看破各种贿赂形式的眼光,没有拒绝“人情往来”的勇气,一旦有了机会,便会失足落水。一个下了水的官员,不可能没有私心私欲,“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云云,对他们来说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既然有了私欲,有了利益纠葛,他又如何能做到“慎”和“勤”呢?所以说,保持清廉,是为官的第一要务,想做个好官,必须以此为前提条件。
其次,“勤勉为政”是“清、慎、勤”思想的立足点。清代大学士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一个很有讽喻意味的故事:某官员去世后,对阎王声称自己清廉无比,所到之处只喝民间一杯水。阎王说:“您确实清廉,但在做官的时候无所作为。像您这样做官的话,何不在公堂上摆一个木雕,连民间的那杯水都省下了?”官员俯首不能答。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除了要注意“廉政”之外,还要防止“懒政”,“官清政懒”与渎职无异,是不可取的。
最后,“奉公守法”是“清、慎、勤”思想的关键点。“奉公”就是除去私心,以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先,“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法规、按章办事。官员如果能做到奉公守法,他的一切考虑必然会都从公众利益出发,一切施政都会遵循规章制度,这也就做到了“清、慎、勤”中的“慎”字。我国古人强调为官要“慎”,不是要官员不作为,而是说在做决策时要慎重考虑。《管子》就说:“不作无补之功,不为无益之事。”意思是说,有些事情看起来是政绩,但对国对民其实没有好处,那就不要去做它。这其实就是在“勤勉”之外又提出了“奉公”的要求。为官者如果只知勤勉而不知奉公,迟早会被自己的私心操纵,贻害一方。
如上所述,“清、慎、勤”三字其实就是“清廉、奉公、勤勉”的概括。这种思想的价值,既在于为从政者提供了一个好记、易懂、可行性强的从政方针,更重要的是时时在为他们敲着警钟,警告他们应该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自省有没有偏离本心,乃至于像曾国藩那样:“每日临睡之时,默数本日劳心者几件,劳力者几件,则知宣勤王事之处无多,更竭诚以图之。”如果这一从政方针能够得到普遍贯彻,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清、慎、勤”思想的现代意义
“清、慎、勤”的从政法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获得了高度的赞誉和充分的重视,而且直到今天仍对我们的工作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首先,“清、慎、勤”的思想能够推动从政者廉洁自律,增强拒腐拒贿的自觉性。如果廉洁自律的人一天天多起来,走后门、拉关系、靠人情办事的现象自然就会逐渐减少,乃至最终绝迹,这是一种具有正面意义的“上行下效”。随之而来的是,金钱与美色不再是腐败的开路先锋,自甘堕落的案例越来越罕见,最终必定能够净化社会风气,让“三严三实”的作风真正扎根在人们的心里,形成一种拒绝腐败、高度自律的社会意识。
第二,“清、慎、勤”的思想能够教育从政者勤恳奉献,不轻忽自己的工作。“勤”之一字,指的是公职人员应有兢兢翼翼、夙夜在公的精神,认真执行公务,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不因做的是细小、简单的工作而厌烦、懈怠。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他的话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懂得了“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道理,再有了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正所谓“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大事才能够办成。
第三,“清、慎、勤”的思想能够指引从政者三思后行,抵抗名利与政绩的诱惑,在做出决策前慎重考虑,避免因思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这样说,不是要人畏缩不前,更不是不让人做事,而是说判断一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不能只看其中有利的一面,还要想想是否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利和弊孰轻孰重,怎样减少或避免不利影响的发生,等等。譬如自南宋以来,在长江流域流行围湖造田,向大自然“要”到了大量的肥沃耕地,减轻了人口增加带来的压力,其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围湖造田工程也破坏了长江流域的湖泊体系,导致原本能在汛期承担防洪蓄水功能的湖泊消失,间接增加了洪水的危害,这又是它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中利害得失,非经认真思考,不能评断。今天,从政者特别是领导者的决策往往对于国家、社会或单位、集体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因此不可不慎重。
还需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清、慎、勤”思想不仅是对从政者或领导者的要求;凡是能够对个人、集体乃至社会的发展和命运产生一定影响的人,诸如企业家、科学家、专业技术人才等等,都有必要去认知、理解这一宝贵的思想,并主动践行。这是推动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
宋代著名清官包拯传世诗作仅有一首,名为《书端州郡斋壁》,所谈的正是“清、慎、勤”的问题。将这首诗作为本文的结尾,再合适不过了: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