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的选购、使用及注意事项
2016-03-10郭华伟陈景来
郭华伟,陈景来
(濮阳市华龙区畜牧局,河南 濮阳 457001)
兽用生物制品的选购、使用及注意事项
郭华伟,陈景来
(濮阳市华龙区畜牧局,河南 濮阳457001)
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者改变动物生产性能的兽药。
1 选购
在购买疫苗时,应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免疫程序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疫苗种类和剂型;当有几种相同疫苗可供选择时,要优先选择用量少、安全高效的制剂。
1.1选择生产厂家
选择通过GMP验收,具有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省、市批准文号的企业产品。这些产品在每批制作完成后,还必须对安全和效力等进行检验,每批的检验结果都有存档,同时还必须上报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正规厂家有自己专门的质量检验室,生产的是正规商品。现实当中,无批准文号的产品大多数属于科研产品。由于没有规范的生产车间和质控体系,产品往往未经严格的质量检验就流入市场,因此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对用户的养殖安全将会构成极大的威胁。
1.2检查标签说明书
购买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要有完整、清晰的标签说明书。在标签上有产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日期、贮存运输条件、注意事项。购买前,尤其是要查看标签和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和GMP证号。凡是三证齐全的说明产品已取得了合法的生产手续,准予生产、销售和使用。凡是无批准文号的兽用生物制品不要购买。
1.3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兽用生物制品大多是瓶装,需要看玻璃瓶有无破损,塑料瓶体有无变形,瓶应有内盖和外盖,检查瓶盖有无松动。如果是液体,检查是否有渗漏。
1.4检查装量
在产品标签上有包装量为多少毫升或多少克。有的产品装量不足,也是产品质量问题的表现。选购时包装量不足的产品不要购买。
1.5检查外观
检查兽用生物制品的外观,往往有助于辨别质量的好坏。当外观出现异常现象时,可能内在质量也有问题。如油乳剂疫苗出现分层,水剂疫苗出现吸盘流液等,或者颜色不正常等,均属于不正常的外观状态。凡外观出现异常的不要购买。
1.6购买后最好保留购买凭证
在疫苗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时,购买凭证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证据之一。所以应在购买兽用生物制品时索取购物凭证,并保管好。
2 使用及注意事项
各种兽用生物制品储运时,温度均应符合说明书要求,严防日晒及高温,特别是冻干苗,要求低温保存,稀释后更易失效,用冷水降温,亦应在4 h内用完。氢氧化铝及油乳剂苗不能结冻,否则,降低或失去效力。油乳剂疫苗启封后,要在当天用完,活疫苗在2 h内用完。
兽用生物制品使用时,应仔细查阅使用说明书与瓶签是否相符,不符者严禁使用并及时与厂方联系。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
预防注射过程应严格消毒,注射器应洗净,煮沸,针头应逐头更换,更不得一支注射器混用多种疫苗。注射部位应剪毛消毒。吸药时,绝不能用已给动物注射过的针头吸取,可用一灭菌针头,插在瓶塞上不拔出、裹以挤干的酒精棉花专供吸药用。吸取疫(菌)苗时,先除去封口上的火漆或胶蜡,并用70%的酒精棉花擦净瓶塞,然后把消过毒的针头插入塞内,用注射器吸取,吸出的药液不应再回注疫苗瓶内。免疫弱毒菌苗前后10 d内不得使用抗菌素及磺胺类等抗菌抑菌药物。使用活疫苗应严防外溢,凡污染之处均要消毒。
疫(菌)苗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振荡混匀;冻干苗需按规定稀释,充分溶解后使用,以免影响效力或发生不安全事故。
家禽在进行饮水免疫时,疫苗必须是高效价的,免疫前可加免疫增效剂;免疫前后3d不能饮水消毒;免疫前后1~2 d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免疫前视季节和舍温情况限水2~3 h,以便家禽能及时饮取,并在短时间内饮完;在水中加入0.2%~0.3%的脱脂奶粉,不能使用金属器皿,稀释疫苗要使用清洁不含氯、铁等离子的水稀释。
雏鸡点眼、滴鼻应选用专用的稀释液或蒸馏水。疫苗现配现用,2 h内用完;点眼时滴头距离雏鸡眼部1 cm,以防戳伤;滴鼻时,用食指封住一侧鼻孔,以便疫苗滴能快速吸入;点眼、滴鼻时,应待疫苗在眼或鼻孔吸收后再放开动物。
使用气雾法进行免疫时,应选择使用高效价的疫苗,剂量加倍,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稀释疫苗;雾粒直径以1~10 μm为最佳;气雾免疫时房舍应密闭,减少空气流动,并应无直射阳光为好。
使用抗病血清,应正确诊断,早期治疗。血清应先少量注射,半小时后无过敏反应,再按规定使用,如发生过敏反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急救。抗病血清用于病初治疗或紧急预防。
弱毒活疫苗,一般均具有残余毒力,能引起一定的免疫反应,尤以敏感动物为甚;在首次使用地区或对良种动物,可能引起严重反应;正在潜伏期的动物使用后,可能激发病情甚至引起死亡。为此,在全面开展防疫之前应对每批苗进行约30头畜禽的安全试验,并观察14 d,尤对纯种动物,更应慎重使用。确认安全后,方可全面展开防疫。
接种注射后要有详细登记,如疫(菌)苗的种类、接种日期及头数、接种方法、使用剂量,以及接种后的反应等。并保存同批样品两瓶,如有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应将观察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兽医防疫主管部门。
使用“中试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在中试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做好记录,并与生产厂家签订责任事故赔偿协议。
兽医检测和防疫人员在使用疫苗的过程中应注意自身的防护,特别是使用人畜共患病疫苗及活疫苗时,尤应谨慎小心,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及时做好自身的消毒、清洗工作。废弃的针管、针头、生物制品容器都应无害化处理。
S859.79+7文献标识码:C
1004-5090(2016)08-0040-02
2016-06-30)